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港来山》是一部短篇小说,小说内刻画了乔蓝周暮云等角色,这些角色的刻画都是极为入木三分,让读者的沉浸感和代入感更佳:他们再也没去过那个场子,丁程鑫不问为什么,马嘉祺给他买了新裳买了糖哄他换场子演出,刘耀文知道,丁程鑫的精神太薄太脆了,丁程鑫的世界只有跳舞新衣马嘉祺,这样骇人的动作落在他眼里,他的眼睛会被污的不干净,他会发疯。...
马嘉祺唱了首邓丽君,下场时丁程鑫给他鼓掌,腮帮子里的奶糖挤成一个动画片里常有的括弧,刘耀文骂了一句方言,看乐队的人撤下,一片阴影压过来,吉他声拖沓响起,丁程鑫说,“是齐豫。”
刘耀文问,“什么齐豫。”
丁程鑫是个讲究美丽的体面舞者,指着台上的男孩,“他唱的歌是齐豫的。”
“橄榄树。”
刘耀文笑了,说,我喜欢光辉岁月。
丁程鑫剥开下一粒糖,低头说,可我喜欢齐豫。
1997年,刘耀文遇见宋亚轩。
在新场子,宋亚轩在唱一首歌,作词三毛,原唱者齐豫。
宋亚轩把橄榄树唱的苍苍茫茫,十八岁的面庞纵横不出一棵树的皮相,他不像橄榄树,像剥出的雪白蛋清,像未经历过革命的原生大陆。
丁程鑫说好听。
刘耀文第一次没反驳他,小小的附和一声,我也是。
新场子的妈咪决定签下他们与唱橄榄树的男孩,妈咪一副很爱才的样子,讲丁程鑫的舞与马嘉祺的歌,说穿红衫子的男孩子生的最俊俏,讲会唱邓丽君的男生比丽君本人难得,刘耀文被匆匆带过,妈咪问了几个人家是大陆哪处的。
宋亚轩咬着纸杯说,香港。
妈咪大惊失色,香港仔?哪的?
宋亚轩说,我开窗能看见太平山。
妈咪声音愈尖了,那不得了,我这来了个香港人,这不就是英国人伐。
宋亚轩反驳,“香港回归了。”
又说,“我现在没处去,正住旅馆呢。”
丁程鑫听他那话,立刻笑了,“去我那住吧,耀文那屋床大。”马嘉祺停滞了一下,刘耀文的目光烧了进来,看的马嘉祺额头冒了汗,丁程鑫也看过来,将马嘉祺的手握住,目光软的像绕人脖颈的绸缎,“嘉祺,我好喜欢齐豫。”
马嘉祺回握过他的手,将刘耀文的目光从自己身上拣开,也笑了起来,“跟我们来住吧,我们不是坏人。”
马嘉祺是河南人,河南省会郑州人,他讲他家里,讲的比丁程鑫的舞还要体面,马家开小厂,马嘉祺有颗音乐赤子心,被爸妈打碎了,心碎了不打紧,马嘉祺喜欢男的,骨头也被爸妈碾碎了,碎的他都忘记同性恋这三个字该怎么写。刘耀文问他,他为什么跑出来。马嘉祺说,他们要把他弄到乡下去关起来,棒子和狼狗,要让他活的像个牲口,儿子像牲口总比像个变态好。他还比划似的在空气里临摹了那狼狗的牙,让刘耀文低低地尖叫了一声。
马嘉祺先遇上丁程鑫,丁程鑫是重庆本地人,他娘在重庆好有名气,年轻时是歌舞厅的交际花,丁程鑫刚和刘耀文宿到一处的时候,刘耀文偶然翻到过他娘的照片,丁程鑫得了那模样八分,也漂亮到出格,他娘怀他时才十八,生下来扔去给歌舞厅的妈咪养,后来娘嫁给了当地的地头龙给当后母,把丁程鑫拎回去养,养到十三岁出了问题。刘耀文追问马嘉祺,什么问题什么问题?马嘉祺沉默了,回厨房烧晚饭。刘耀文看看正在专注看那港剧的丁程鑫,侧脸好漂亮,却又觉得悲哀,丁程鑫的精神世界也许难堪又脆弱。
刘耀文觉得这两人各有各的活法,丁程鑫被妈咪锻造,一身软骨,舞跳的热烈又坚韧,马嘉祺带着吉他孤身来到重庆,唱的民谣邓丽君,人却做不到甜蜜蜜,凑到一起相亲相爱,漏下一个没什么故事的他,也算理所当然。
场子歇下已经是凌晨,他们得坐公交回那破烂出租屋,刘耀文帮衬着宋亚轩提行李,丁程鑫快睡着了,上下眼皮儿打到一处,马嘉祺坐到后排哄他,刘耀文一抹脸上油画似的妆,带着宋亚轩坐到前头。
重庆晚上风大,刘耀文将窗子开出条缝隙,热浪吹了进来,吹开宋亚轩的刘海,宋亚轩很少见晚上的重庆,97年的重庆燥热又浮脏气,灰蒙蒙的连公交车都养蜘蛛,他将眼睛贴到玻璃边去看晚上的重庆,刘耀文看初来乍到的香港仔,香港仔额头饱满的像港剧里的玻璃牛奶。
刘耀文和宋亚轩没什么话好讲,他只瞧宋亚轩好看,和丁程鑫不同的好看,丁程鑫骨相就是软的,宋亚轩却漂亮的像港里捞出来的鲜鱼,不刺不软。
他想那港还是维多利亚港,一个多情美丽的香港仔在内陆流浪,多让人唏嘘啊。
刘耀文叫他名字,“宋亚轩。”
宋亚轩把眼睛从玻璃上挪开。
刘耀文说,“你最近有听什么歌吗?”
宋亚轩想了想说,“梦伴。”
“谁唱的。”
“梅艳芳。”
刘耀文说,“你听不听光辉岁月。”
宋亚轩摇头,“我喜欢张国荣。”
他和宋亚轩处不到一处去,刘耀文想,他怎么连光辉岁月都不听,尽和丁程鑫齐豫去了。刘耀文后又这么安慰自己,他才17,听不得伤怀的东西,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