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自媒体发地产负面信息以删帖进行敲诈,三人获刑
时间:2019-11-08 19:02:4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青岛日报社一名工作人员掌管多个楼市微信公众号,自2018年3月起,伙同其他两人,发布多家地产商的不实信息,以删帖为由索要巨额资金。因影响恶劣,被媒体称为青岛“自媒体敲诈第一案”。今日(11月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青岛黄岛区法院证实,此案已于10月31日公开宣判,三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获刑五年六个月、四年和十年有期徒刑,并被处罚金。
3名被告人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获刑。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发布不实消息敲诈 拒付删帖费自媒体扩散施压
新京报记者梳理一审刑事判决书发现,在这起“自媒体敲诈案”中,何某静、付某钊、曹某铭三人,在多个微信公众号联合发布多条地产商的负面信息,以制造舆论压力,来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
48岁的曹某铭,就职于青岛日报社,在工作之余运营管理着“楼市time”“楼市参考”等公众号,另一名被告人何某静,系青岛黑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经营人,同时担任“楼市time”公众号广告代理商。
自2018年3月31日起,曹某铭伙同何某静、付某钊,先后在“楼市time”、“青岛市楼市舆情”和“楼市参考”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世茂地产、青岛万德地产、龙湖地产和碧桂园地产的“不实负面信息”。这些地产单位出资3万元至10万元删帖费。文章删除后,上述三人分赃。
上述公众号还发布了一条有关恒大地产的不实的负面链接,恒大地产工作人员李某找到何某静为其删帖,何某静向恒大地产索要22万元删帖费,恒大地产未支付此款项,曹某铭又使用“楼市time”公众号,相继发送多篇恒大地产负面信息。
法院:抓住地产商急删帖心理敲诈勒索
2019年5月,黄岛检方指控“何某静、付某钊、曹某铭犯敲诈勒索罪”,向黄岛法院提起公诉。当地媒体称此案为青岛“自媒体敲诈第一案”,受到社会关注。
据被告人何某静供述,曹某铭是“楼市time”、“楼市参考”等公众号的管理员,曹某铭在公众号上发的都是开发商的负面信息,一是为了博眼球,二是为了删帖挣钱。
10月31日,黄岛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判决书显示,青岛市黄岛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静、付某钊、曹某铭相互结伙,发布针对地产商的负面信息,抓住地产商害怕品牌形象受损、着急删帖的心理,敲诈勒索地产商高额删帖费及捆绑地产商的广告投放合作,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终,黄岛法院判决被告人曹某铭,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决被告人付某钊,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被告人何某静,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