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宜之来家中找我时,我正在打扫庭院。
他推开门走进来,如同金风玉露入了山野荒芜。
他看了眼我手中的扫帚,皱了皱眉,说:「我与端和公主下月十五大婚。」
我站直了身板,不动声色:「那就祝你与公主百年好合。」
诧异之色一闪而过,他盯着我许久不动。
我知道,按照我以往的行为性格,此刻就应该扔了扫帚扑上去抱着他,哭着求他不要抛下我。
可已经经历了一次的我,又怎会重蹈覆辙。
我见他沉默良久,问他:「怎么,难道还要我送你新婚贺礼?」
他不说话,眉头却皱得更紧了。
我向门外伸了伸手:「抱歉,慢走不送。」
他们大婚那日,十里长街,轰动无数。
我站在看热闹的人群中间,看着他高头大马,胸戴红花,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
即便我再怎么心如明镜,也不由得咬了咬后槽牙。
他本是我爹收养的孤儿,当作我未来的小相公养在家里。
我十三岁那年,我爹生了一场大病,去找我娘了。
临死前,他将我和裴宜之的手按在一起,对他说:「以后丫头就交给你了,你要好好待他!」
彼时裴宜之回答得掷地有声:「伯父放心,我定会照顾好宁儿!」
我爹死后,我拿着我爹留下的银钱,供养裴宜之继续读书。
两年后,他高中状元,在金銮殿上被皇帝钦点为金科状元。
这一年,我刚好及笄。
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跟裴宜之的事,彼时得知他高中状元,纷纷上门与我贺喜。
「宁丫头好福气呀,以后就是状元夫人啦!」
可惜没多久,就传来裴宜之不仅高中状元,还即将成为驸马的消息。
我得知后不可置信,去找他好几次,他都避而不见。
那时我看着他簇新府邸的朱红大门,和大门前凶神恶煞拿着粗棍的小厮,才意识到,我与他的身份,已天壤之别。
终于找到机会见他,已是他与端和公主大婚的时候。
我找上门去闹,本想将他们的婚礼搅黄。
谁知端和公主当众掀起红盖头,冷冷地觑了我一眼,说:「哪里来的山野村妇,来人,给本宫打出去!」
不想,竟就下了死手。
裴宜之就站在一旁看着,仿佛不认识我。
当我躺在朱雀大街上血染满地,痛得失去知觉的时候,才大彻大悟。
裴宜之,从来没有想过娶我。
他只是将我当作踏脚石,铺就他的青云之路。
我含恨而终。
再睁眼时,竟回到了裴宜之高中状元金榜题名的时候。
彼时村里正传我即将成为状元郎的夫人,去城里享福。
而我已经去找过裴宜之好几次,自然与前世那样,一次都没见到他。
今日他大婚,我也只是碰巧进城采办物料,就再次亲眼见证了他人生中最辉煌的时刻。
骏马上的人似有所感,朝我这边望了一眼,正好与我的眼神对上。
他顿时面色一紧,生怕我闯出去,破坏了他的婚礼。
我冷笑一声,走得毫不留恋。
2
回到家中,我放下手中的东西,继续收拾院子。
我爹生前是一个秀才,因为多次参加乡试不中,又拉扯着我,后来就歇了继续考的心思,在村里开了一家私塾。
那时裴宜之从外地逃荒而来,来到了柳叶村,躲在我家院子外的墙根下。
我爹发现了他,问了他几句话,直说他是个读书的好苗子,延误了可惜,便收养了他,当作我的小相公养着。
后来,越来越发现他于读书之道上,乃天纵之才,便愈发花心思在他身上。
每日督促他用功读书。
起先他还帮着家里打扫院子,烧火劈柴,后来我爹连这些都不让他做了,只让他好好读书。
彼时他跪在我爹面前,承诺言犹在耳:「我裴宜之此生,绝不会辜负伯父教养之恩!」
我爹去世的时候,裴宜之已经中了举人,距离进士只一步之遥,再加上他平日里对我百依百顺,所以我爹很放心地将我交到他手里。
只是他想不到,裴宜之骗过了所有人。
一朝及第,忘恩负义。
与禽兽何异?!
只可惜,直到我死的时候,才彻底看清这一点。
如今,上苍再给了我一次机会,我已不打算再与他有任何纠葛。
我要重新过我自己的人生!
