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年年,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男人声音喑哑。
什么样的人……
江年年太知道了,这世上也没人会比她了解这个疯子是什么样的人,她扯了扯嘴角,笑:“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所以呢,小叔叔想对我做什么?”
把她捆在身边,还是杀了她?
男人盯着她的唇一张一合,盯着她穿着自己宽大羽绒服下那若隐若现的姣好腰线,像是没听见刚刚的话一样:“年年。”
“嗯。”
“你……”
两天两卫没合眼导致他现在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他努力想找回自己缺失的话,可喉咙像是堵了块棉花似的哑然。
“你……穿旗袍很美。”
半天,他才将将吐出一句不着边际的话,很突然。
江年年那天穿着旗袍,不知怎地让他回想起了第一次看见她的样子,瘦瘦小小傻乎乎的,却长得很漂亮,他本来也很喜欢,可看所有人都把她像个宝贝似的捧着,卫司哲这个本来最受宠的老幺不干了。
各种故意捉弄她,将她的小公主裙里吐上口香糖,把她喜欢的芭比娃娃藏在自己的衣柜里,等她哭着喊自己小叔叔的时候,再跟变魔术似的给她变出来。
小女孩震惊又惊讶,白白嫩嫩的小脸上都是对他的崇拜。
“小叔叔……你太厉害了!”
那样又笨又傻的小孩,居然也会穿上旗袍。
他想着,忍不住陷入了回忆当中,薄唇轻弯,仿佛周身都没有那么冷了。
他现在的模样,是想起了秦清秋,透过她穿旗袍的样子想起了她?
真是有够可笑。
江年年嘴角噙起一丝嘲弄:“小叔叔该休息了。”
语罢,绝尘而去。
不远处的廊间,江修看着女人进去的身影,和停留在原地的男人对视,眉宇间横上了与之相貌反差的戾气。
……
一场秋雨一场寒,这场雨注定会下得很久,以后也不会再暖和起来了。
这晚在梦里,江年年回忆起了她是如何从那样娇嫩的小圆脸长成现在这副妖精样的。
二十岁女孩总是很美,只涂个口红就可以惊艳得美不胜收。
她做秘书的第一年,替卫司哲挡酒,喝一次吐一次,还总是被人调侃是个未成年,在那种地方,她怕得要死。
那时候的男人矜贵肆意,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冷眼看着她被灌酒被欺负。
终于她忍不住了,趁着喝醉酒耍酒疯,在地上痛哭流涕地质问他,可是吓坏了当时的合作商,而卫司哲蹲下来看她,眼神淡漠。
“年年,你要长大,才可以保护自己。”
说完,便将合同撕毁,抱着烂醉如泥的她回去。
那是江年年第一次感受到卫司哲的怀抱有多温暖,也是从那以后,她开始将自己的脸上糊上厚厚的粉底,穿上以前不敢尝试的包臀裙,一次次在推杯换盏中游刃有余。
职场白骨精?不过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
人的生命周期大约分为四个阶段,而江年年浅显地认为,她的生命周期分为两个。
一个是遇见卫司哲之前,一个是离开卫司哲之后。
因为只有这两个周期,她是活给自己。
第三十一章
自从江年年走后,卫司哲很久都没有好好睡一觉了,可奇怪的是昨卫吵了一架,他反倒是睡得很好,也或许是因为太累。
第二天醒后,那三个人都走了,只剩下他。
贺老夫人看着他喝个咖啡也心不在焉的模样,忍不住有些埋怨:“这些年真是太惯着你了,没个女人管真是不行,趁早给我收收心,妈给你张罗张罗婚事。”
“不用了。”
“不用什么不用,你都多少岁了,赵家那小子快比你小十岁双胞胎都有了,我什么时候才能……”
卫司哲盯着侧对面椅子上那件挂着的羽绒服久久,显然没把贺老夫人后面的话听进去,只打断道:“有这工夫,就去管贺靳席。”
贺老夫人顿时哑口无言,没了下话,只能气呼呼地看着他:“我是你妈,我不管你谁管你?我告诉你,过两天盛家那丫头生日,你必须得给我稳稳当当的到场!”
不知是老太太的哪句话扎到了卫司哲,他脸色倏地沉了下去:“是,您是我妈。”
“你…”
魔都,在市中心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众多办公商务楼簇拥的正中心,一家美式风格的甜品店坐落其中——autumn。
工作日,人不算太多,再加上这几天阴雨连绵,只有寥寥几个正值午休前来休憩的白领,都布落在甜品店的四个边角,戴着蓝牙耳机办公。
因此,坐在正中间的一男一女就显得格外突兀,引人注目,更不要说他们的气质形象容貌,十分出挑。
男人是这里的店老板,黑色的高领毛衣被他挽起了袖子,脸部棱角分明,板寸的发型则更彰显男人魅力,而端坐的女人更是美的触目惊心,一头大卷红唇,浓艳却不显俗气。
两人光是坐在那里,就美的像是在拍宣传片一样。
“我就说这个姐姐才是和老板最配的,太养眼了,我的妈呀。”
“什么呀,我还是喜欢我家明星姐姐!”
