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厦门这伙人折断未成年人手臂!就为了……
时间:2019-11-09 22:03:2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丧!心!病!狂!
16岁未成年
本该是上学读书的年纪
但是,
他小学毕业辍了学来到厦门,
认识了一群“兄弟”
本以为会“混”的精彩
却被“兄弟”残忍的
硬生生折断手臂!
“兄弟”这样做
只为追求“逼真”效果
让他假扮受伤乘客
去碰瓷!!!
2017年期间,
许某(已判决)纠集多人
在厦门市内多地对摩托车载客工
实施“碰瓷”,
他们事先折断同伙的手臂,
乘坐摩托车时中途制造事故摔倒,
然后以乘客受伤为由,
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
向载客工索要高额“赔偿金”。
李某专门当“受伤乘客”
被折断手臂后
配合同伙实施敲诈勒索。
每次实施敲诈勒索成功,
许某会给参与作案的“兄弟”
每人发放几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
酬劳
大部分钱财则归他自己所有。
2017年12月12日,
许某再次叫上李某等人,
从同安驱车来到海沧区新垵村
故伎重施。
踩点之后,李某和同伙赵某(另案处理)一起坐上了刘先生的摩托车,行驶到一段较颠簸的土路时,坐在后座的赵某故意让摩托车失去平衡,倒在地上。李某一摔倒就喊手臂疼,提出要去医院检查。
随后,许某又安排同伙假扮李某的亲属,到医院围堵刘先生,以言语威胁、恐吓等手段,要刘先生支付1万元赔偿金。
后来,
因刘先生报警求助,
这次敲诈未能得逞。
案发后
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随后被起诉至法院
并采取刑事拘留
后变更为取保候审
如今,已经18岁的他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沧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实施犯罪行为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考虑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从宽处罚。
因此,一审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一审判决后,李某表示服判,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当今的不法人员
为了达到碰瓷的目的,
可谓是绞尽脑汁、不择手段
遇到“碰瓷”该怎么办?
务必记住警察蜀黍支招!
1. 司乘人员遇到此类诈骗案件时,一定要主动拨打110与警方取得联系,不要接受对方提出的“私了”要求。
2. 一旦遇到交通事故,司乘人员最好能够用行车记录仪保存证据。
3. 司乘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形成打击诈骗犯罪行为的合力。
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酒后驾车,以免成为不法分子要挟的把柄。5.如果真因为酒后驾车被“碰瓷”,逃避不是最佳方式,说不定反而让自己陷入困境。此时不要慌张,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拍照、录像,保存证据,以便以后维护自己权益,并及时报警。6.遇到那种恐吓威胁的人就千万不要下车,紧锁车门,赶快报警,避免碰瓷者做出过激的行为。
若怀疑自己遇到碰瓷
及时报警
不向碰瓷者低头!
来源:海峡导报(ID hxdbwx)
编辑:李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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