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八零:替嫁小媳妇什么都会!》 小说介绍
“还好,和之前一样。”“好,好好学习。”说实话,其实宋鹤城和这两个孩子其实也有些生疏,三人都不是爱说话的主。一个星期下来说话的时间,一只手也能数的过来,最后还是任婵走出来打破...
《穿书八零:替嫁小媳妇什么都会!》 第20章 免费试读
“还好,和之前一样。”
“好,好好学习。”
说实话,其实宋鹤城和这两个孩子其实也有些生疏,三人都不是爱说话的主。
一个星期下来说话的时间,一只手也能数的过来,最后还是任婵走出来打破了父子之间的僵硬。
“那个,宋先生,我煮了面,你要不要吃一点。”
宋鹤城微微颔首,起身走了过去。
一看到任婵,倩倩就立即张手咿咿呀呀的要抱抱,宋鹤城挑了挑眉,看向任婵。
任婵脸上带着几分温软的笑容,上前道:“孩子给我吧。”
她伸出手,一双细白纤长的手指,即便是做饭也依旧白嫩漂亮,指甲盖上都透着几分粉意。
宋鹤城把孩子递给她,小豆丁一到任婵怀里,就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任婵抱着她在一旁坐下,宋鹤城拿着筷子吃面,他的速度很快,但却不显粗鄙,声音也不大,一大碗面条,最后连汤都喝了干干净净。
没有人不喜欢自己做的东西被人吃的干干净净,任婵也不例外,她盯着宋鹤城,笑颜如花道:“厨房还有,要不要再给你煮一点?”
“不用,谢谢。”宋鹤城放下筷子,面色沉静,“你做饭很好吃。”
这个男人,就连夸人也是一板一眼的,生硬得很。
任婵被男人盯的有些脸红,道:“平时在家没事做,就爱研究一些吃的。”
“麻烦你照顾三个孩子了。”
“客气,我既然愿意过来,那就说明了我的决心,孩子很乖,很好带。”
小老大小老二基本不用管,还会帮忙干活。
倩倩虽然小,但是不爱哭不爱吵,又乖巧,一点都不难,正好她喜欢做饭,每天给孩子做点饭,总比干农活舒服多了。
不过想起干活,她记得,原主高中没读之后,在城里当过播音员。
这年代的播音员属于技术工作,要经过严格选拔的,亏原主有一口好嗓音,加上长得又漂亮,气质自身素质都很好,所以很快就被选上了。
美貌不管是在什么年代,都是有优先权的!
如果还能再有些技术学历的话,那更是王炸了。
所以说原主确实是干掉了那些学历比她高的人,是实实在在靠着自己拿到的工作。
当上播音员,就意味着旱涝保收,而且也就有了编制,待遇在城里都算得上是中上等的。
算上补贴,一个月能有五十块钱左右,在这个三十块钱就能养活一家子的年代,五十块钱已经是一笔丰厚的酬劳了。
只是因为真千金回家之后,原主一直浑浑噩噩的精神不太稳定,一直都是找人顶替上班的。
看来自己有时间得去城里一趟,这个工作自己是做不了了。
起码在未来,这个工作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电视机发展,要不了多久,家家都会买电视机,录音机的时代,很快就要过去了,她志不在此。
所以还不如把这个铁饭碗卖出去,还能拿到一笔不菲的费用,到时候自己上学的钱也有了。
思其及,她便开口道:“明日我想回城一趟。”
宋鹤城顿了顿,微微颔首:“好。”
“我让刘婶过来带孩子。”
任婵摇头:“不用了,我带着倩倩一起去。”
她的目光流露几分警惕,那个刘大婶,根本不是什么好东西,把倩倩丢给她,指不定要怎么折磨,最好永远别来了。
但自己才进门,比不上两家几年的关系,这会儿任婵若是说上几句刘大婶不好,倒显得自己才来就势利说人闲话。
“会不会不方便?”
宋鹤城以为她是想回家看看,想着她带着孩子,或许会被人说笑话。
毕竟这年轻漂亮的姑娘,小小年纪就嫁给自己一个二婚老男人不说,还要帮他带孩子。
别说她原本还是千金小姐,即便是农村的,背地里也难免会被人说闲话。
“不会,放心吧,我只是去办一点事。”任婵摇头道。
随后,宋鹤城也没再说什么。
..........
第二天天微微亮,任婵便醒来了,没有夜生活的年代,即便是她这个熬夜狂魔也遭不住,一大早就睡了,所以每天都能醒的很早。
她起身拉开窗帘,外面能听到外面‘巨巨巨’的叫声。
微风拂面,清爽的空气叫她那丁点的睡意瞬间消散了。
任婵伸了个懒腰,走下楼,就见厨房的灯开着,应该是两个孩子自己起床做饭吃了。
虽然自己答应照顾孩子,但不可能像是一个保姆一样,事事俱全,而且这两个男孩子也不小了,农村的孩子成熟的早,自己也要学会做饭。
这年代重男轻女的思想太夸张,农村再怎么穷,也不会让男人进厨房,女孩子倒是从小就得学各种各样缝补工作,做饭等等吗,生怕以后嫁女儿不会做饭,被婆家嘲笑。
可是谁能想到再往后发展三十年,厨艺却成了男人最好的滤镜,有一手好厨艺,还会做家务的男人,谁不喜欢呢?
任婵心想,得把小老大这讨厌女孩子的想法给改变了,坏女人是有,但好的也不在少数,总不能因此就否认了所有人吧。
看到她下楼,宋玉哲有些不自在,低下头看自己的脚趾头。
任婵也不在意,走进了厨房,看到宋玉轩小小一只站在大锅前面煮着什么。
她凑过头去看,却见是两个红薯。
不免皱了皱眉,“你就做了这么一点东西?”
两个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本来中午就不回来,这年头的农村学校更是没有食堂。他吃这么个干巴巴的红薯,就要熬到下午去了,难怪瘦成猴子似的,十岁的孩子了,还没人家七八岁的看着高。
她又想起了脑海中给的原文中对小老大的描写。
“宋玉轩最是崇拜父亲宋鹤城的强壮和高大,偏自己却瘦弱无力,因为年少的原因,再也长不高,身体白弱,最终只能从事科研工作,离他心之所向越发遥远......”
他作为老大,有什么好的都往弟弟和妹妹嘴里塞,自己总是饿着,年纪轻轻就一身病不说,心理也扭曲了。
弟弟身高一米八,成了他想要的模样。
但弟弟叛逆那些年,却觉得他们变成这样,就是因为养父因为工作忙碌的不作为,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