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独占》主角为时晚贺寻,这本书内容合理,情节上没有太多的漏洞,文笔不错,值得慢慢品品味:时晚从来没如此近距离见过异性赤裸的胸膛。根本不知道该往哪儿看,时晚低下头,羞得几乎要哭出来。原本的来意被忘了个干净,她支支吾吾几声,最后还是决定和昨晚一样赶快逃离。然而贺寻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时晚哪里遇到过这种情况。
手腕被牢牢捉住,温热酒气吐在耳边,醺然中带着点儿似有若无的暧昧。她的脸蓦然烧起来,脑海里更是一片空白。全然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哐当!”
直到防盗门被重重关上的声音响起,才瞬间惊醒。
流氓!
这年的治安状况远远不及十几年后监控系统全面建立时好,恶性案件常有发生,报纸上隔三差五能看见女性被强奸猥亵的报道。
向洁常常叮嘱时晚,单独在家一定要小心,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晚上也不要一个人走夜路,等着爸爸妈妈来接。
万万没想到还有这种在家属院里被强行拖进来的场景。
时晚的脸一下白了。
曾经看过的报道一篇篇出现在脑海中,浪潮般的恐惧扼住咽喉,理智告诉她应该尖叫求救,现实却是一点儿声音也发不出。
手脚都发软,她只能死死盯着少年。
拎起酒瓶,贺寻一回头,就看见小姑娘面色苍白地靠在门上。
“拜托你了。”然而毕竟是个男人,不懂女孩的心思。身上又带着伤,他压根没想那么多。语气散漫。
径自把白酒和布条都塞到时晚手里。
然后直接转过身去。
贺寻的动作干脆利落,倒是时晚在原地愣愣站了一会儿,这才注意到对方背上一道又一道的伤。
脱下衬衫后,贺寻看起来并没有昨夜暴雨里那么瘦削孱弱。
正是十六七岁的年纪,少年肩窄腰细,肌肉线条流畅自然,每一根都恰到好处地透着肆意快活的张力。
生机蓬发,年轻而飞扬。
所以
时晚惊疑不定地看着交错纵横的红痕。
什么样的人才能在少年身上留下这样的痕迹?
时远志夫妇遇事讲道理,连句重话都很少说,这么多年更是一根手指头也没碰过。
但不代表时晚认不出这些红痕是一鞭一鞭重重抽出来的。
是家暴吗?
她下意识这么想。
“喂。”然而还没待细想,少年低沉的嗓音响起,“快点。”
倒不是贺寻有意要催,他的腿还疼着,实在站不了多久。
带着伤,他语气里不自觉掺了几分不耐和凶狠。
时晚眼睫一颤。
被挟持的恐惧尚未消散,房间里浓郁的白酒味激得人头脑发晕,她现在什么也不想,只想赶紧逃离这里。
于是只能老老实实照做。
酒精再度接触伤口的瞬间,贺寻霎时咬紧了牙关。
操。
他忍不住想骂人。
疼是必然的,他先前消毒时已经习惯了,眼下的情况却又有些不一样。
似乎是怕弄疼他,身后那只小手没什么力道,小心翼翼,迟缓而软绵绵的按在伤口上。
很体贴。
也分外的疼。
拿白酒消毒与上刑无异,而这种缓慢的速度简直是在延长用刑时间。然而贺寻终究什么也没说。
能找到一个肯帮忙的人就不错了,还挑剔什么。
反正命硬,又不是挨不过去。
于是他皱着眉,任凭少女软乎乎的小手在背上动作。
额头上薄薄一层细汗。
贺寻咬着牙,时晚也不好过。
从未像现在这样亲密地接触过异性的身体,紧张之余,狰狞的鞭痕又让她心惊。
又羞又怕,抱着赶快处理完就能逃走的心态,她强迫自己不要想那么多。
好在少年一直很安静,除了肌肉硬邦邦地绷紧,并没有什么其他反应。
“唔。”
然而到了最后,当时晚轻轻按上腰间凹陷处时,贺寻一个没忍住。
和他自己处理伤口的感觉完全不同,少女指尖真的很软,像是夏日轻盈飞舞的蝴蝶,缠绵细腻地吻在鞭痕最末端。
让人心口一滞。
瞬间失控。
“今天的事不许说出去。”到底出声还是有些丢人,为了掩饰尴尬的情绪,他轻咳一声,语气略带威胁,转过身去。
然后贺寻就笑了。
昨夜风急雨骤,灯光又昏暗,雨衣遮去大半面容,他压根没看清时晚长什么样。
现在少女仰着脸,倒是看得一清二楚。
段秀娥没说错,平心而论,这小姑娘长得确实好看。
或许是因为害羞,瓷白小脸沁了层薄而透明的粉,鸦羽似的长睫轻轻颤着,纤长美丽。
清透杏仁眼里落着窗外树影,微风吹过,漾起一圈又一圈涟漪。
就是现在红了眼眶,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模样。
看上去有种傻里傻气的可爱。
腰间似乎还残留着酥麻的痒意,看着那双小鹿似的无辜眼眸,贺寻瞬间起了逗弄的心思。
“喂,”他也不道谢,而是稍稍俯身,语气散漫:“你叫什么?”
