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八零:替嫁小媳妇什么都会最新章节小说(第1-3章)任婵宋鹤城完整版阅读
时间:2023-07-06 10:14:3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第1章穿书年代假千金
任婵刚清醒过来,消化着陌生的记忆,就听到女人哭闹的声音。
“那能怎么办,难道你让我们的亲女儿嫁给一个带三娃的老男人吗?”
“呜呜,她已经在吃了十几年的苦了,不是我不疼婵婵,但再怎么样那才是我们的亲女儿啊。”
任婵视线模糊的扫过床边的两人,是一对四十来岁的中年夫妻,男人抽着烟,眉头紧蹙,女人正在掩面拭泪。
任婵穿书两天了,但她一直因为原主身体原因没有清醒,一直在消化脑袋狗血的记忆。
她穿书了,还是落后的八十年代。
这也作罢,还是一个假千金。
真千金一个月前找上门来了,说她才是真千金,去一鉴之下还真是。
原主的身份就变得微妙起来。
真千金一直生活在贫穷的农村家庭,假千金不想过苦日子,生怕父母赶走她,所以撒泼耍赖赖着不走。
更重要的时候,这会儿的她还跟军区大院首长的儿子订了婚,眼瞧着马上就要嫁入豪门了,真千金忽然出现,打乱了计划。
原主气的半死,也将真千金恨上了。
就算是养条狗,十几年也是有感情的,更别说还是个活生生的人。
原本家里想着让两人都留下,毕竟任家三代当官,也不是养不起。
谁料真千金乡下父母那边却也跟她订了婚事,要让她嫁给一个离婚带三个拖油瓶开养猪厂的二婚老男人。
真千金当然不干了。
任家父母心疼亲生女儿受了十几年的苦头,还要嫁给大龄二婚男,心疼的不得了,不愿意让她嫁过去。
谁知道真千金的乡下父母收了钱就跑了,这会儿不得不嫁。
思来想去,就有了让假千金替嫁的婵头。
虽然听起来不太好,但是任家觉得,给人家白养了十几年的闺女,养的这么好,帮个忙也是情理之中。
而且她不是亲女儿,若是让她嫁过去,任家就亏了。
好的当然要留给自己的亲女儿。
原主得知这件事,当即气急攻心,跳水自杀了。
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连带着任家都没了面子,对原主也有些厌恶起来。
从小他们带孩子出去,就有人说过,这孩子怎么长得不像爹不像妈的,搞得两人很尴尬。
女儿也是性格蛮横无理,跟大家闺秀没得比。
便想赶紧换回来。
任婵眨巴着眼睛。
原主虽然跳水了,但并没有没死,甚至因为这件事,家里人觉得她太极端,立即送去了乡下。
原主嫁给二婚老男人后,将所有的过错都推到老男人身上,虐待他的孩子,最后对方忍无可忍,和她离婚。
假千金变成了落魄乞丐,最终惨死街头,结束狗血一生。
真是令人无语的剧情。
任婵这几天活不活死不死的躺在床上,最想的就是着这要是一场梦该多好。
她好不容易存下三十万的首付,刚交了定金,说没就没了。
气的她半夜都睡不着。
这会儿看女主妈妈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也不能再逃避。
家里人明显偏向真千金,她留下来不仅尴尬还寄人篱下,日子并不好过。
不如主动离开,或许还能得到个好名声。
于是任婵开口了,“别哭了,我去。”
房间安静了几秒,张翠梅才发现女儿醒了。
她的表情闪过一瞬的尴尬,随即又愧疚的说:“婵婵,你别怪我们无情,只是妈实在无可奈何。”
任婵淡淡的点头:“我懂,我要是留下说不定还要跟林思思抢军官未婚夫,始终是不好的。”
她说的太过直白,反倒是让两个大人都有种被戳破的羞耻感。
毕竟当年人家是看任婵长得漂亮,才主动定下的婚约。
但两人一致认为,这肯定是因为自家的身份。
“我这里有一百块钱,够你花一段时间了,要是有什么困难,可以给我们打电话。”
没错,是打电话,不是过来找。
显然是已经打算和她拉开关系了。
不过有一百块钱也还行,毕竟这八十年代,一百块钱已经相当于未来的一千块了。
