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噩梦了?」沈飞难得这个点还在家,他也坐起身来,侧过头看着我,一脸担忧。我对上他的目光,点了点头,而后又迟疑地摇了摇头。沈飞拉开被子,「我去给你做个早饭。」「不用了。」我叫住他,「厨房里有吐司。」沈飞扭过头,表情似乎有些诧异。我也是这时才意识到,沈飞从来没有给我做过一顿饭,而今天我却拒绝了。...
全校女生的梦想,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发言时的模样。
礼堂的灯光照亮舞台,所有人都处在黑暗之中,只有他站在光亮之下。
那一瞬间,金光四溅。
而当时他与裴栀可以说是学校里最让人眼羡的情侣。
大四那年,裴栀的家里送她出国,顺势之下她提出了分手。
我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抛弃那么优秀那么好的男孩子,难道她看不出沈飞有多伤心吗?
但我仍然要感谢她。如果不是当初她走得那么决绝,跟沈飞提出分手时那么绝情,也许沈飞都不会答应我的表白。
他点头的那一刻,我激动的手都在颤抖。
我想裴栀不爱他没有关系,我会爱他,我会好好爱他。
可是那时的我似乎忘了,一厢情愿的感情从来没有好结果。
就好像人人都以为自己会是打开门的最后一把钥匙一样。
可是如果当初我没有向沈飞表白呢?
三年了,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可是如果呢?
当年的学校里,也不是没有人追求我,他们虽然不如沈飞优秀,可是日久生情,或许总有一天我也会喜欢上他们呢?
两情相悦,我们也会像一对普通的情侣那般平凡的相爱。
如果呢……
我猛地坐起来,摸了摸额头上的虚汗。
「做噩梦了?」
沈飞难得这个点还在家,他也坐起身来,侧过头看着我,一脸担忧。
我对上他的目光,点了点头,而后又迟疑地摇了摇头。
沈飞拉开被子,「我去给你做个早饭。」
「不用了。」我叫住他,「厨房里有吐司。」
沈飞扭过头,表情似乎有些诧异。我也是这时才意识到,沈飞从来没有给我做过一顿饭,而今天我却拒绝了。
我看着沈飞,正猜测着他是不是要生气了,结果下一秒,却对看到了沈飞的笑脸。
「既然你想吃,那就吃吐司吧。」
饭桌旁,沈飞从厨房出来,递给我一瓶牛奶,「喝这个。」
我伸手接过,又从旁边捞起一片坚果吐司。
沈飞愣了愣,说道:「你不是坚果过敏吗?」
我支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坚果过敏的是裴栀,你记错了。」
那个名字从我口中说出来的那一刻,空气就仿佛凝固住了一般。
沈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收回微笑,他皱起眉头,脸上露出微怒的表情。
「你提她做什么?」
我看着他猛地涌上来的情绪,突然悲从中来,我觉得好无力,我已经什么都不想再说了。
「没什么,是我说错话了。」
沈飞一怔,似乎是没想到我这么快就跳过了这个话题,他靠上椅背,在地板上发出刺耳的一声响,而后起身道:「我吃饱了,你吃吧。」
随着门被关上,我露出一丝苦笑,看着手边的那瓶牛奶。
沈飞,三年了,你还是没记住我乳糖不耐受吗?
我和沈飞沉默了整整一天,待在同一个房子里却安静得不像话。
傍晚的时候他带上大衣出了门,不过一会儿,我的手机收到一条消息——
「今晚我有事,不吃饭了。」
我只看了一眼,就关了屏幕。
一种呼吸困难的窒息感再次涌了上来。
我大概知道是什么事,毕竟裴栀刚发了一条说自己晚上要加班的微博。
他们可以一起出去吃个饭,沈飞就在楼下等她下班,到了晚上……
晚上,沈飞还会回来吗?
我深呼吸一口气,也拿着钥匙出了门。
冬天还没有过去,空气又涩又凉,树上的叶子都光了,只是还没下雪。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明明已经晚饭的点,我却还是没有感到一丝饥饿。
我胡乱地想着,沈飞这个时候跟裴栀在干什么呢?
应该刚刚吃完饭吧,以前我跟沈飞出去吃东西,我喜欢吃火锅吃烧烤,可是沈飞对这些重油重辣的东西总是嗤之以鼻。
如果换成裴栀,他应该会心甘情愿陪她吃一切她想吃的东西吧?
