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婵宋鹤城精彩章节小说(第8-9章)穿书八零:替嫁小媳妇什么都会最新更新阅读
时间:2023-07-06 10:15:0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第8章想赶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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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婶回到家,女儿刘桂芳看到她篮子里没东西,当即就皱眉:“妈,肉呢?你不是说今天会有肉?”
刘婶想到这件事就来气,戳着她的脑门骂:“肉肉肉,一天就想着吃肉,还不是你没用,要是你能让宋鹤城看上,我至于每天起早贪黑的去照顾几个小孤寡吗?现在人家媳妇找上门,我看你怎么办!”
看着女儿日渐肥胖的身体,粗糙的皮肤,土里土气的装扮,再想想宋鹤城讨的那个白的发光的城里媳妇儿,刘婶恨铁不成钢。
她的女儿都二十四了,刘婶就这么个女儿,从小也是惯着,导致刘桂芳心比天高,总以为自己能嫁城里面去。
好不容易说了个亲,结果没两个月,丈夫就死了。
夫家觉得她八字不好,克夫,就把人又赶回来了。
二婚本就不吃香,加上女儿年纪大了,村里的她瞧不上,城里的人又瞧不上她,一来二去,都快二十五了还没结婚。
前年宋鹤城娶了个老婆,结果没几个月就离婚了。
于是刘婶就打起了宋鹤城的主意,每天主动去帮忙,一来二去也就熟了,她提出可以帮忙照顾孩子,正巧宋鹤城工作忙,也就答应了。
本想着就这样找机会把女儿送过去的,想着一来二去应该也就看上眼了。
可女儿去帮过好几次忙,宋鹤城都没带多看一眼的。
这会儿人家又娶了新老婆。
听到她妈提起宋鹤城,刘桂芳脸上闪过几分羞红。
她原本也是不太瞧得上宋鹤城的,这年头的个体户当然比不上公务员吃香。
她的目标一直都是城里面去,之前她妈让她去宋家,她还挺不乐意的。
可看到宋鹤城之后,她就改变主意了。
听到她说这话,顿时急了:“等等,妈你说什么?什么媳妇儿?”
“还不是林家那个女儿,之前听说对方是个知识分子,宋鹤城还给了她三千的彩礼!”
“不,不是说那女的不是亲生的,不愿意黄了吗?”
“她是不是亲生的,但人家亲生的女儿回来了啊,代替林思思找上门了!”
刘桂芳顿时急了:“什么,怎么这样,那我怎么办!”
“哼,能怎么办,把她赶走呗,别说我这里,就是那几个小孤寡也不会让她那么好受的,放心。”
刘婶想着在任婵那个遭了罪,心里还记恨,就想着明儿个开始自己就不去了,到时候看她怎么照顾着三个孩子,等宋鹤城没法子来找自己,她再变本加厉的告状说任婵容不下她!
想到这里,刘婶就美滋滋了起来,她自己都没有孙子孙女,还得帮别人照顾,要不是为了女儿还有他家那些油水,怎么可能愿意给人当保姆。
这会儿扬着下巴,就不信宋鹤城不主动上门道歉。
这样想着,心里瞬间就舒坦了。
而此时,城里,任家。
任家一家子正围坐在桌前吃饭,任母唉声叹气:“也不知道婵婵怎么样了,在乡下习不习惯。”
任父脸上也闪过一抹亏欠,当时看亲女儿可怜,不知怎么就上头了,冒出了让任婵替嫁的想法,自己精精心心娇养了十几年的女儿,就这么便宜了庄稼汉,他心里也不好受。
本来就是乡下来的,两人就一直担心傅家那边瞧不上。
但听说她还上学,心里也算是松了口气,毕竟知识分子在这个年代也算是镶金的,如果她的学习和任婵一样优秀,不怕傅家那边的人瞧不上她。
要是这会儿去打工,人家会怎么想!