任婵也不贪心,主要是她和人家也不熟,加上本身假千金这个身份足够尴尬了,人家富养了你十几年,你还要坑一笔,纠缠不休什么的,确实是很败好感。
她伸手接过,两人说了两句让她早点收拾,明天送她过去,便一前一后的离开了。
生怕她反悔。
明天就是结婚的日子了,虽然说结婚,但二婚在这个年代始终不光彩,所以并不打算办婚礼,把人送过去就得了。
任婵起身,打量着这个房间,房间不大,一张漂亮的铁床,有书桌有衣柜还有梳妆镜。
一般人家可住不起这样好的房间。
任家对原主确实是也还算不错,起码在吃穿上没有虐待过她。
所以原主的衣服还挺多的,一些漂亮的法式裙子,中式裙子,配饰等等,还有不少珍珠项链。
桌上放着这个年代才有的热潮护肤品,百雀羚、雪花膏。
原主因为跟首长儿子定了娃娃亲,在保养这方面,任家也是十分舍得。
所以原主被养的嫩生生的,完全就是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富家千金模样。
过惯了这样的好生活,自然是不想嫁给老男人。
将好东西都收着,第二天,任婵提着自己的箱子乘车离开了。
没想到这么轻松就把她送走,任家人还有些回不过神,毕竟从知道不是亲女儿之后的一个月,任婵一直各种闹着要留下来。
这会儿忽然这么爽快,反倒是让他们有些难受。
养了十几年的女儿,说没就没了。
换谁谁心里不难受?
看着父母略带不舍愧疚的目光,真千金林思思红着眼睛:“爸爸,妈妈,我是不是做错了,我没想这样的,要不然还是让婵婵回来吧。”
两人立即收回了目光,看着瘦弱的亲女儿,满心愧疚:“胡说,你没错,婵婵也十八岁了,该离开了,总不能养她一辈子。”
第2章下乡替嫁
任婵在车上回想着老男人要结婚的原因。
老男人叫做宋鹤城,三十岁,开的养猪场,住的位置比较偏远在乡下。
三个孩子不是他的,是他姐姐的遗孤,一个十岁,一个八岁,一个才两岁不到。
因为这3个孩子的原因,他去年娶过一个老婆,但是对方不知怎么就跑了。
开厂太过繁忙,宋鹤城没办法顾及三个孩子,所以才会想着再找一个。
到底是开猪厂的,舍得出钱,三两下就把林思思说到手了。
谁知道林思思还有这么一层身份啊。
还好任婵跟这个时代的人想法不一样。
无痛生娃,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
摇摇晃晃的来到了村口,任机是任家的,这会儿看她落魄了,也不见半分客气,只把人丢在村口。
“任婵小姐,这村路不好走,你就自己过去吧。”阴阳怪气的丢了一句,任机转身就走了。
任婵嘴角抽了抽,不管在哪个时代,人都是这么现实,虎落平阳被犬欺。
她提着自己沉重的大箱子,走进了破旧的幸福村。
一路上都是清一色的黄土瓦房,路上是崎岖的泥巴路,不过不远处居然还有一栋崭新的二层小楼房,倒是让任婵多瞧了两眼。
田里这会儿还有不少人在劳作,忽然冒出这么一个俏生生的少女,一下吸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
“你好,请问一下你知道宋鹤城家怎么走?”任婵收回目光,见有人迎面而来,赶忙问路,总不能像是无头苍蝇一样乱跑。
“深哥?你找深哥干嘛?”迎面扛着锄头的青年惊讶的看她。
原本是不好意思瞧这一看就是城里姑娘的少女的,没想到她居然是来找深哥的。
“你认识啊?那就好。”看对方这语气,还挺熟,于是任婵也不瞒人,主动道:“我是他的二婚媳妇,是来嫁人的。”
可能没有人嫁人比她更惨了,没有人来就算了,还找不着路。
真是太尴尬了。
但任家也明摆着不打算以亲家的身份送她出嫁,毕竟嫁给一个农村汉子,对他们来说那是十分丢脸的行为。
“啊?就是你啊?”青年惊愕的瞪大眼睛,黝黑的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没错,能麻烦指指路?”提着这么重的箱子,又是六月天,原主这娇滴滴的身子,任婵手都要断了。
对方反应过来,脸红了红,赶忙指着不远处的二层小楼房说:“就,就在哪儿呢。”
任婵傻了眼,她刚刚还以为这是村里那个万元户的小豪宅,没想到竟然就是宋家的?
