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妻的将军》是一部十分受读者欢迎的小说,最近更是异常火热。《休妻的将军》小说主要讲述了元毅辰沈怀妆的故事,同时,元毅辰沈怀妆也就是这部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和女主角。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直亲密,而是有跌跌宕宕的起伏,甚至一度陷入冷战之中。不过一起经过许多的故事,最终还是得到了甜蜜的结局。...
「将军出征回来了,他还带回来一个怀孕的女子。」
前院鞭炮齐鸣,正在迎接元毅辰凯旋,而我尊敬的婆母以「后宅妇人不宜面见外男」为由,命我在画霜院等着。
妙樱从前院跑回来,上气不接下气,催促道:「小姐,你怎么没反应?」
我拨金算盘的手一顿,故作高深地摇头,「他是将军,还是尊贵的承安侯,我骂不得,打不过,不如省点力气,多赚点银子。」
比起丈夫纳妾,我觉着还是没钱更为恐怖。
我是商籍,嫁给元毅辰算是高嫁,父亲担心我受委屈,成亲时给了我十二条街的商铺做嫁妆,珠宝店、绸缎庄、胭脂铺、酒楼客栈,应有尽有,每年盈利颇丰。
有银子傍身,日子倒也不至于太难过。
只是元府的人始终看不上我的出身,婆母曾当着一众夫人的面,说我上不得台面,肚子也不争气,两年时间也未替元家开枝散叶。
可她明明知道,大婚当日,元毅辰奉命前往边疆,只仓促揭了盖头,一走就是两年,只怕此时他连我长什么样也不记得。
若是我肚子争气,那才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
秋风瑟瑟,画霜院中的梧桐叶子开始泛黄,摇摇欲坠。
妙樱颇有些恨铁不成钢,自顾地坐在我对面,拿起一本账册,幽幽道:「你赚的银子八辈子都花不完,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我一听,甚觉有理。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人死了钱还没花完。
想到我辛苦赚的银子可能会便宜某个倒霉孩子,我瞬间心痛到无以复加,当即从百宝箱中拿出十万两银票,交到妙樱手上:「帮我把西郊的地买下来,有多少买多少。」
西郊有千亩良田,原本属于某位大臣,可听说那家的独子得罪了明王,赔得倾家荡产,连祖产都卖了,这才保下了那个败家子。
虽说我不缺钱,可地当真没多少,若是遇上天灾,有钱倒不如有地。
多囤些粮食才是正经的。
妙樱显然十分认同我的想法,自动忽略前院的事,凑到我跟前谄笑道:「小姐,既然买都买了,不如把西山的杏子林也买下来吧。」
春暖花开,可以赏杏花,天气稍热时,可以吃到新鲜的杏子,吃不完的也可以拿去卖,稳赚不亏。
我稍加思索,觉得甚好,大手一挥,「准了!」
花钱的时候总是分外愉悦,看完账本,发现商铺的盈利又涨了不少,不禁感叹:「花钱的速度太慢,着实郁闷。」
妙樱一脸无语。
晚间,前院的丫鬟前来禀告,说是老夫人请我过去用膳。
我特意换了身衣裳,华贵而不失优雅的云锦,嵌着五彩宝石的金钗,满绿的翡翠手镯,衬得我肤白如雪,娇艳无比。
我像一只发着光的金孔雀,花枝招展地来到前院,看到我的一瞬间,婆母脸上的笑容变成了嫌弃。
「沈氏,来见过你妹妹。」
我一看,许久不见的元毅辰的身后站着一位女子,小腹暂时还看不出隆起,羞羞切切的模样,脸颊染着红晕,头发枯黄,似乎有些营养不良。
也不过如此嘛。
元毅辰却对她十分在意,好似害怕我伤害她一般,将她护在身后,做足的保护的姿态。
我笑道:「这就是夫君带回来的姑娘,长得真是……清新。」
那姑娘脸色一僵,差点哭出来。
元毅辰顿生怜爱之情,冷冷地瞥向我:「夫人为何要刁难柔儿?」
周围的人都对我怒目而视,可我明明什么也没做。
甚至可以说,我才是那个受害者。
夫君和别人有了孩子,还堂而皇之地将人带回来,虽然明面上没人说什么,可到了明天,我就会成为夫人圈里的笑柄。
这些都没人在意,在他们眼中,此时的我只是个善妒的恶妇,正在欺负楚楚可怜的小姑娘。
下人有意见只能憋着,婆母却不会为难自己,拍板道:「柔儿已经怀了毅辰的孩子,总不能委屈了她,就迎入府中,暂时当个贵妾。」
暂时?
我笑了。
若是他日柔儿生下男孩,是不是还要抬为平妻?或者更甚,休了我这个正妻,给她腾位置也不一定。
我看向元毅辰,只见他一脸认同。
整个屋子安静极了,落针可闻。
我不说话,端起茶盏饮了一口,清冷的香气在口中蔓延。
这是上好的雪芽,茶树在雪中发芽,开春前,茶农冒着大雪采摘,每一片茶叶都是最鲜嫩的芽尖。
一两茶,千两金。
我巴巴地送来,不落一句好,反而被婆母指责奢靡。
不过她倒是不嫌弃茶叶,两年喝了十几斤。
眼见所有人都保持沉默,存在感最弱的柔儿忍不住开口:「姐姐,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我和辰郎是真心相爱的,求你不要怪罪我们。」
她宛若一朵娇弱的小白花,风一吹就倒了。
于是我又成了恶人,平白遭受一堆白眼,只可惜妙樱不在,不然该让她学学,人家这才叫女子!
「柔儿姑娘,既然母亲和夫君都喜欢你,我也不好说什么,便听母亲的,当个妾吧。」反正我也无力阻止他么的决定,不如卖个人情,「眼下风铃院还空着,我命人收拾一番,你便住那里吧。」
风铃院离元毅辰住的和风院最近,也算是成人之美。
可惜元毅辰不识抬举,无情拒绝:「不用,柔儿跟我住。」
这可真是将我的脸面踩在地上摩擦。
我扯出一个笑,忍下将茶水泼到他脸上的冲动,「夫君开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