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云默这个干活的得有工作服,细棉布的衣服舒适也不抗磨,几天就得磨坏了,他干活时只能穿粗棉布的。
算上她自己,也做了几身平时在家干活穿的衣服,划拉划拉,连衣服带被,竟然做了一大堆,炕上都快堆不下了,还有跟书店约定送书的时间要到了,上次她跟人家约好这次送100本书过去,又是一笔小收入。
这边,赵宁霜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一天一个变化,她到李家没多长时间,家里都住上了镇上的一等房,李博武的腿也好了,精神头都好了太多,连点后遗症都没留。
镇上的人眼都不瞎,哪能看不着,纷纷都夸赵宁霜这丫头身上带着天降的福气,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大,能有这么大的本事,把一个家都给改变了,而且还是发透了。
左邻右舍,邻里邻居,有眼红的,也有真心祝福的,反正你传我,我传他,跟前这一左一右的人,基本没有不知道他家的事的,这事自然也就传到了湾沟村老丁家那里,也就是原身的爹娘耳朵里。
在赵宁霜被卖掉以后,家里的日子也没因为卖掉闺女换来人参腿,而好过多少,那大夫说的不错,有了这只人参腿泡水喝,小儿子的确保住了命。
但只是一只人参腿,保住命就不错了,儿子还是病怏怏的,成天汤药不离口,不是今天头疼,就是明天脑热,丁有才愁的不行,更舍不得唯一的儿子受这种苦。
对他来说赵宁霜是卖出去的闺女,不是自家人了,而且还是卖给岑云默那凶神恶煞的屠夫,去了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他都没再关注过这个女儿的死活。
就只有赵宁霜的娘李氏,是真的心疼女儿,但也只能偷偷掉眼泪,连哭都不敢光明正大,这个在家里一点话语权都没有的女人,是古代典型重男轻女家庭,培养出来的农村女。
出嫁前不受娘家父母待见,出嫁以后,丁有才对她也不好,非打即骂,有的时候气不顺,都拿她抓邪气,说让她天天哭丧个脸给方的。
儿子现在病怏怏的,要是让丁有才看见她哭,少不了又是一顿打,最轻都是一顿骂,更别说能有机会离开家,偷偷去看看女儿过得好不好。
小女儿丁来娣才九岁,待遇还不如赵宁霜,本来二胎盼着生个儿子的,结果一看生的又是个闺女。
没被丁有才这个狠心的爹当时就掐死了,还是李氏拼死拼活护着才活下来的,那也常年吃不饱饭,瘦的跟七八岁似的。
尤其是在赵宁霜这个姐姐被卖掉以后,家里一切的脏活累活,她都得跟着干,就这样,还整天跟她娘一起挨打受骂的。
相比这娘俩凄惨的待遇,家里唯一的男孩五岁的丁来宝,可被宠的跟个小太上皇似的。
基本是要什么给什么,要星星不摘月亮,被丁有才宠的不行,也就从小养成了嚣张跋扈,娇纵的习惯,加上身体有些虚弱不适,基本天天发脾气,还要人宠着哄着。
这天,丁有才在自家炕上坐着,手里拿着个烟袋,吧嗒吧嗒的抽着,脸上带着些气愤,对自家怯懦的婆娘说,“我昨个儿去黄石村老黄家帮工,你知道人家跟我说什么了吗?”
“说赵宁霜那死丫头,自从去了老李家,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现在都搬到镇里一等大好房子里去住了。”
“人家外边大伙一哄声的全都知道,是她跟着那李屠夫上山去打猎,运气好,挖到千年人参和灵芝,卖了好大一笔银子,回来时就置办上大房子了。”
“这丧尽天良的死丫头,明知道他弟弟有病在身,需要人参续命,竟然一点都不顾着娘家,给他弟弟拿回来补身体,还把东西卖了,自己家挥霍起来。”
“个不要脸的小贱人,我白把她养这么大了,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家里日子现在过得都快揭不开锅了,她都不知道回来看看,帮衬一把。”
“都他娘的是你没教好,把她教成这个样子,狼心狗肺,忘恩负义,别给老子哭丧个脸,你赶紧趁着现在天色早,拿两个钱儿坐车去镇上,给我去找那死丫头。”
“千年人参和灵芝的价格,我都打听过,一颗能值上千两银子呢,多了我也不要,别说我这当爹的没给她留活路,你给她留下1000两银子,让她给咱拿回来1000两银子就行。”
“还有,我不信那死丫头会把人参全卖了,你再问问她,手里是不是还有人参,要是有赶紧给我拿回来,就别寻思钱不钱的事了,啥钱能有她弟弟命重要,你到那去就这么说吧。”
要说卖人参和灵芝的事,旁人是不知道的,岑云默也只跟张老大说了,还只说了卖的是人参,根本就没提灵芝这茬,张老大也没特意以讹传讹。
但人多口杂,鉴于这段日子李家的变化实在太大,话越传越多,事情越说越玄乎,传来传去,传到丁有才耳朵里,就变成现在这个版本了。
虽是以讹传讹,但也是巧,还真意外的还原了真相。ᴊsɢ
眼下,见李氏虽唯唯诺诺不敢说话,但也面有难色,丁有才立刻眼睛一瞪,“还没去呢,你害怕什么!就知道你个完犊子玩意,一身家巧骨头,到哪儿都不硬气,跟自己闺女都这么个熊样。”
“你要是怕她不给,就跟她说,她要是不把钱和人参拿出来,我就跑到她门上去闹,让所有人都知道,她赵宁霜不孝顺父母,看她能不能丢起这个人。”
“听说那李屠户对那死丫头好着呢,言听计从,从小我看这贱皮子就生的一股子狐媚劲儿,果然是这么回事,这才去了几天,就把那李屠户给迷住了。”
“冲着这个劲,只要那死丫头愿意,想那李屠户也不会说什么的,你去了就这么办,不愁那死丫头敢不把钱拿出来,知道了吗!”