富豪竟是我自己?
这房子,比那任家的还要好上不少吧!
这年头,能在乡下修建小楼的,足以说明对方是有家底的。
看来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劲。
她谢了一声,赶忙走了过去。
青年还想说什么,可见人家已经满面春光的走了,一时哑然。
他不是听隔壁村说那家子姑娘不乐意,还闹得挺难听的吗?
还以为都已经退婚了,这怎么就找上门来了。
而且还这么漂亮.....
“有人吗?”任婵站在门口,敲响了门。
门口拴着一只大藏獒,可把她吓坏了。
差点腿一软坐地上。
任婵最怕狗了,因为她被狗咬过。
好在那狗只是站起来,警惕的看她一眼,似乎是察觉娇滴滴的没什么攻击力之后,又懒懒的趴下去。
任婵:“?”什么意思,你说清楚。
“来了,来了!谁啊!”一中年妇女跑过来开门,看见一俏生生的姑娘,表情惊愕,“你谁啊?来这里作甚?”
宋家没什么亲戚,上门的人并不多。
更比说女孩子了。
前儿个说了个亲,对家姑娘要死要活的不愿意。
“我?”任婵眨了眨眼睛,道:“宋鹤城新上任老婆,你是?”
怎么记得书中宋鹤城是没父母的,那这个人是谁?
“我是小宋找来带孩子的婶子,你是林思思?”
对方看着她,眼神带着打量,又带着几分莫名的敌意。
任婵有些疑惑,但还是道:“我不是林思思,你们应该也听说了,林思思不是林家亲女儿,我才是,所以要嫁过来的人是我。”
“胡闹,说好是林思思的,怎么就换人了,你们林家耍着人玩是不是,赶紧走走走。”
任婵皱了皱眉,“你是宋家请来带孩子的,也就是说是保姆,你能替宋家做决定吗?”
刘婶子愣了一下,反应过来知道她骂自己是下人,当即就黑了脸:“我和小宋认识十几年了,两家关系一直很好,孩子也是我一手帮着他带的,我当然能做决定。”她做出一副摆明了不让人进去的架势。
任婵也有些恼了,沉声道:“宋鹤城呢,让他出来我跟他谈。”
“我都说了小深不在家,这里现在是我管,你赶紧走走走,林思思不嫁过来,就赶紧把宋家的三千块还回来!”刘婶子赶人道。
“怎么回事?刘婶?”任婵的身后忽然响起一道疑惑的男声。
任婵回头看去,却见是刚刚那个青年。
看到青年,刘婶眼神闪烁了两下,道:“也不知道哪里跑来的野丫头,莫名其妙就缠上门,赶都赶不走!”
自从宋家发达之后,多少女人想找上门,然而宋深都没瞧上。
这会儿她这样说,村子里的人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但是青年刚刚跟任婵搭过话的,又觉得她长相干干净净,怎么会是这样的人呢?
刚刚见人走了,才想起深哥不在家,赶忙过来想跟她说一声的,没想到会瞧见两人发生争执。
于是道:“她不是深哥讨来的媳妇儿吗?”
第3章我会是一个很好的后妈
“什么媳妇儿,林思思悔婚了,这个人根本就不是林思思,估计是林家想赖账不想还彩礼,所以才会随便找个野丫头顶上。”
听到这话,李铁柱张了张嘴,又看了看任婵美艳动人的小脸,不太确定的说:“这,这么漂亮,不像是野丫头啊。”
他从没看过这么好看的姑娘,村里稍微漂亮一点的也就是那些下乡的知青了,听说这些知青眼光都很高,个个要嫁城里去的,都瞧不起他们这些农村汉。
然而这女生比那些女知青还要漂亮多了,怎么算是野丫头呢。
任婵也算是知道了,这个女人不是宋家人却不让自己进宋家门。
估计是担心自己嫁给宋鹤城当老婆,不需要她照顾孩子,失了工作,所以这会儿才会这么迫不及待的赶走她。
呵,任婵冷笑一声,道:“不管怎么样,我就是林家真正的女儿,既然是林家收的钱,当然是由林家亲女儿嫁过来,这位婶子却不让我进门,也不知道是作何心思!”