过去的我一直看不透,其实这么多年的爱意早就变成了一种执着,一种不甘。
每当我和沈飞在一起时,我就会想起沈飞和裴栀。
如果说裴栀是沈飞心头的玫瑰,那么她就是深深扎进我心脏里的刺。
这三年里,那些刺越扎越深,直到我完全免疫。
走着走着,我路过一家酒吧,驻唱歌手的声音从敞开的大门飘了出来。神使鬼差般,我提步走了进去。
酒吧里的人很少,大概是时间还早的缘故,歌手坐在舞台上,抱着吉他低头调音色,偶尔出声唱两句。
我往吧台要了一杯甜酒,坐在远处眯着眼看向舞台。
灯光昏暗,让人看不清身边人的脸。
一杯酒下肚,我的脸已经开始发烫,我自知酒量并不好,于是喝完那一杯就往门外走去。
出门时夜色更暗了几分,天气也更加寒冷,我打了个哆嗦,正要拿出手机打车,可是摸遍口袋,也没有找到自己的手机。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果果!」
我随之一愣。
果果是我高中时的昵称,那时候脸蛋圆,又时常红彤彤的,于是高中的同学就给我起了这样一个外号。
我回过头,看到一个向我奔来的身影。
我眯起眼睛一看,从衣着上才看出这正是刚刚坐在台上的驻唱歌手。
我站在原地等他跑近,他的嘴中呼出热气,好不容易把气喘匀,就把手机往我手里一塞。
「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这么粗心。」
我看看手机,又抬头看看他,用眼神表达的疑惑。
他似乎很意外地挑了挑眉,「不记得我了吗?我是程衔啊。」
程衔?
我怎么会不记得。
我高中时的同桌,喜欢打篮球喜欢睡懒觉,还喜欢在早自修顶着蒙眬的睡眼找我要作业抄。
老师对他的行为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程衔的人生,用一篇《我的区长父亲》就可以书写。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有一帆风顺的人生,直到高三那年他吵着要去玩音乐,一气之下与家中决裂跑了出去,从此退学,销声匿迹。
他看着我的表情,笑了笑。
「怎么样?想起来了吧。」
我点点头,又把围巾往上拉了拉捂住自己的下巴,「好久不见啊,你在这儿工作吗?」
程衔摇摇头,「我朋友的酒吧,歌手临时请假,找我来帮忙。」
我点头,下一秒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曾经遇到过很多同学,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无一例外的变得成熟而寡言。
曾经勾肩搭背一起上厕所的兄弟,变成了酒局上互相吹捧的青年人;曾经深夜倾听对方伤心事的姐妹,结婚时连请帖都不曾发上一封。
人们都说这是常态,这就是长大。
而在这被大流裹挟的常态中,好像只有程衔一直站在原地。
他右手一揽,说:「走啊我送你回家。」
仿佛一瞬间回到十年前,我们十六岁,他打完球后懒洋洋地揽过正在写作业的我,「走啊陪我去小卖铺。」
只是那时的我点头说好,十年后的我只能努力地想着托词拒绝。
程衔看出了我的犹豫,一下子笑容都变得狡黠起来,「行了,你自己看看你的脸红成什么样了,当年的好学生也学坏了啊。」
原本被酒醺红的脸更添了几分红色。
不等我开口,程衔就掏出一把车钥匙,「我去开车,你在这儿等着。」
不一会儿,一辆大奔就开到了眼前,程衔拉下车窗朝我喊道:「上来。」
大概是因为现在的程衔让我想起了当年的我们,我的紧张感也消失了几分。
我找着话题开口道:「后来了你去哪儿了?当年不告而别就走了。」
程衔抿了抿唇,「不是跟家里闹翻了吗,就一个人跑北京去了,签了家公司,公司出资让我出国读音乐学校去了。」
我「哦」了一声,「那这公司还挺好的。」
谁想到程衔扭过头看了我一眼,扑哧笑了。
「天下哪能掉这种大饼啊,后来我才知道,是我妈不忍心我受苦,联系了人家唱片公司给我安排的。」
我又「哦」了一声。
车型内一下子陷入沉默。
路过红绿灯时,车子停住,程衔突然把方向盘握得更紧了些。
「其实也不算不告而别。」
我一愣,「啊?」
程衔突然勾起嘴角,露出他尖锐像小兽般的虎牙。
「我回一中找过你,翻墙进去的,当时你们在上体育课。我看了一眼,就走了。」
他的眼睛直直注视着我,让我感到一阵无措,但最后,我还是把它归结为对好朋友的不舍。
于是我说:「谢谢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