而且那可是三千块,不是三百块,现在普通人一个月也就三四十块钱一个月而已,她什么时候才能挣那么多钱。也不知道那男人是干什么的,居然拿的出这么多彩礼钱。
如果少一点,几百这样可能他们还会勉强拿得出去。
可几千块,那不是一个小数目。
也不想当这个冤大头,替林家还钱。
“算了算了,这件事就这样吧,日后多照顾一点就是了。”
一边不想让女儿辍学打工,一边也不想出这个钱,那就只能让任婵受委屈了。
不管是什么感情,一旦涉及利益,那一瞬都会变得一文不值。
林思思松了口气,她怎么可能会为了任婵去打工,她抢了自己十几年的好日子,她都还没回报回去呢。
这只是开始而已,林思思算准了这家子不可能会拿出三千块替任婵解难,又不可能让自己去打工,所以才故意这样说的。
为的就是让他们彻底放弃任婵。
任婵,上辈子被你抢夺了人生,我半生凄苦,这辈子,风水轮流转,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父母抱错了人,害我苦了一辈子。
*
任婵打了个喷嚏,给瑶瑶擦干头上的几根呆毛,给她穿上衣服。
小家伙洗干净,果然更漂亮了。
虽然皮肤有些开裂,但小孩子恢复的快,她拿出自己的雪花膏给孩子抹了抹,小皮肤一下滋润的不得了。
孩子玩了一会就累了,闭眼就睡了过去。
小脑袋埋在她的脖颈处,头发丝十分柔软。
小孩子奶呼呼的触感就是舒服,都让人舍不得松手了。
加上瑶瑶很瘦,抱着一点重量都没有,倒也不累。
等她睡熟,任婵才将人放到了床上。
床上已经换上了她粉色的碎花真丝被褥,清凉舒服,夏天睡觉十分舒服。
只是因为男人的床是木床,下面垫子都没有,有些硬邦邦的。
不过农村,也正常,任婵没那么矫情,硬床软床都能睡。
她用皮筋扎起一头厚重的黑丝,上辈子自己上班熬夜,深受秃头困扰,头上没有几根发。
第9章供销社
这辈子居然满头黑丝,发质又黑又亮,也不知道怎么养的,任婵爱的不得了,时不时摸上两把感受一下头发丝的真实触感。
除此之外,这原主那五官长得是明艳大气,很典型的浓艳美女,不用化妆,眉眼也十分漂亮,不仅是头发丝多,眉毛和睫毛也是浓密纤长,叫人嫉妒。
更别说,她才十八岁,就身材丰盈,皮肤如同牛奶一般滑嫩,将近167的身高,却并不骨干,而是一种丰腴圆润的美感。
这种女人基本都是绵绵软软的肌肤,完完全全的斩男长相。
当然,斩不斩男她也不清楚,反正自己是已经沦陷了,恨不得自攻自足。
惊讶的是,这五官和自己上辈子有七分相似。
然而经历过早八的人,是没有这样的灵气的。
原主是真真正正的年代大美人。
对着镜子自我迷恋了一番,任婵这才走下楼。
桌上的包子也没怎么少,已经冷了。
宋越东正拿着扫把在扫地,宋越寒拿着抹布擦着沙发桌子,擦桌子的时候眼睛就一直盯着包子,心不在焉。
她刚刚还想着下来收拾一下,第一天来人家,总要勤快一点,当然第二是因为任婵有轻微洁癖,受不了太脏。
没想到这两个孩子这么勤快,简直是给自己节省了很多麻烦。
看到她下楼,两个人都低下头,一句话也没说,扫地的声音更轻了,生怕她会看不顺眼似的。
任婵道眼珠子转了转,道:“顺便帮我把房间也扫一下,我出去一会。”
包包子的肉还剩下一半,还能够一顿饭。
这家里没有菜,没有菜怎么能行呢。
小孩子正是成长的年纪,不仅是蛋白,各种维生素也是急需的。
有这么好的条件,起码不缺肉吃这件事,就已经打败了这个年代百分之99.9的人了。
红烧肘子、酱肘子、糖醋里脊、红烧肉、炖猪蹄、猪下水,筒骨汤......
哪样不是绝世美味?