她看向一脸呆滞的李铁柱,问道:“宋鹤城在哪里,你知道吗?”
外面这么大的动静,都没人出来,显然是不在家的。
“深哥在养猪场,回来的比较晚,要不然我去帮你叫人?”
任婵却笑了,道:“不用了,我就在这里等他,等他回来告诉他不是我不嫁给他,是有人不让我进门,既然如此,悔婚的便是宋家,这笔钱我也不用还给宋家了。”
听到这话,刘婶子脸都白了。
李铁柱也是一脸懵逼的看着刘婶问:“婶子,你咋不让人进去啊?”
刘婶尴尬笑笑,担心事儿闹大引火烧身,赶忙赔笑她拉开门道:“误会,误会,刚刚我不太清楚情况才没让进来,快,快进来吧你。”
她狠狠的剜了任婵一眼。
这个人,不能留。
这是任婵走进门的第一想法。
要是有这么个人在宋家,那她还真不一定过得舒坦。
她冷笑一声,对身后的李铁柱道了声谢,走进了这小楼房。
房子很大,起码有三四百平。
进去就是超大的客厅,客厅不仅有皮沙发还有电视机,收音机等这个年代的高档奢侈品。
装修虽然有些随意,但看起来是极好的。
这是隐藏型富翁啊!
任婵眼皮子狠狠一跳,刚放下箱子,就有一个光脚脏兮兮的小丫头跑了过来,揪住了她的衣角,眼巴巴又好奇的看着她。
小丫头头发乱糟糟的,长得却很漂亮,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圆滚滚的小脸蛋。
只是很脏,嘴上满是吃了东西没擦的残渣,下巴下面的衣服颜色都看不清了。
快两岁的孩子居然还不会说话,咿呀咿呀的看着她。
没有人能拒绝一个可爱的小孩子,要是能拒绝,那一定是因为那孩子不可爱。
任婵伸手抱起小豆丁,从兜里摸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剥开糖纸递给她。
小豆丁脏兮兮的小手立即就将白乎乎的奶糖抓的不成糖样。
住着这么豪华的大房子,孩子却养成这样,难怪宋鹤城要找老婆。
现在看来不是没原因的。
身后响起一声冷哼,“装模作样。”
任婵回头看,是刚刚的刘婶子。
两人算是结了仇,任婵也不打算搭理她。
小豆丁似乎是没见过家里来过客人,对她很是好奇,跟小尾巴似的跟在后面。
一颗糖,任婵就把她俘获了。
任婵莞尔一笑,从兜里抽出纸巾给她擦嘴。
有个小家伙陪着,她也不无聊了,安静的等着宋家的主人公回来。
可能是李铁柱知道了这件事,赶忙去找了人。
所以才不过一个多小时,任婵就听到了门外稳健的脚步声传来。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推开门走进了客厅,带来了一阵淡淡的血腥味。
任婵下意识掀眸看去,愣住了。
她听说是开猪场的,而且年纪又大,还以为是一个长相肥胖且大腹便便的老男人呢。
不然不至于这么大把年纪也娶不到媳妇。
谁知道居然是这么一个斯文俊美的男人,他身材修长,面容冷峻,乍一看还以为是中世纪的军官。
屋内的光影打在他菱角分明的脸上,更显的五官立体,然而他的神情却是寡淡。
“你叫什么名字。”瞧见任婵不说话,宋鹤城先开了口,声音低沉磁性。
“任婵,我叫任婵。”任婵回过了神,想着自己居然看呆,眼底闪过一丝尴尬,站起了身,自我介绍道:“今年十八岁,是林家的亲女儿。”
宋鹤城并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毕竟林家那边拖结婚这件事拖了一个月了,就是林思思不是亲生的,亲女儿又不愿意回去。
没成想她会主动找上门。
“我叫宋鹤城,三十岁。”男人言简意赅。
他深沉的目光扫过放在了客厅的箱子,眼底似乎闪过什么,又看向任婵:“你想好了?”
他是个聪明人。
任婵心想。
光是从她这行动上已经猜到,她是准备嫁过来了。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
任婵点头,“是。”
宋鹤城:“你知道我的情况?我还有三个孩子,虽不是亲生的,但是我已经过继我的名下,我不打算要孩子。”
任婵上前两步,朝男人伸出软白的小手,轻笑:“首先,母亲很伟大。其次,我会是一个很好的后妈。”
任婵刚清醒过来,消化着陌生的记忆,就听到女人哭闹的声音。
“那能怎么办,难道你让我们的亲女儿嫁给一个带三娃的老男人吗?”
