离婚诉讼,厦门一女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还转移名下财产,她被判……
时间:2019-11-12 12:28:1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离婚诉讼
厦门一女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而且还转移名下财产
结果……
判刑!拘役!
近日,集美法院开庭
审理了这起案件
一起来了解下吧~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女子被判……
《特区新闻广场》
被告人黄某出生于1974年。2014年11月,在黄某和前夫郭某的离婚纠纷中,法院做出民事判决,要求黄某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将一辆摩托车和5万元返还郭某。
判决生效后
黄某一直没有履行这个法律义务
之后,郭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也向黄某发出执行法律文书,但黄某还是拒不执行判决,反而把名下的财产,转移到了南安老家,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集美法院认为
黄某明知法院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有能力执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考虑到案发后黄某已经履行完法律义务等情节,法院一审判处黄某拘役6个月,缓刑9个月。
输了官司拒不履行判决
以为把钱藏起来
或者人躲起来就没事了?
太天真了!
“拒执罪”了解一下↓↓↓
什么是“拒执罪”
对于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当事人有能力去执行,可是拒绝执行,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就涉嫌触犯“拒执罪”,这是一项刑事罪名。
法条链接
关键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不懂法
将民事责任“赖”成了刑事责任
记者/孔祥鹏、段志伟 整理自特区新闻广场、央视新闻
编辑/楷煊
责编/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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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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