然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没有调味料,她也做不出来。
走出门看到那条大藏獒趴着,任婵走远了一些。
这狗脖子上拴着这么粗的链子,这的是多大的吨位啊。
她是喜欢可爱的动物,但这么凶猛的,还是很害怕。
黄毛藏獒只是掀了掀眼皮子,看了一眼又是这个看起来没什么杀伤力的女人,转了个身子又继续睡了过去。
任婵:“?”这样的狗真的能看家护院?谁说小偷就不能娇滴滴的了!
看到狗不理自己,任婵也胆大了,伸直了腰,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然而任婵没发现,在房屋内,宋越东一直用余光打量着她,明显看到她看到狗的时候的反应,他垂下眸,眼底闪过什么东西,得到了结论。
她怕狗。
人一走,宋越东就赶忙大步跑上二楼,听到妹妹没有了声音之后,他一直很担心。
一推开门,宋越东就看呆了。
半天的功夫,原本叔叔那阴森森的房间,床上套着粉色高级的漂亮被褥,桌上摆满了各种精致的瓶瓶罐罐还有书籍,窗户上还挂着几件颜色鲜艳的裙子,微风吹过,一股淡淡的清香涌入鼻腔。
他差点都不认识这个房间了。
小心翼翼的走到床边,看着熟睡的妹妹,他伸出满是老茧的手落到妹妹的鼻尖,感觉到她的呼吸,这才重重的松了口气。
这会儿才发现,妹妹被洗的干净,脸上的脏污全没了,一张小脸嫩呼呼的,不知道擦了什么,特别的香。
连头发丝都不打结了,一股清爽的气息扑面而来。
宋越东跪坐在床边,看着妹妹安静的睡颜,干干净净的模样,有些失神。
*
任婵来到了供销社,这会儿是下午,好东西已经被人抢光了。
为了抢到新鲜的菜,大家都是天不亮就来排队了。
她去的时候,什么都剩的不多,但好在调味料这些东西还是能买到的。
任婵买了两包黄豆酱油,香醋,白酒,又买了一些八角桂皮花椒等等,花了五毛钱就买了一大把蔬菜和葱蒜,这个年代的物价真是便宜的让她头发发麻。
肉什么的她都没打算买,倒是又买了一些富强粉和鸡蛋,花了两块钱。
整体下来,花不到五块钱。
上辈子自己去买一瓶酱油也不止五块钱了。
任婵心里美滋滋的,然而很快她就笑不出来了。
这年代的糖是真贵,之前她给瑶瑶吃的大白兔,居然要十几块一斤。
本来是看孩子喜欢吃,想着多买一点的。
可她身上除了家里人给的十张大团结,就只有原身自己二十块的零花钱了。
那些糖果都是家里人买给她偶尔打打牙祭的。
也不多。
以前糖果给她她都不带瞧一眼的。
结果一朝回到解放前,吃不起了。
虽然这样想着, 但任婵也是咬牙买了小半包。
相比较,白糖要便宜不少。
任婵又称了五块钱的白糖,打算做糖醋排骨。
排骨她肯定是不买的,只能找便宜老公要了。
他是开猪场的,要一点排骨应该不过分吧?
想到软烂香甜的糖醋排骨,任婵嘴里不争气的涌出口水。
她上辈子就是个吃货,平时闲来无事,就宅在家里研究各种美食。
不过因为要上班的原因,也没那么多时间。
现在回来了,倒是好,大把的时间给自己做吃的。
说实话,对宋家任婵是十分满意的。
这可是八十年代,人家就住着二层小楼房了。
要知道她98年出生的人,小时候住的还是青砖瓦房呢。
条件都比不上人家八零年代的。
现在也没什么不满足的。
在她的时代,她二十五岁家里人就催婚,相亲相了好几个,要么是让她辞职在家照顾全家的,要么是要三年生两娃的。
搞得任婵都快有阴影了。
然而来到落后的八零年代,有个男人自带孩子,不要求她生孩子,只需要对孩子好就行。
这年头竟还有这样的好事?
任婵没了被催婚催育的烦恼,现在对新生的生活充满向往。
她心满意足的提着大包小包回了宋家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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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婶回到家,女儿刘桂芳看到她篮子里没东西,当即就皱眉:“妈,肉呢?你不是说今天会有肉?”