“呜呜,她已经在吃了十几年的苦了,不是我不疼婵婵,但再怎么样那才是我们的亲女儿啊。”
任婵视线模糊的扫过床边的两人,是一对四十来岁的中年夫妻,男人抽着烟,眉头紧蹙,女人正在掩面拭泪。
任婵穿书两天了,但她一直因为原主身体原因没有清醒,一直在消化脑袋狗血的记忆。
她穿书了,还是落后的八十年代。
这也作罢,还是一个假千金。
真千金一个月前找上门来了,说她才是真千金,去一鉴之下还真是。
原主的身份就变得微妙起来。
真千金一直生活在贫穷的农村家庭,假千金不想过苦日子,生怕父母赶走她,所以撒泼耍赖赖着不走。
更重要的时候,这会儿的她还跟军区大院首长的儿子订了婚,眼瞧着马上就要嫁入豪门了,真千金忽然出现,打乱了计划。
原主气的半死,也将真千金恨上了。
就算是养条狗,十几年也是有感情的,更别说还是个活生生的人。
原本家里想着让两人都留下,毕竟任家三代当官,也不是养不起。
谁料真千金乡下父母那边却也跟她订了婚事,要让她嫁给一个离婚带三个拖油瓶开养猪厂的二婚老男人。
真千金当然不干了。
任家父母心疼亲生女儿受了十几年的苦头,还要嫁给大龄二婚男,心疼的不得了,不愿意让她嫁过去。
谁知道真千金的乡下父母收了钱就跑了,这会儿不得不嫁。
思来想去,就有了让假千金替嫁的婵头。
虽然听起来不太好,但是任家觉得,给人家白养了十几年的闺女,养的这么好,帮个忙也是情理之中。
而且她不是亲女儿,若是让她嫁过去,任家就亏了。
好的当然要留给自己的亲女儿。
原主得知这件事,当即气急攻心,跳水自杀了。
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连带着任家都没了面子,对原主也有些厌恶起来。
从小他们带孩子出去,就有人说过,这孩子怎么长得不像爹不像妈的,搞得两人很尴尬。
女儿也是性格蛮横无理,跟大家闺秀没得比。
便想赶紧换回来。
任婵眨巴着眼睛。
原主虽然跳水了,但并没有没死,甚至因为这件事,家里人觉得她太极端,立即送去了乡下。
原主嫁给二婚老男人后,将所有的过错都推到老男人身上,虐待他的孩子,最后对方忍无可忍,和她离婚。
假千金变成了落魄乞丐,最终惨死街头,结束狗血一生。
真是令人无语的剧情。
任婵这几天活不活死不死的躺在床上,最想的就是着这要是一场梦该多好。
她好不容易存下三十万的首付,刚交了定金,说没就没了。
气的她半夜都睡不着。
这会儿看女主妈妈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也不能再逃避。
家里人明显偏向真千金,她留下来不仅尴尬还寄人篱下,日子并不好过。
不如主动离开,或许还能得到个好名声。
于是任婵开口了,“别哭了,我去。”
房间安静了几秒,张翠梅才发现女儿醒了。
她的表情闪过一瞬的尴尬,随即又愧疚的说:“婵婵,你别怪我们无情,只是妈实在无可奈何。”
任婵淡淡的点头:“我懂,我要是留下说不定还要跟林思思抢军官未婚夫,始终是不好的。”
她说的太过直白,反倒是让两个大人都有种被戳破的羞耻感。
毕竟当年人家是看任婵长得漂亮,才主动定下的婚约。
但两人一致认为,这肯定是因为自家的身份。
“我这里有一百块钱,够你花一段时间了,要是有什么困难,可以给我们打电话。”
没错,是打电话,不是过来找。
显然是已经打算和她拉开关系了。
不过有一百块钱也还行,毕竟这八十年代,一百块钱已经相当于未来的一千块了。
任婵也不贪心,主要是她和人家也不熟,加上本身假千金这个身份足够尴尬了,人家富养了你十几年,你还要坑一笔,纠缠不休什么的,确实是很败好感。
她伸手接过,两人说了两句让她早点收拾,明天送她过去,便一前一后的离开了。
生怕她反悔。
明天就是结婚的日子了,虽然说结婚,但二婚在这个年代始终不光彩,所以并不打算办婚礼,把人送过去就得了。
