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宋岱岩王曦的书名叫《高冷舔狗宋岱岩》,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我遇见宋岱岩的时候是在大二,之前我只听过他的名字,他是 A 大的风云人物,散漫漫不经心的脾气和英俊的脸让他风靡全校女生,据说他的女朋友多的如同过江之鲫,最后我能胜出稳坐正宫之位,我想了很久,只能归结于命运。 命运让他刚好在他人生最难熬的时候遇见我,命运让他刚好在那段时间收敛心性,命运刚好让他那段时间再也没有碰见第二个像我这样对他好的傻子。...
我的情敌发了一条微博,配了两张照片,第一张是微信聊天记录截图,那是分手后我发给宋岱岩求他回来我身边的微信,很长很长的一段话,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符号我都将我的自尊和体面放在脚底下践踏,第二张是宋岱岩低头给她剥虾的照片。
她的配文写着「hhhhhhh,这也是别的女孩心心念念的人。」后面配了个自豪的微表情。
我的世界在那刻轰然崩塌。
我突然发现我不爱他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就是日日夜夜生活在你身边的爱人,你看着他,内心再也起不了任何波澜,以前他任何能让你耳红心动的小举动都再也不能撼动你分毫,你看着他,就像看着马路上任何一位甲乙丙丁。
但我没有表现出分毫,我依旧将他照顾的很好,早晨七点多准备好放在餐厅桌子上的早餐,床头柜上一杯温的刚刚好的凉白开,卫生间已经挤好牙膏的牙刷,临走前我用遥控器将打得过低空调温度稍微往上加了点,然后站在卧室门口和他说:「我先上班了。」
他整张脸陷进雪白的床褥里,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声,我转身就走。
最近我接了一个新的项目,整个团队都忙的七荤八素的,等处理好初步的方案细节看看时间,已经将近凌晨一点了。
我突然发现,整整一天,我一次都没有想起过他。
这不正常,我想起我刚毕业的时候,那段时间跟着大学毕业很久的一位学长做活动,也是这样,时常忙到深夜,可我每个小时都会发消息和他报备一下我的动态,超过六点我就会告诉他我今晚大概忙到几点,让他不要等我等等,即使后来在一起久了,晚上太忙我都会和他报备一下。
可是今天我一次也没有想起他,打开微信看了一下,他七点多给我发了一条消息,问我什么时候回,我没看见。
我回他的消息从来没有超过三分钟。
我摩挲着手机,犹豫一下,还是没有回他这个消息。
走出公司大门才看见他,身姿颀长的斜倚在他的大 G 前,黑暗中的轮廓坚挺,低着头看着手机,嘴边一抹猩红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他又开始抽烟了。
其实我很讨厌他抽烟,他爸爸是肝癌去世的,刚开始在一起时,我总是管着他,不让他抽烟,他每次都是挑挑眉头,嘴角斜出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望着我,然后照抽不误。
我管不住他,我知道。
爱情里面永远都是最爱的那个人比较卑微。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失衡了,我将自己放的太过卑微,所以我管不住他。
我慢慢走近了,他应该在想事情,想的很入神,我走到他面前他也没有发现我,我温声问:「你怎么来了。」
他猛然回神,然后有点慌乱的取下嘴角的烟,碾在脚下熄灭,我这才发现地上一地的烟头,也不知道他抽了多少根,习惯性的想要劝他少吸点,动了动嘴唇,还是没有说出来。
我绝望的发现,我已经不想管他了。
他看了我一会儿,像是在等什么,眼神在黑暗中像是有流光划过,然后归于尘暗,他烟抽多了,所以嗓音有些嘶哑,他说:「我来接你。」顿了顿,又补充一句,像是有些委屈,说:「你没回我消息。」
我装模作样的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然后说:「太忙了,没看见。」
他没说话,拉开车门让我上去。
这倒是之前没有过的体贴,我对他来说,得到的太过轻易,爱的又太过卑微,我想之于他来说,最笃定的事大概就是我永远不会离开他。
所以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这种加班到深夜来接我的事情,除了中间他觉得愧疚的那段时间,再也没有过了。
上了车我靠着车窗望着窗外呼啸而过的灯火出神,整个车内寂静无声,我又想起了从前,他其实有点冷漠,以前两个人独处时,我都会一直找话题逗他说话,他偶尔嗯两声回复我,可现在我已经累了。
安静了一会儿,他问我:「你吃饭了吗?」
我嗯了一声,没有问他有没有吃饭。
等他叫醒我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他蹙眉看着我,又说:「最近很累对不对?累了就休息一会儿,那个班不上也没什么,我养你不行吗?」
我没说话。
以前太累的时候,这话是我来问他的,那个时候他生意步上正轨,我整天累的死去活来,公司的派系斗争也令人疲倦不堪,所以一次加班回来后,我抱着他的腰撒娇,问他:「我辞职回来好不好,给你一个养我的机会。」
他笑了笑,撇开话题拍拍我的头,说:「小王小王,加油加油。」
后来我再也没问过这种傻话,现在他说起来,我倒是抬眸望着他笑了笑,没说话。
一如他从前。
我从前是真的很爱他,爱到身边的朋友都乍舌,似调笑似认真的劝我:「曦,你别陷太深。」
可我就像是一头撞进火焰的飞蛾,从见他第一面开始我就知道,我好不了了。
我遇见宋岱岩的时候是在大二,之前我只听过他的名字,他是 A 大的风云人物,散漫漫不经心的脾气和英俊的脸让他风靡全校女生,据说他的女朋友多的如同过江之鲫,最后我能胜出稳坐正宫之位,我想了很久,只能归结于命运。
命运让他刚好在他人生最难熬的时候遇见我,命运让他刚好在那段时间收敛心性,命运刚好让他那段时间再也没有碰见第二个像我这样对他好的傻子。
所以我成了他的女朋友,并从此分分合合纠缠七年之久,震惊掉了我和他身边朋友的下巴。
按照他的一位朋友的话来说,就是我们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我是个目标很明确的人,成绩优异,人生的每一步我都有合理的规划,他不一样,他对所有的事物都是漫不经心,永远都是走一步是一步的人,从没见他对什么事上过心。他不但散漫还花心,在花花世界的花花草草中游走,片叶沾上身却从来不上心。
哦,不对,还是上过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