果然,小姑娘并不理他,呆呆愣了两秒,接着转身跑了。
冲回家,牢牢反锁住门,时晚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
靠在门后,她屏息静气地听着楼道里的动静,确定楼上那个家伙没有追下来,这才勉强松了一口气。
那究竟是什么人啊!
时晚思绪凌乱。
说是流氓倒也不是,可那散漫里带着轻佻和不经心的语气,着实不像什么正经人。
尤其是那只含着七分笑意三分野的黑眸,看上去危险得很。
惴惴不安之余,她又想起对方身上的鞭痕,一时间更加不知所措。
最后还是决定把这件事告诉时远志和向洁。
爸爸妈妈工作忙碌,一般没有什么大事,时晚不会让他们操心。
出乎意料的是,还没等她主动提起,今天没有加班提前回家的时远志夫妇反倒先说起了住在楼上的少年。
“那孩子是沈怡的儿子?”
饭桌上,平日里冷静内敛的向洁难得吃惊一回,语气愕然。
“是啊。”时远志点头,往时晚碗里夹了一块排骨,这才继续说,“谁能想到,我还是才听同事说的。”
夫妻二人交换了一个有些伤怀的眼神,而时晚没听懂:“爸,你们在说什么啊?”
“也没什么”向洁的语气略显怅然,想了想,还是说道,“就是爸爸妈妈当年大学的一个老同学”
二十年前大学生都金贵,时远志夫妇一毕业就被分配到研究所工作,同班同学沈怡也是如此。
接收她的不是别的地方,正是现在夫妻二人工作的研究所。
然而没过几年,沈怡就放弃了研究所的工作,听时远志办公室的老研究员说,仿佛是嫁给了大城市里某个有权有势的官家子弟。
按理说这是件好事,不过沈怡走得太突然,连交接工作都没做便匆匆离开,虽然那时风气淳朴,所里的人也免不了有些微词。
有说她攀高枝就忘本的,有说大学生心气高看不上穷地方的,不过随着时间流逝,慢慢没什么人提起。
直到十年前,早已为人母的沈怡在一个夜晚悄悄回到了青城。
没有联系任何一个曾经共事过的同事,等到人们发现沈怡,已经是第二天清晨。
她静静地飘在刚开冻的荷花池上,脸色惨白,早已救不回来。
“孩子还那么小呢。”相比妻子,时远志要多愁善感一些,沉重地叹了口气,“有什么坎过不去,非要走这条路。”
“原来那孩子是在跪沈怡啊”向洁想得更远一点儿,也跟着叹气,“怪可怜的,这么小就没妈妈了。”
晚饭剩下的时间,时远志夫妇一直都在回忆沈怡的事,还商量着要不要抽空去看看住在楼上的贺寻。
毕竟当年曾经有过同窗情分,如今在一个家属院,照拂一下故人的孩子也是应当的。
时晚没有吭声。
听着父母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想起少年身上的伤,她突然有些难过。
贺寻再度醒来时,天已经黑透。
没有关窗,家属院里的炒菜声、聊天声、小孩的打闹声尽数钻进屋内。是寻常夏日傍晚会有的喧闹。
静静躺了一会儿,感觉体力已经恢复不少,他才摸黑起身。
地上还有碎瓷片,摸索一会儿,终于找到了开关。
“啪嗒。”灯光亮起,照亮满室狼藉。
不过这个时候贺寻没心思收拾,而是绕开那些碎瓷片,径直朝厨房走去。
这年的自来水还带着浓重的漂白粉味,贺寻却不管,凑到水龙头前狠狠喝了好几口。
清凉的液体灌入喉咙,他喘着气,终于觉得自己活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