见丁有才净说这些损话来算计赵宁霜,连自己闺女都什么话都骂,李氏心里难受极了。
她知道,从打生了儿子,丁有才就更看不上两个闺女了,但珊珊这孩子命苦,就算在这个家里受气,她也要护着这孩子。
她根本就不想卖女儿,只是为了救儿子实在没有办法,想把赵宁霜嫁给岑云默的,那样至少以后还断不了联系,还能去看望一下维护女儿一二。
可岑云默死活不愿意,非要过了手续彻底把人买走,才肯留下人参腿,一是她拗不过丁有才,二也是,赵宁霜再重要,也不如自己的亲生儿子重要。
李氏才不得不忍着心痛,流着泪,同意了把赵宁霜卖了。
现在那孩子福气好,好容易脱离了这个苦海,岑云默对她也好,她怎么能还舍着脸去打扰孩子的生活呢。
只能鼓起最大的勇气,试探的开口,“他爹,……可是……可是,珊珊当初是咱们卖给李屠夫的,又不是正常出嫁的女儿。”
“闺女卖给人家,就是人家的人了,与我们是断了关系的,白纸黑字,过了文书,我们就是再着急,怎么好上门上去………”
李氏话还没说完,就被丁有才粗暴的打断了,“你个死娘们,就说那些屁话!卖了怎么了?卖了不过就是比要彩礼多了个文书,那玩意说有用就有用,说没用就没用,就多了个那玩意儿,她就不是咱俩的闺女了?”
“她当闺女的孝顺爹娘,照顾弟妹,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孝父母是大过,一个孝字压下来大过天,就不信她真敢什么都不顾,跟咱撕破脸。”
“再说,那死丫头从小在咱俩身边长大,她是什么性格,你不知道吗?大声说话她都害怕,她手里只要有钱,你去要出来,能费什么劲?”
“要不是我不方便去,不愿意男人对男人和那李屠户刚起来,把事弄糟了,你以为我愿意费尽口舌教你说这些,我早就自己去把东西要回来了,那就啥事都省了,省得你这么费劲,赶紧麻溜的给老子去!”
好吧,说来说去,这欺软怕硬的死男人,就是不愿意去面对凶神恶煞的岑云默,却把自己老婆推出去,逼着老婆去向被卖掉的闺女家,往回要钱。
这么缺德的男人,无论在现代,还是古代,也实属少见了。
丁有才的破铜锣嗓子一吵开,李氏立刻被吓的懦懦的,不敢开口。
这些年来,她都被丁有才给打怕了,事情她当然知道,也知道珊珊是什么性子,是她自己不愿意去为难孩子,但不去又不行,不去怕是丁有才也不会放过她。
见自己父母在那絮絮叨叨说个没完,丁来宝才5岁,听的不是很明白,只知道和自己的大姐有关,他也不注意那些,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感受。
小孩子有病就闹是天性,立刻在炕上蹬腿哭了起来,边哭边说,“爹,我好难受,我觉得头晕,我想吃鸡,我想要喝鸡汤…………”
自己的宝贝儿子哭了,丁有才立刻换了副嘴脸,满眼都是慈父的关心,亲自把丁来宝抱起来,抱在自己怀里。
“来宝乖啊,不哭,爹的大儿子,你放心,爹马上就让你娘去向那贱人要钱,回来给你买鸡炖鸡汤喝,量那死丫头也不敢不给,你再等等,哦,听话。”
可无论他怎么哄,丁来宝都不依不饶,从小养成的性格造就了,他想要什么必须得马上有,没有就会闹个不停。
丁来娣听到房间里又发生声音,只能站在门口偷偷的往屋里瞄,娘嘱咐过她,爹在家的时候,让她尽量少进屋,不要去招惹弟弟,爹也不喜欢她,不然很有可能会挨打。
但小孩子的天性不可泯灭,看到弟弟如此受爹疼爱,哄着捧着,她心里也很失落,也希望爹能对她这样好。
姐姐也不在了,她什么都不敢说,平日里干完活,根本不敢进屋,只能默默躲在厨房,。
丁有才被丁来宝闹的不行,家里粮都快断了,都指着他出去干零活挣点钱才能吃上几顿饱的,还剩下个死吃白饭的丫头,浪费着家里的粮食,哪有闲钱出去给儿子买鸡,这事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