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青云以极其凄惨的结果在外面混了五年,最后拖着一身的疲倦返回了家乡,成了一个网络写手,虽然赚不了什么钱,但起码能够温饱度日。前几天参加大学同学聚会,结果迎面遇到了当初自己在大学时候的女朋友,只不过人家挽着的,是一位副市长的公子。...
陆青云以极其凄惨的结果在外面混了五年,最后拖着一身的疲倦返回了家乡,成了一个网络写手,虽然赚不了什么钱,但起码能够温饱度日。
前几天参加大学同学聚会,结果迎面遇到了当初自己在大学时候的女朋友,只不过人家挽着的,是一位副市长的公子。
看着浑身上下珠光宝气,身上穿着名牌的前女友,陆青云心头微微有些酸涩,原本想要打招呼,可却发现,对方似乎在躲闪自己的目光,无奈之下,他悄悄的走到一旁。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或许还不算什么,聚会结束之后,他离开饭店,走到门口的时候,恰好听见那位副市长公子和自己前女友的对话。
“你们班那个当写手的同学,挺有趣啊。”副市长公子问道。
“有趣什么啊,上大学的时候像条狗一样,整天粘着我,烦死了。”女孩的声音听起来带着一丝不屑一顾。
那一刻,陆青云似乎听见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原来从始至终,哪怕自己省吃俭用把所有能给她的都给她,在她看来,自己却像牛皮糖一样甩不掉。
人生如果是无数个转角的话,陆青云只能说,别人的转角的机会都遇到希望或者成功,可是自己的转角干脆就是一部充满了无奈和后悔的法国名著——悲惨世界!
陆青云甚至曾经一度以为,自己的人生就会像一本小说里写的一样,平凡的度过一生,不断的被可恶的命运所玩弄,在社会的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派回,最终成为一个泯然众人的普通人,娶一个普通的妻子,生一个普通的子女,然后在不断追忆当中度过余生。
有些感慨万千的看着自己面前的一切,陆青云心中那一抹最深处的记忆如同被秋风吹起的落叶一般,被他从似乎很遥远的许多年前给提了出来,看着毕业之后就各奔东西的室友,一时间,百感交集。
十五年前,自己就是在这里,用一模一样的语气,一模一样的动作,跟这些人告别,最后踏上了那条现在看来其实是无比灰暗的人生,只不过,在这么多年之后,在这个秋高气爽的季节,如同两个交叉的直线,蓦然间,有了一个交集。
陆青云不敢动弹,他怕自己眼前的不过是一场幻觉,是自己一场宿醉之后的梦境而已,他不知道自己究竟遇到了什么?是传说中的神仙妖魔,亦或者是自己小说里面常常出现的重生穿越,甚至于他连呼吸都异常的小心,生怕自己下一刻就会发现这不过是某个奇怪的梦境而已。
但是,这些熟悉的人,熟悉的东西,难得真的是梦境吗?
“陆老大,你干嘛呢?”
就在陆青云愣愣发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的时候,一个声音猛然间响起,而随着这个声音响起的,是陆青云大口大口的喘息声和咳嗽声。
随即是脚趾头因为磕在铁床上而发出的疼痛感瞬间从脚趾经过神经传递到他的大脑当中!
“疼!疼!”
竟然是疼的感觉,疼的感觉!
陆青云整个人都陷入了呆滞当中,被这个突如其来的答案所完全震惊,随后进入自己耳朵的是身边几个室友的关心,眨巴了一下自己的眼睛,再一次确定自己的身上穿着的是一身睡衣而不是那件花了五十大元买的假名牌,下身穿着的是四角内裤而不是自己记忆犹新的那件西裤。此时的陆青云几乎要忍不住大声欢呼起来!
呼的一下子从床上蹦到了地上,不管不顾的陆青云冲到记忆中寝室门前的那个镜子面前,终于看到了自己现在的样子。
年轻了足足十几岁的脸庞上果然还带着年轻时候的那股桀骜不驯,发型也没有像后来写书的时候那样乱七八糟,反而是理着一个看上去很精神的中分,只不过个头和身上的肌肉显得自己还有那么几分青涩。正是自己刚毕业那年的样子。
原地冲着镜子傻笑了一分钟之后,陆青云终于开口说出了自己今天的第一句话:“谁能告诉我,今天是哪年哪月哪日?”
站在他身后像看疯子一样看着他的一个脸色微微有些难看,戴着一副眼镜的男子眨了一下眼镜,看了看周围想笑又没有出声的几个人,最后对陆青云说道:“今天,今天是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号,我们在学校的最后一点,话说,老大你敢不敢把脚从我的鞋上挪开?”
陆青云一愣,下意识的问道:“为什么?”
就听到眼镜男一声怒喝道:“因为我的脚还在里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