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赤脚进城那天,就上了新闻。
被绑架了几个月的吕家养女,衣衫褴褛,又脏又臭,光着脚,伤痕累累,像条狗一样惊慌地逃了回来。
我看着一眨眼的媒体向我扑来,争分夺秒地捕捉,而我的心早已如死水一般,再也无法掀起波澜。
昔日的心死了,那颗明亮、天真、细腻、清新的心死了,是那些绑匪,也是陆晓,毁了她。
很快,一群穿着黑色西装的保镖从拥挤的人群中开了一条路,由一个叫易成的队长带领,我认识他,缠了陆晓七年,是他把我从陆晓的办公室和私人公寓里请出来的。
都说请,其实几乎就像在拖,因为我在纠缠,因为陆晓极其疲惫。
“史小姐,先生在车里等你。请跟我来。”
奕诚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惊讶了一会儿,他显然没有想到我会这样惨。
我点点头,走出了受伤的脚,在路上留下了血迹斑斑的脚印,疼痛的神经已经麻木了,这短短的距离和我的逃生路相比,不值一提。
奕诚走在我后面,忍不住叫了我一声:“史老师……”
我没有回答他。可怜我吗?其实,他应该庆幸,这次教训过后,我再也不会缠着陆晓了,也不会再给他的工作添麻烦了。
上车后,只见陆晓正闭着眼睛坐在座位上休息,细碎的黑发被精心打理,五官精致立体,完美到无可挑剔。
是的,在我消失的那段时间里,他一定觉得自己是最平和放松的,整个人的状态是无比美好的。
听到动静,陆晓慢慢睁开眼睛,看见我的那一刻,他几乎认不出来了:“当心?”
我乖乖点了点头,是的,我学会了做人,以前我并不在乎陆家女人的身份,把自己当成陆家的女儿,骄傲霸道,但现在被绑架后,我才知道我的命掌握在陆家手里,只要陆家不拿赎金,我就是一条贱命。
他皱起了眉头。“你是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的?”
像这样的吗?看哪一个?一个疯子?乞丐吗?我逃了几十公里,夜不能寐,除了绑匪,我还要提防郊区山里的食人兽,渴了要喝雨水,饿了要翻公路边的垃圾,我想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疯掉的。
我知道他是在责怪我这样出现在媒体面前,这会给他的公司,特别是吕家的公司带来麻烦。
“我很抱歉。”对不起,弄脏了陆晓的眼睛。
陆晓听了我的回答,先吃了一顿,然后嘴角角笑:“她说得对,你真有学问。”
我不明白陆晓在说什么,等到车门关上,汽车启动,陆晓突然向我伸出长长的手臂,我本能地抗拒到角落里畏缩,结果他突然停下来,打开不喜欢的语气:“当了心,你就坏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车厢里的空间封闭,身上的臭味终于被陆晓闻到了,它混杂着血汗,在泥土中翻滚,在垃圾中揉搓后,味道发酵。
听到陆晓的话,我下意识地离开了汽车座椅,结果车不稳,我直接跪在了过道上。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会把椅子弄乱的,我只是……”就跪在这里。
好疼,就跪在膝盖上,而那些绑匪用细钢针戳出了血洞,他们责怪我,对于陆晓我不重要,他们不来勒索,浪费时间,所以带我出去愤怒。
我站不起来,就在狭小的空间里跪了下来。
陆晓顿时大怒:“你这是干什么?”回到你的座位上去!”
他命令我,可是太脏了也没人来帮我,我只能服从,花了很大的力气撑着身子坐了下来,疼痛难忍,再加上这几天低血糖,我被逼出了生理的眼泪。
对于我的眼泪,陆晓一直无动于衷,他只觉得累,但这一次,他竟然第一次把擦过手的手帕扔在我身上。
我紧紧抓住那块干净的白布,它曾经会让我感到高兴,但现在我却看到手帕又脏又破。
翊诚从后视镜里看着我,我低下了头,也许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丢人又可笑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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