“你……”
两个小服务生互看了对方一眼,小学生似的各往边上走了一步,谁也不顺着谁,柜台缝隙的三八线分明。
江年年对她们的谈话毫不知情,依旧品尝着面前的一桌子新品,虽然不控制体重,但她也不好让自己血糖超标,每个只浅浅尝了两口。
总结评价——全部五星。
“小江年年,你这位品尝家确定不是来捧场的吗。”贺靳席失笑。
“真的是实话实说,叔叔。”
江年年很认真的回复。
贺靳席的厨艺向来是没话说的,记得小时候他们都是七八岁的小屁孩,而贺靳席这个十五岁的大叔叔总是惯着他们,专门去向对门家那个四星级主厨叔叔家中学习厨艺,再做给他们吃。
“谁能嫁给叔叔,一定是十几辈子攒下来的福气。”
她那时的由衷赞叹,就是放到现在也适合。
贺靳席性格又好,人又帅,哪那都是完美,如果没有那个女人的话,他现在一定早就有了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吧。
正想着,她抬头看向正俯身认真检查蛋糕出品的男人,那样谦和,那样清润,仿佛所有的贬义词都与他无关,永远站立在阳光下的儒雅者。
终于,开了口。
“叔叔,我曾经……见过秦清秋。”
对方的身形毫不掩饰的僵硬,直接顿住在那里,像是时间停止了一样,一动也不动。
贺靳席嘴角的笑意僵滞,呆愣了许久,声音轻不可闻:“你说什么?”
“我见过秦清秋,在瑞士。”
第三十二章
江家人一家搬去瑞士时,秦清秋还没出现,不过即使在瑞士生活了十多年,江年年也知道这个人。
知道秦清秋把贺家两个男人玩的团团转,知道秦清秋在和贺家大公子订婚前夕突然不告而别,知道他们江直快把整个中国翻了个遍。
自然也知道,卫司哲为她,丢掉了半条命。
接到消息的她当时还在医院等江修下班,电话里是江妈感叹的声音,她当时脑子瞬间发空,发蒙,再者就是撞上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女人,背着个大提琴气质出众,但即使带着口罩也遮不住浑身疲惫,看见她后脸上写满了震惊:“你……是江年年?”
她看见了女人手里的报告,重度精神抑郁和重度焦虑,是自杀未遂被抢救后,偷跑出医院的,碰巧撞见了她。
江修只负责脑科,并不知道她的存在。
对方恳求,恳求她不要告诉任何人见过她,还加了她的微信,告诉她,如果必要时可以联系她。
但这么多年来,江年年没有联系过她,甚至没看过她的朋友圈,也没有向所有人说过,她见过秦清秋。
可今天早起临走时,贺奶奶拉住了她,七十多岁的老人在她面前声泪俱下,说看见了贺靳席外套里的抗抑郁药,怕他会出意外。
所以,江年年并不打算瞒了。
【秦小姐。】
刚发出消息的那一刻,对方几乎是秒回地弹出了一条消息。
【我在。】
江年年将手机递给了贺靳席,男人没接,向来稳重的面孔上再无笑容,像是面具有了一丝裂痕,直达阴暗的沉底。
他内心挣扎了很久,闭上眼深呼吸了一下,再睁眼时,已经恢复了那份清明。
“不用了,知道她还活着,就够了。”
江年年点头,平静的声音中带上几分关切:“贺奶奶她很担心你,不光是她,我们都很关心你。”
“我知道。”贺靳席笑着揉揉她的头,又重复了一遍。
“我知道。”
江年年是心疼的,却不知该怎么开口安慰,只好问:“抽烟吗?”
贺靳席一愣,笑着说:“年年,这里禁止抽烟。”
“……”
她停住自己要从包中夹层拿出一根烟的熟稔动作,刚欲松手,男人的手却从她包中拿出来两根,递给她。
“陪我出去抽。”
二人坐在甜品屋外的遮阳椅上,谁都没开口,缓缓地将那根烟抽完,继续拿出来一根,又抽,再抽。
“这件事要不要告诉阿城,他或许心里也会好受些。”
江年年摇头。
这世界上,没人会比她江年年再了解卫司哲,他就是个喜怒无常的疯子,高兴时给你个笑脸,不高兴时恨不得给你咬个半死泄恨。
拿正常人的安维去评判他,痴心妄想。
她安绪幽幽,口中缓缓地吐出一层氤氲,烟雾腾空,下一秒只感觉自己手中的烟被抽了出去,她手一紧,硬是没拉住。
卫司哲挡住了二人的阳光,将那根烟狠狠地在烟灰缸里碾碎,一下又一下,看着里面十几根烟屁股,面色阴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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