刘婶想到这件事就来气,戳着她的脑门骂:“肉肉肉,一天就想着吃肉,还不是你没用,要是你能让宋鹤城看上,我至于每天起早贪黑的去照顾几个小孤寡吗?现在人家媳妇找上门,我看你怎么办!”
看着女儿日渐肥胖的身体,粗糙的皮肤,土里土气的装扮,再想想宋鹤城讨的那个白的发光的城里媳妇儿,刘婶恨铁不成钢。
她的女儿都二十四了,刘婶就这么个女儿,从小也是惯着,导致刘桂芳心比天高,总以为自己能嫁城里面去。
好不容易说了个亲,结果没两个月,丈夫就死了。
夫家觉得她八字不好,克夫,就把人又赶回来了。
二婚本就不吃香,加上女儿年纪大了,村里的她瞧不上,城里的人又瞧不上她,一来二去,都快二十五了还没结婚。
前年宋鹤城娶了个老婆,结果没几个月就离婚了。
于是刘婶就打起了宋鹤城的主意,每天主动去帮忙,一来二去也就熟了,她提出可以帮忙照顾孩子,正巧宋鹤城工作忙,也就答应了。
本想着就这样找机会把女儿送过去的,想着一来二去应该也就看上眼了。
可女儿去帮过好几次忙,宋鹤城都没带多看一眼的。
这会儿人家又娶了新老婆。
听到她妈提起宋鹤城,刘桂芳脸上闪过几分羞红。
她原本也是不太瞧得上宋鹤城的,这年头的个体户当然比不上公务员吃香。
她的目标一直都是城里面去,之前她妈让她去宋家,她还挺不乐意的。
可看到宋鹤城之后,她就改变主意了。
听到她说这话,顿时急了:“等等,妈你说什么?什么媳妇儿?”
“还不是林家那个女儿,之前听说对方是个知识分子,宋鹤城还给了她三千的彩礼!”
“不,不是说那女的不是亲生的,不愿意黄了吗?”
“她是不是亲生的,但人家亲生的女儿回来了啊,代替林思思找上门了!”
刘桂芳顿时急了:“什么,怎么这样,那我怎么办!”
“哼,能怎么办,把她赶走呗,别说我这里,就是那几个小孤寡也不会让她那么好受的,放心。”
刘婶想着在任婵那个遭了罪,心里还记恨,就想着明儿个开始自己就不去了,到时候看她怎么照顾着三个孩子,等宋鹤城没法子来找自己,她再变本加厉的告状说任婵容不下她!
想到这里,刘婶就美滋滋了起来,她自己都没有孙子孙女,还得帮别人照顾,要不是为了女儿还有他家那些油水,怎么可能愿意给人当保姆。
这会儿扬着下巴,就不信宋鹤城不主动上门道歉。
这样想着,心里瞬间就舒坦了。
而此时,城里,任家。
任家一家子正围坐在桌前吃饭,任母唉声叹气:“也不知道婵婵怎么样了,在乡下习不习惯。”
任父脸上也闪过一抹亏欠,当时看亲女儿可怜,不知怎么就上头了,冒出了让任婵替嫁的想法,自己精精心心娇养了十几年的女儿,就这么便宜了庄稼汉,他心里也不好受。
“爸,妈,要不然我还是去劝劝婵婵不要置气,让她回来吧,我养父母那边,我会继续劝他们把钱还给人家的,再不济,我努力赚钱,怎么也要将这笔彩礼还回去,我不读书了,我去打工赚钱,我不会让你们为难的。”林思思坐在一旁,眼睛里眼泪打转,愧疚的说。
一听她不读书了,两人顿时急了:“那怎么能行呢,你可是我们任家的女儿,怎么能去打工。”
本来就是乡下来的,两人就一直担心傅家那边瞧不上。
但听说她还上学,心里也算是松了口气,毕竟知识分子在这个年代也算是镶金的,如果她的学习和任婵一样优秀,不怕傅家那边的人瞧不上她。
要是这会儿去打工,人家会怎么想!