任婵起身,打量着这个房间,房间不大,一张漂亮的铁床,有书桌有衣柜还有梳妆镜。
一般人家可住不起这样好的房间。
任家对原主确实是也还算不错,起码在吃穿上没有虐待过她。
所以原主的衣服还挺多的,一些漂亮的法式裙子,中式裙子,配饰等等,还有不少珍珠项链。
桌上放着这个年代才有的热潮护肤品,百雀羚、雪花膏。
原主因为跟首长儿子定了娃娃亲,在保养这方面,任家也是十分舍得。
所以原主被养的嫩生生的,完全就是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富家千金模样。
过惯了这样的好生活,自然是不想嫁给老男人。
将好东西都收着,第二天,任婵提着自己的箱子乘车离开了。
没想到这么轻松就把她送走,任家人还有些回不过神,毕竟从知道不是亲女儿之后的一个月,任婵一直各种闹着要留下来。
这会儿忽然这么爽快,反倒是让他们有些难受。
养了十几年的女儿,说没就没了。
换谁谁心里不难受?
看着父母略带不舍愧疚的目光,真千金林思思红着眼睛:“爸爸,妈妈,我是不是做错了,我没想这样的,要不然还是让婵婵回来吧。”
两人立即收回了目光,看着瘦弱的亲女儿,满心愧疚:“胡说,你没错,婵婵也十八岁了,该离开了,总不能养她一辈子。”
任婵在车上回想着老男人要结婚的原因。
老男人叫做宋鹤城,三十岁,开的养猪场,住的位置比较偏远在乡下。
三个孩子不是他的,是他姐姐的遗孤,一个十岁,一个八岁,一个才两岁不到。
因为这3个孩子的原因,他去年娶过一个老婆,但是对方不知怎么就跑了。
开厂太过繁忙,宋鹤城没办法顾及三个孩子,所以才会想着再找一个。
到底是开猪厂的,舍得出钱,三两下就把林思思说到手了。
谁知道林思思还有这么一层身份啊。
还好任婵跟这个时代的人想法不一样。
无痛生娃,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
摇摇晃晃的来到了村口,任机是任家的,这会儿看她落魄了,也不见半分客气,只把人丢在村口。
“任婵小姐,这村路不好走,你就自己过去吧。”阴阳怪气的丢了一句,任机转身就走了。
任婵嘴角抽了抽,不管在哪个时代,人都是这么现实,虎落平阳被犬欺。
她提着自己沉重的大箱子,走进了破旧的幸福村。
一路上都是清一色的黄土瓦房,路上是崎岖的泥巴路,不过不远处居然还有一栋崭新的二层小楼房,倒是让任婵多瞧了两眼。
田里这会儿还有不少人在劳作,忽然冒出这么一个俏生生的少女,一下吸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
“你好,请问一下你知道宋鹤城家怎么走?”任婵收回目光,见有人迎面而来,赶忙问路,总不能像是无头苍蝇一样乱跑。
“深哥?你找深哥干嘛?”迎面扛着锄头的青年惊讶的看她。
原本是不好意思瞧这一看就是城里姑娘的少女的,没想到她居然是来找深哥的。
“你认识啊?那就好。”看对方这语气,还挺熟,于是任婵也不瞒人,主动道:“我是他的二婚媳妇,是来嫁人的。”
可能没有人嫁人比她更惨了,没有人来就算了,还找不着路。
真是太尴尬了。
但任家也明摆着不打算以亲家的身份送她出嫁,毕竟嫁给一个农村汉子,对他们来说那是十分丢脸的行为。
“啊?就是你啊?”青年惊愕的瞪大眼睛,黝黑的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没错,能麻烦指指路?”提着这么重的箱子,又是六月天,原主这娇滴滴的身子,任婵手都要断了。
对方反应过来,脸红了红,赶忙指着不远处的二层小楼房说:“就,就在哪儿呢。”
任婵傻了眼,她刚刚还以为这是村里那个万元户的小豪宅,没想到竟然就是宋家的?