此番进城,我购置了一些笔墨纸砚,打算重开私塾。
我想了很久,我身上唯一的技能,便是从小跟着我爹读书认字,因此,当一个帮人启蒙的女先生是我目前唯一能想到的路。
我在门外贴了一张告示,宣布「三山私塾」于三日后重新开业。
这三日,我将我爹以前办私塾时的桌椅蒲垫等拿出来擦洗晾晒,将屋子房梁打扫干净,内心充满欢喜。
我觉得我的新生活要开始了!
谁知,三日后,门可罗雀。
「一个女娃子,能知道什么,还当女先生,不知天高地厚哟!」
隔壁的葛屠夫拿着把杀猪刀路过时,唱出了这句话。
周围的邻舍也开始指指点点。
「宁丫头她爹是个秀才,她不是呀,她能教我家二狗啥?」
「是呀,一个丫头,不找个好人家嫁了,当什么教书先生,真是不懂事哦!」
「嘘!你小声点,你忘了她家那个状元郎的事啦,可怜咯!」
「我家两个丫头,读书干什么,还不如帮我多做点活计咧!」
「儿娃子也不敢拿给她教啊!」
于是,我效仿我爹,去村外的破庙,捡了个叫花子回家。
不一样的是,我捡的是个丫头。
二丫是从村外要饭进来的小叫花子,村里人良善,再加上这两年收成好,所以时不时会给二丫点吃的喝的,有时是残羹冷炙,有时是自家娃儿啃剩的肉骨头。
但好歹让她活了下来,一直生活在村外的破庙里。
我问她:「二丫,你愿不愿意跟我回家?」
她黑污的笑脸上嵌着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望着我:「跟姐姐回家有吃的吗?」
我笑着说:「不仅有吃的,还有喝的,还有床睡觉,姐姐还教你读书。」
二丫欢快地跳了起来:「好呀,跟姐姐回家,回家!」
我将她带回了家,给她清洗干净后发现,这竟是个形容标致的小丫头,就是脸色蜡黄,头发毛糙,应是长期食不果腹所致。
我爹给我取名王颐宁,希望我平安喜乐,怀德自重。
所以我给二丫也取了个名字,叫王清宁。
我希望她心清如泉,不变初心。
清宁得到了这个名字很高兴,兴奋地在院子里蹦蹦跳跳了一天。
我做晚饭时,她搬了个小板凳坐在灶前烧火,嘴里还一直念叨着这个名字,喜欢得不得了。
3
一切整理完备之后,我就开始教清宁读书。
起先,我教她认字。
从最简单的「一、二、三……」开始,一个月时间,她认完了三字经。
清宁没有天纵之资,但胜在勤奋。
我每教她一个字,她都会私底下自己默写很多次。
她知道笔墨纸砚贵,所以经常拿根树丫子在地上写,写满了再用脚踩平,再继续写,日复一日。
我没有阻止她。
因为我实在捉襟见肘。
当初为了供养裴宜之读书,几乎花光了我爹留下的所有积蓄。
上次购置回来的笔墨纸砚,还是我典当我娘留给我的一支银簪子换来的。
本来想孤注一掷,结果根本没有人相信我。
那时我还在城里帮书肆抄书,以补贴家用,而裴宜之一心扑在读书上,根本不知道他口中所吃的粮,是我抄书抄得手指变形换来的。
如今,我再次重操旧业,只想,我一定会渡过难关!
书肆抄书一本两文钱,还得看字多字少。
我一般一天能抄三本,多的时候四本、五本也有。
但有一样,书肆里的书不允许带回家,不然我还能抄得更多。
就这样,我白天在书肆抄书,夜里回去教清宁读书。
出门前,准备好一天的吃食,留一份在灶台上给清宁,一份带走。
洗衣做饭,清宁几乎是看着我做,自己就学会了,不用我刻意教。ӳz
这日回家时,她已经洗好了衣服,整整齐齐地晾晒在院子里,像一张张得胜的旌旗,随风摇曳。
她手里拿着一根黄瓜在啃,叉腰看着我,一边笑一边嚼得嘎嘣响。
这时,我心里忽然就笃定,清宁跟裴宜之不一样。
人读书,却不能五谷不分,四肢不勤,到最后连做人基本的道德都忘了。
所以我教导清宁的方式,跟我爹当初教导裴宜之的不一样。
我希望清宁在学会知识之前,先学会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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