而且那可是三千块,不是三百块,现在普通人一个月也就三四十块钱一个月而已,她什么时候才能挣那么多钱。也不知道那男人是干什么的,居然拿的出这么多彩礼钱。
如果少一点,几百这样可能他们还会勉强拿得出去。
可几千块,那不是一个小数目。
也不想当这个冤大头,替林家还钱。
“算了算了,这件事就这样吧,日后多照顾一点就是了。”
一边不想让女儿辍学打工,一边也不想出这个钱,那就只能让任婵受委屈了。
不管是什么感情,一旦涉及利益,那一瞬都会变得一文不值。
林思思松了口气,她怎么可能会为了任婵去打工,她抢了自己十几年的好日子,她都还没回报回去呢。
这只是开始而已,林思思算准了这家子不可能会拿出三千块替任婵解难,又不可能让自己去打工,所以才故意这样说的。
为的就是让他们彻底放弃任婵。
任婵,上辈子被你抢夺了人生,我半生凄苦,这辈子,风水轮流转,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父母抱错了人,害我苦了一辈子。
*
任婵打了个喷嚏,给瑶瑶擦干头上的几根呆毛,给她穿上衣服。
小家伙洗干净,果然更漂亮了。
虽然皮肤有些开裂,但小孩子恢复的快,她拿出自己的雪花膏给孩子抹了抹,小皮肤一下滋润的不得了。
孩子玩了一会就累了,闭眼就睡了过去。
小脑袋埋在她的脖颈处,头发丝十分柔软。
小孩子奶呼呼的触感就是舒服,都让人舍不得松手了。
加上瑶瑶很瘦,抱着一点重量都没有,倒也不累。
等她睡熟,任婵才将人放到了床上。
床上已经换上了她粉色的碎花真丝被褥,清凉舒服,夏天睡觉十分舒服。
只是因为男人的床是木床,下面垫子都没有,有些硬邦邦的。
不过农村,也正常,任婵没那么矫情,硬床软床都能睡。
她用皮筋扎起一头厚重的黑丝,上辈子自己上班熬夜,深受秃头困扰,头上没有几根发。
第9章供销社
这辈子居然满头黑丝,发质又黑又亮,也不知道怎么养的,任婵爱的不得了,时不时摸上两把感受一下头发丝的真实触感。
除此之外,这原主那五官长得是明艳大气,很典型的浓艳美女,不用化妆,眉眼也十分漂亮,不仅是头发丝多,眉毛和睫毛也是浓密纤长,叫人嫉妒。
更别说,她才十八岁,就身材丰盈,皮肤如同牛奶一般滑嫩,将近167的身高,却并不骨干,而是一种丰腴圆润的美感。
这种女人基本都是绵绵软软的肌肤,完完全全的斩男长相。
当然,斩不斩男她也不清楚,反正自己是已经沦陷了,恨不得自攻自足。
惊讶的是,这五官和自己上辈子有七分相似。
然而经历过早八的人,是没有这样的灵气的。
原主是真真正正的年代大美人。
对着镜子自我迷恋了一番,任婵这才走下楼。
桌上的包子也没怎么少,已经冷了。
宋越东正拿着扫把在扫地,宋越寒拿着抹布擦着沙发桌子,擦桌子的时候眼睛就一直盯着包子,心不在焉。
她刚刚还想着下来收拾一下,第一天来人家,总要勤快一点,当然第二是因为任婵有轻微洁癖,受不了太脏。
没想到这两个孩子这么勤快,简直是给自己节省了很多麻烦。
看到她下楼,两个人都低下头,一句话也没说,扫地的声音更轻了,生怕她会看不顺眼似的。
任婵道眼珠子转了转,道:“顺便帮我把房间也扫一下,我出去一会。”
包包子的肉还剩下一半,还能够一顿饭。
这家里没有菜,没有菜怎么能行呢。
小孩子正是成长的年纪,不仅是蛋白,各种维生素也是急需的。
有这么好的条件,起码不缺肉吃这件事,就已经打败了这个年代百分之99.9的人了。
红烧肘子、酱肘子、糖醋里脊、红烧肉、炖猪蹄、猪下水,筒骨汤......
哪样不是绝世美味?
