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简诗萱厉山禾的小说叫《爱入骨髓》,该文文笔极佳,内容丰富,内容主要讲述:取完车出来,尽管一路上没有堵车,还是开了一个多小诗。 厉山禾到涮肉坊的时候。简诗萱已经喝得七荤八素了,他推门进了包厢就见她脑袋一点一点的靠着一个男人。...
取完车出来,尽管一路上没有堵车,还是开了一个多小诗。
厉山禾到涮肉坊的时候。简诗萱已经喝得七荤八素了,他推门进了包厢就见她脑袋一点一点的靠着一个男人。
顿时,他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皱了皱眉,冷冷喊了她一声:“简诗萱!”
后者虽然喝大了。但潜意识里对厉山禾的声音还是敏感的。一个激灵睁大了眼睛,扭过头,就看见穿着一身标准飞机长制服的厉山禾站在门口。可以说光彩夺目的过分好看。
她站起身,打了个酒嗝,尽量让自己不晃:“厉……厉山禾。你来了……”说完。又扭头看向一桌子喝的差不多的朋友,断断续续地打着酒嗝,“我朋友来接我了。我要回家了……”
一桌人见过厉山禾的没几个。除了赵雨霏。其实她也喝的差不多了,但酒量比简诗萱好。
眼下。虽然是第一次见这传说中的厉机长,但怎么看怎么觉得他和简诗萱郎才女貌的般配。当下便献上助攻:“得,知道你们俩蜜里调油,去吧。记得把单买了。”
简诗萱怕厉山禾误会赵雨霏的话。转过身想解释,但喝多了的身体不听她使唤,身子一歪就冲着顾明朝扑过去了。
看起来就跟主动投怀送抱似的。
顾明朝下意识张开手接她,结果手指头还没碰到她衣角,就有人比他更快,大手一捞,就把人抱走了。
他顺着视线望过去,就见厉山禾单手半搂着简诗萱的腰,一副占有欲极强的模样,“抱歉,小诗喝多了,各位继续,我就先把她带走了。”
顾明朝心里不是滋味,但又不好说别的,只能干巴巴地叮嘱,“她那会儿刚吐完,回去给她弄点清淡的东西吃。”
厉山禾听出他就是接简诗萱电话的男人,打量了他一遍,勾唇冷笑,“我应该比较了解该怎么照顾他,有劳费心了。”
说完,他半搂半抱着昏昏沉沉的简诗萱出了包厢。
好不容易结完账,把人塞到车里准备给她系安全带,就见她半眯着眼睛瞧着他,小声嘟囔,“厉山禾,你其实不用来接我的,顾明朝说会送我的。”
知道她口中的顾明朝就是刚刚那个男人,厉山禾脸色一沉,伸手掐住她的下巴,微微用了力道,“我不来,你就要跟着小白脸走?简诗萱,你是准备好了要红杏出墙,昨天才给我整那出了是吧。”
她下巴被他掐的有些疼,但醉酒的人也没力气反抗,只委屈地瞪着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看他,“我们俩又不是男女朋友关系,我为什么不能红杏出墙?不对……我就算是跟小白脸走,我也是光明正大的……”
“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厉山禾冷笑了一声,伸手松开她:“简诗萱,你当这三年来,我在陪着你过家家呢是吧。”
简诗萱一愣,晕乎乎的大脑来不及作出反应,只觉得心跳砰砰砰的,有些快,她急于想要证实些什么,“你……”
话刚出口,他的电话却响了,两个人对视着,谁都没动。
只是那电话响了一遍又一遍,不依不饶。
厉山禾深吸一口气,看了看来电号码,神色不耐地摁了拒接,随后不耐烦的拉黑。
顿时,简诗萱就明白了电话是谁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