富豪竟是我自己?
这房子,比那任家的还要好上不少吧!
这年头,能在乡下修建小楼的,足以说明对方是有家底的。
看来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劲。
她谢了一声,赶忙走了过去。
青年还想说什么,可见人家已经满面春光的走了,一时哑然。
他不是听隔壁村说那家子姑娘不乐意,还闹得挺难听的吗?
还以为都已经退婚了,这怎么就找上门来了。
而且还这么漂亮.....
“有人吗?”任婵站在门口,敲响了门。
门口拴着一只大藏獒,可把她吓坏了。
差点腿一软坐地上。
任婵最怕狗了,因为她被狗咬过。
好在那狗只是站起来,警惕的看她一眼,似乎是察觉娇滴滴的没什么攻击力之后,又懒懒的趴下去。
任婵:“?”什么意思,你说清楚。
“来了,来了!谁啊!”一中年妇女跑过来开门,看见一俏生生的姑娘,表情惊愕,“你谁啊?来这里作甚?”
宋家没什么亲戚,上门的人并不多。
更比说女孩子了。
前儿个说了个亲,对家姑娘要死要活的不愿意。
“我?”任婵眨了眨眼睛,道:“宋鹤城新上任老婆,你是?”
怎么记得书中宋鹤城是没父母的,那这个人是谁?
“我是小宋找来带孩子的婶子,你是林思思?”
对方看着她,眼神带着打量,又带着几分莫名的敌意。
任婵有些疑惑,但还是道:“我不是林思思,你们应该也听说了,林思思不是林家亲女儿,我才是,所以要嫁过来的人是我。”
“胡闹,说好是林思思的,怎么就换人了,你们林家耍着人玩是不是,赶紧走走走。”
任婵皱了皱眉,“你是宋家请来带孩子的,也就是说是保姆,你能替宋家做决定吗?”
刘婶子愣了一下,反应过来知道她骂自己是下人,当即就黑了脸:“我和小宋认识十几年了,两家关系一直很好,孩子也是我一手帮着他带的,我当然能做决定。”她做出一副摆明了不让人进去的架势。
任婵也有些恼了,沉声道:“宋鹤城呢,让他出来我跟他谈。”
“我都说了小深不在家,这里现在是我管,你赶紧走走走,林思思不嫁过来,就赶紧把宋家的三千块还回来!”刘婶子赶人道。
“怎么回事?刘婶?”任婵的身后忽然响起一道疑惑的男声。
任婵回头看去,却见是刚刚那个青年。
看到青年,刘婶眼神闪烁了两下,道:“也不知道哪里跑来的野丫头,莫名其妙就缠上门,赶都赶不走!”
自从宋家发达之后,多少女人想找上门,然而宋深都没瞧上。
这会儿她这样说,村子里的人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但是青年刚刚跟任婵搭过话的,又觉得她长相干干净净,怎么会是这样的人呢?
刚刚见人走了,才想起深哥不在家,赶忙过来想跟她说一声的,没想到会瞧见两人发生争执。
于是道:“她不是深哥讨来的媳妇儿吗?”
第3章我会是一个很好的后妈
“什么媳妇儿,林思思悔婚了,这个人根本就不是林思思,估计是林家想赖账不想还彩礼,所以才会随便找个野丫头顶上。”
听到这话,李铁柱张了张嘴,又看了看任婵美艳动人的小脸,不太确定的说:“这,这么漂亮,不像是野丫头啊。”
他从没看过这么好看的姑娘,村里稍微漂亮一点的也就是那些下乡的知青了,听说这些知青眼光都很高,个个要嫁城里去的,都瞧不起他们这些农村汉。
然而这女生比那些女知青还要漂亮多了,怎么算是野丫头呢。
任婵也算是知道了,这个女人不是宋家人却不让自己进宋家门。
估计是担心自己嫁给宋鹤城当老婆,不需要她照顾孩子,失了工作,所以这会儿才会这么迫不及待的赶走她。
呵,任婵冷笑一声,道:“不管怎么样,我就是林家真正的女儿,既然是林家收的钱,当然是由林家亲女儿嫁过来,这位婶子却不让我进门,也不知道是作何心思!”
她看向一脸呆滞的李铁柱,问道:“宋鹤城在哪里,你知道吗?”
