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母亲不是早在二十年前就过世了?
还有她,不也已经死了吗?
难道她来到了地府?
江若乔猛地撑着身体坐起来,才发现,
自已正处在一间土砖房里。
墙上糊的报纸看起来就有些年头了,有的地方返潮发了霉,老旧木头搭建的房梁上,一盏蒙满灰尘的灯泡,孤零零的悬挂着。
“这是哪儿?”
主要是江若乔面前的这张面孔,根本就不是母亲的脸啊。
江若乔再看向自已葱白一样细嫩的手,原本属于她干枯发瘪的皮肤,满满的都是胶原蛋白,两条黝黑的麻花辫子垂在胸口,散发着隐隐光泽,是那么的富有生机。
“蠢丫头睡傻了?这是你家,连你老娘都不认识了!”
江若乔眨了眨眼睛,难道她这是……
突然,她的大脑袭来一阵痛楚,像是有什么东西,拼命的在往外挤!
——原主也叫江若乔。
因为喜欢的男知青跟考上大学的堂姐恋爱,两个人要双双去城里,江若乔不甘心之下去找杨权表白,被拒绝后一时想不开,原地就跳了河。
秋季大雨茂密,当时正好有一位军官小哥在河边防汛,见她发生意外,二话不说就跳进河里救了人。
而就是小哥的这一救,没想到会被赖上。
当时,原主表白杨权不成跳河的事被村里的多嘴婆看见,过后在满村传的沸沸扬扬,原主面子上过不去,受不了流言的她,心里生了一个毒计。
她嫁祸给军官小哥,说是被他非礼了,想不开才跳的河,他跳河救人根本不是见义勇为,而是怕身上摊人命!
这话一出,流言又跟天上的大风刮似得,反正不要钱,得哪儿传哪儿。
要知道这年头,耍流氓可是要吃花生米的。军官小哥被她碰瓷儿,百口莫辩,他家里为了保住这颗独苗,硬着头皮过来跟时家结了亲。
原主结完亲才知道,她诬陷的人是贺司屿。
说起贺司屿,家就住在县城的军区大院里头,是根正苗红的红三代。他的父亲曾经屡立战功,他的爷爷更是百花城首屈一指的大人物。贺司屿本人也是长得俊俏斐然,年纪轻轻就做了营长,每年给他说媒的都能把江家门槛子踏破,可想而知,他那样条件只会有大把的姑娘往上扑,怎么可能非礼原主?
原主的家人太知道她什么德行了!
苏老太太为此忧心忡忡,说她就算嫁到江家,也不会有好果子吃,她诬赖人家贺司屿,肯定往死里整她。
于是,原主就被吓到心梗,大婚前夜一觉睡死过去了。
“贺司屿马上就来,你赶紧把衣服穿好!”王蕾将她思绪唤回,往她怀里塞了件对襟旗袍。
“妈。”江若乔这声称呼叫的干巴巴。
她上辈子是个不婚族,一辈子到老都没有结婚,现在刚穿越过来就要上花轿,一点儿心里准备都没有。
何况这还是原主诬陷来的婚礼……
“我能不嫁吗?”
“你说什么鬼话呢?”王蕾脸黑下来,“那江家车都到门口了,你跟贺司屿结婚证也都领完了,现在反悔哪里来得及?把军婚当儿戏,咱们两家都落不到好,要是惹怒了江家去告咱们一状,咱们全家就得进去吃花生米!”王蕾把她从美好的幻想中拽了出来。
江若乔嘴角抽了抽,“啊”一声,看着手里的大红婚服,头越来越痛。
江若乔上辈子是个随性的画手,喜欢旅游,喜欢自由无拘束的生活。为了追求高度自由,她拒绝了所有的追求者,享受一个人的自在。
直到去世前,她尝尽了晚年孤独,给人生留下满满的遗憾。
就像一句话说的:人生,不论你怎么选择,最后都要后悔。
既然都要后悔,这场婚礼也没有退路,那就暂且躺平,先保全两家颜面再说!。
原主跟贺司屿之间的事情虽然不光彩,但江家在百花城是有头有脸的,头一次办喜事,多少也得讲究一点排场。
江若乔婚礼上要穿的红色旗袍,也都是江家精心为她准备的,王蕾笨手笨脚的想给她盘个头,弄了半天也没有弄好。
江若乔抹完了烟粉,自已动手,三下五除二就盘好了,她头上的银簪是老太太给她压箱的,今天正好戴上。
王蕾就在屋里跟她说着话,没多大工夫,贺司屿被一群亲朋簇拥着进门。
他身上穿着一身军装,上面戴着属于他的光辉奖章,高大的身姿结实又挺拔,胸口的大红花那么的华丽鲜艳,衬得肤色白皙的他,浑身透着一股子斐然气质,简直就是一颗青翠的小白杨,俊俏的要命!
“走吧。”贺司屿对江若乔伸出了一只手。
这声走,他说的很冷,并没有作为新郎官该有的春风得意。
江若乔看着这双深沉的眸,犹豫了一下,才将手递给他。
这桩婚就是原主赖来的,贺司屿被硬按着头,不爽才是正常态度。
就在这时候,江若乔后院的邻居却说道:“诶,新郎官可不能就这么把人接走,得抱着,新娘子脚不能沾地。”
贺司屿听后,本就清冷的表情像是刮过风雪,但还是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将江若乔抱了起来。
男人扛枪的手臂生的很结实,掌心有着薄薄的茧,拖着不到九十斤的她,就像一个轻飘飘的物件儿,走的脚下生风。
江若乔隔着他身上的衣料,似乎能够感觉到他胸膛里的心跳声,沉稳、有力,他的呼吸带着一股的皂角香,细闻,似乎掺杂了一点烟草气味,并不呛人。
出门时,阳光正好打在他的侧脸,江若乔手臂圈着他的脖子,身体靠在他肩头,能够清晰的看见,他高耸如山峦的鼻梁,完美利削的侧颜,红润如桃花般的美人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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