然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没有调味料,她也做不出来。
走出门看到那条大藏獒趴着,任婵走远了一些。
这狗脖子上拴着这么粗的链子,这的是多大的吨位啊。
她是喜欢可爱的动物,但这么凶猛的,还是很害怕。
黄毛藏獒只是掀了掀眼皮子,看了一眼又是这个看起来没什么杀伤力的女人,转了个身子又继续睡了过去。
任婵:“?”这样的狗真的能看家护院?谁说小偷就不能娇滴滴的了!
看到狗不理自己,任婵也胆大了,伸直了腰,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然而任婵没发现,在房屋内,宋越东一直用余光打量着她,明显看到她看到狗的时候的反应,他垂下眸,眼底闪过什么东西,得到了结论。
她怕狗。
人一走,宋越东就赶忙大步跑上二楼,听到妹妹没有了声音之后,他一直很担心。
一推开门,宋越东就看呆了。
半天的功夫,原本叔叔那阴森森的房间,床上套着粉色高级的漂亮被褥,桌上摆满了各种精致的瓶瓶罐罐还有书籍,窗户上还挂着几件颜色鲜艳的裙子,微风吹过,一股淡淡的清香涌入鼻腔。
他差点都不认识这个房间了。
小心翼翼的走到床边,看着熟睡的妹妹,他伸出满是老茧的手落到妹妹的鼻尖,感觉到她的呼吸,这才重重的松了口气。
这会儿才发现,妹妹被洗的干净,脸上的脏污全没了,一张小脸嫩呼呼的,不知道擦了什么,特别的香。
连头发丝都不打结了,一股清爽的气息扑面而来。
宋越东跪坐在床边,看着妹妹安静的睡颜,干干净净的模样,有些失神。
*
任婵来到了供销社,这会儿是下午,好东西已经被人抢光了。
为了抢到新鲜的菜,大家都是天不亮就来排队了。
她去的时候,什么都剩的不多,但好在调味料这些东西还是能买到的。
任婵买了两包黄豆酱油,香醋,白酒,又买了一些八角桂皮花椒等等,花了五毛钱就买了一大把蔬菜和葱蒜,这个年代的物价真是便宜的让她头发发麻。
肉什么的她都没打算买,倒是又买了一些富强粉和鸡蛋,花了两块钱。
整体下来,花不到五块钱。
上辈子自己去买一瓶酱油也不止五块钱了。
任婵心里美滋滋的,然而很快她就笑不出来了。
这年代的糖是真贵,之前她给瑶瑶吃的大白兔,居然要十几块一斤。
本来是看孩子喜欢吃,想着多买一点的。
可她身上除了家里人给的十张大团结,就只有原身自己二十块的零花钱了。
那些糖果都是家里人买给她偶尔打打牙祭的。
也不多。
以前糖果给她她都不带瞧一眼的。
结果一朝回到解放前,吃不起了。
虽然这样想着, 但任婵也是咬牙买了小半包。
相比较,白糖要便宜不少。
任婵又称了五块钱的白糖,打算做糖醋排骨。
排骨她肯定是不买的,只能找便宜老公要了。
他是开猪场的,要一点排骨应该不过分吧?
想到软烂香甜的糖醋排骨,任婵嘴里不争气的涌出口水。
她上辈子就是个吃货,平时闲来无事,就宅在家里研究各种美食。
不过因为要上班的原因,也没那么多时间。
现在回来了,倒是好,大把的时间给自己做吃的。
说实话,对宋家任婵是十分满意的。
这可是八十年代,人家就住着二层小楼房了。
要知道她98年出生的人,小时候住的还是青砖瓦房呢。
条件都比不上人家八零年代的。
现在也没什么不满足的。
在她的时代,她二十五岁家里人就催婚,相亲相了好几个,要么是让她辞职在家照顾全家的,要么是要三年生两娃的。
搞得任婵都快有阴影了。
然而来到落后的八零年代,有个男人自带孩子,不要求她生孩子,只需要对孩子好就行。
这年头竟还有这样的好事?
任婵没了被催婚催育的烦恼,现在对新生的生活充满向往。
她心满意足的提着大包小包回了宋家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