外面这么大的动静,都没人出来,显然是不在家的。
“深哥在养猪场,回来的比较晚,要不然我去帮你叫人?”
任婵却笑了,道:“不用了,我就在这里等他,等他回来告诉他不是我不嫁给他,是有人不让我进门,既然如此,悔婚的便是宋家,这笔钱我也不用还给宋家了。”
听到这话,刘婶子脸都白了。
李铁柱也是一脸懵逼的看着刘婶问:“婶子,你咋不让人进去啊?”
刘婶尴尬笑笑,担心事儿闹大引火烧身,赶忙赔笑她拉开门道:“误会,误会,刚刚我不太清楚情况才没让进来,快,快进来吧你。”
她狠狠的剜了任婵一眼。
这个人,不能留。
这是任婵走进门的第一想法。
要是有这么个人在宋家,那她还真不一定过得舒坦。
她冷笑一声,对身后的李铁柱道了声谢,走进了这小楼房。
房子很大,起码有三四百平。
进去就是超大的客厅,客厅不仅有皮沙发还有电视机,收音机等这个年代的高档奢侈品。
装修虽然有些随意,但看起来是极好的。
这是隐藏型富翁啊!
任婵眼皮子狠狠一跳,刚放下箱子,就有一个光脚脏兮兮的小丫头跑了过来,揪住了她的衣角,眼巴巴又好奇的看着她。
小丫头头发乱糟糟的,长得却很漂亮,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圆滚滚的小脸蛋。
只是很脏,嘴上满是吃了东西没擦的残渣,下巴下面的衣服颜色都看不清了。
快两岁的孩子居然还不会说话,咿呀咿呀的看着她。
没有人能拒绝一个可爱的小孩子,要是能拒绝,那一定是因为那孩子不可爱。
任婵伸手抱起小豆丁,从兜里摸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剥开糖纸递给她。
小豆丁脏兮兮的小手立即就将白乎乎的奶糖抓的不成糖样。
住着这么豪华的大房子,孩子却养成这样,难怪宋鹤城要找老婆。
现在看来不是没原因的。
身后响起一声冷哼,“装模作样。”
任婵回头看,是刚刚的刘婶子。
两人算是结了仇,任婵也不打算搭理她。
小豆丁似乎是没见过家里来过客人,对她很是好奇,跟小尾巴似的跟在后面。
一颗糖,任婵就把她俘获了。
任婵莞尔一笑,从兜里抽出纸巾给她擦嘴。
有个小家伙陪着,她也不无聊了,安静的等着宋家的主人公回来。
可能是李铁柱知道了这件事,赶忙去找了人。
所以才不过一个多小时,任婵就听到了门外稳健的脚步声传来。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推开门走进了客厅,带来了一阵淡淡的血腥味。
任婵下意识掀眸看去,愣住了。
她听说是开猪场的,而且年纪又大,还以为是一个长相肥胖且大腹便便的老男人呢。
不然不至于这么大把年纪也娶不到媳妇。
谁知道居然是这么一个斯文俊美的男人,他身材修长,面容冷峻,乍一看还以为是中世纪的军官。
屋内的光影打在他菱角分明的脸上,更显的五官立体,然而他的神情却是寡淡。
“你叫什么名字。”瞧见任婵不说话,宋鹤城先开了口,声音低沉磁性。
“任婵,我叫任婵。”任婵回过了神,想着自己居然看呆,眼底闪过一丝尴尬,站起了身,自我介绍道:“今年十八岁,是林家的亲女儿。”
宋鹤城并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毕竟林家那边拖结婚这件事拖了一个月了,就是林思思不是亲生的,亲女儿又不愿意回去。
没成想她会主动找上门。
“我叫宋鹤城,三十岁。”男人言简意赅。
他深沉的目光扫过放在了客厅的箱子,眼底似乎闪过什么,又看向任婵:“你想好了?”
他是个聪明人。
任婵心想。
光是从她这行动上已经猜到,她是准备嫁过来了。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
任婵点头,“是。”
宋鹤城:“你知道我的情况?我还有三个孩子,虽不是亲生的,但是我已经过继我的名下,我不打算要孩子。”
任婵上前两步,朝男人伸出软白的小手,轻笑:“首先,母亲很伟大。其次,我会是一个很好的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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