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评论】女性夜间禁乘滴滴顺风车是歧视吗?
时间:2019-11-07 15:53:4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特约评论员 王钟的(北京)
距离下线一年有余,11月6日,滴滴公司宣布,11月20日起,陆续在哈尔滨、太原、石家庄、常州、沈阳、北京、南通7个城市上线试运营顺风车业务。试运营期间,在上述7城市提供5:00-23:00时间段服务,但女性用户为5:00-20:00时间段。
这一做法引发了不少网友对于滴滴公司是否歧视女性用户的争议。
对城市居民来说,晚上8点仍然是出行高峰期,很多职场白领可能在这个时候刚刚结束一天的工作。滴滴顺风车恢复运营,却早早地在晚8点这个“次黄金时段”排除女性使用,确实会让诸多女性用户感到遗憾。甚至滴滴出行的总裁柳青也发文称:自己作为一个资深女白领,也觉得现在的顺风车产品功能对女同学们不太友好。
不过,如果将滴滴公司当下的决策视为“歧视”女性用户,将男女平权的“政治正确”引入对顺风车安全管理的评价,恐怕有点简单化。严格意义上说,歧视是指因偏见引发的否定性的消极行为。具体到歧视女性,比如女性证明自己有能力和男性竞争者从事一样的工作,用人单位却拒绝女性求职者,就属于典型的因偏见造成的歧视。然而,网约车安全存在不一样的情形,先前几起安全事件多与女性用户有关,而女性整体体力不及男性,在遭遇暴力侵犯以后抵御能力差,并非是偏见,更是客观事实。
当然,正如不少网友所指出的,即便是从保护女性用户出发,也可以尝试更“高明”的手法。有人提出,可以在夜间实施同性司机匹配,女性用户只能由女性司机接单。不过,类似建议也可能在实践中经不住检验——现实中无论是开网约车,还是开顺风车,男司机的比例都明显高于女司机,如果女性用户只能由女司机接单,也可能半天叫不到一辆车。
种种争论都说明,站在不同的利益立足点,各方面都趋向于给出让自己更方便的答案。平台的原始驱动力是扩大业务领域,同时保全自身业务安全,因此习惯性地给出“一刀切”;而绝大多数用户更在意出行的便利,出行成本的降低;而对于部分女权倡导者而言,形式上的平等可能是她们(或他们)更在意的姿态。
不过,大家可以取得共识的是,只有找到顺风车业务的最优解,才能将这一共享经济的最典型模式(相比之下普通网约车并非纯粹的共享经济)推上健康轨道。很多时候,最优解也是最不坏的那个解答。只有在不断的利益妥协和规则调整中,相对稳定的制度才能确定下来。
网约车颠覆了传统的出租车模式,而顺风车更是在真正意义上把共享经济的概念引入现实。而且,因为顺风车关系到人们的日常出行,它不仅是一种商业模式,也是一种社会服务的途径。尽管平台是商业公司,但其解决的问题却牵涉到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而不是简单的买与卖,这就决定了其作出正确决策的出发点与传统商业公司不同。吸纳更多的社会参与,听取多方面的意见,才能让顺风车业务行稳致远。
从公共舆论的角度看,顺风车业务依旧如履薄冰。尽管人们逐渐淡忘了一年多前的安全风波,但谁也不能保证,重启之后的顺风车不再发生任何恶性安全事件。对于平台而言,小心谨慎是规避风险的必要姿态;而对于用户和公众来说,要学会与风险相处,既要督促平台落实安全措施,也要容忍和接纳安全管理所带来的约束。如果顺风车的存在价值依然是共识,那么舆论对其认知就不宜大起大落。如果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正确的处理方法是把稳方向盘,而不是匆忙踩一记急刹车,开车如此,顺风车运营也一样。
任何社会服务,都会有人满意,有人不满意,而这也不是普通商业“用脚投票”所能解决的。对于顺风车的将来,目前没有人能够单独地给出某套终极解答方案。只有广泛吸纳建议,听取不同立场的声音,让公众最大程度地参与到规则制定过程中,才能分担风险,减少对立与冲突。目前,滴滴将公众评议制度常态化,就是一种积极的姿态。在某种意义上说,用户参与商业平台的规则制定,选择一个模式而不是选择某个产品,也更能体现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