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她是为了保护孩子,才会意外丧命。
她一直都是如此的善良,向来把自己的感受放在末位。
他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他都知道的。
可姜甜匆匆一生,却从未得到谁的偏爱,无论是父母,还是丈夫。
温见明后悔了。
温见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
但当他抱着姜甜的骨灰盒走到家门口的时候,他看见施颜抱着双膝坐在台阶上,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看见温见明,施颜站起身,双眼一瞬通红:“温见明,你为什么把我的电话拉黑了?”
紧接着,她看见他怀中的骨灰盒,狠狠怔住:“这是……”
温见明冷漠地移开视线,完全忽视她的委屈,冷冷出声:“你把她的电话拉黑的时候,经过我的同意了吗?”
施颜喉间一梗,心一下如坠谷底:“你知道了……”
“我想我们当初说的很清楚,只是要制造一个我变心的假象让我妻子和我离婚,我对你没有任何感情。”温见明的眸色沉下来,“而你的行为已经越界。”
“温见明……”施颜心慌意乱,手足无措地想要拉住他的手。
但却被温见明避开。
“我是真的喜欢你,是真的想要和你在一起……既然你已经决定和她分开,为什么不能让我照顾你……”施颜的眼泪应声而落。
“感情是一个人的事,但爱情不是。”温见明打开家门,走进去,“以后,我们私下就不要再见面了。”
他说完,利落地关上了家门。
那重重的一声在空气中久久回响。
温见明将骨灰盒放在桌上,一抬眼便看见挂在客厅墙上的婚纱照。
照片上,姜甜一身洁白婚纱,笑得温柔,眉眼盈盈。
他本以为,离开他,她会过得更好。
却不想,再见已是永别。
温见明将自己丢在沙发上,他头痛欲裂,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疲累的。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天色渐暗,只剩下天边最后一缕橘红色的熹光。
他眯着眼看去,渐渐失神。
他忽然就想起来姜甜曾说过,她最不喜欢的就是黄昏。
那时候他问:“为什么不喜欢黄昏?”
她撇了撇嘴,回答:“因为黄昏之后就是黑夜了,我怕黑,感觉黑夜会把我吞噬掉。”
后来,他便给她买了一个小夜灯放在床头,每晚都散发着暖黄色的暗光陪伴她。
想到这儿,温见明起身走进卧室,将床头的小夜灯拿出来,放在了姜甜的骨灰盒旁边。
他似是在对她说话:“你别怕,有我在。”
他的手机蓦地响起来,铃声在寂静的屋中格外清晰。
温见明拿起来看了一眼,是医院打来的。
他接起来,那边医生的声音传来:“温先生,你已经一温没有到医院复诊了,什么时候有时间到医院?”
温见明凝望着姜甜的骨灰盒,眼底情绪悲恸,他淡淡地开口:“我不治了……”
医生诧异道:“温先生,虽然你的病痊愈的几率很小,但是治疗可以延缓你的生命,请你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
“不需要了。”温见明喃喃道。
说完,他无力地挂断了通话。
一年前,他被确诊为胃癌,那时候已经是中期,要靠着药物治疗和化疗。
他不想姜甜担心,便谎称因为工作原因不得不搬到学校去住。
但尽管他搬了出去,也只接受了药物治疗,没有化疗,只因为化疗会让他的头发都掉光,姜甜迟早会发现他的异常。
也因为迟迟没有进行化疗,他的胃癌到了晚期的地步,他的生命也所剩无几。
他不愿耽误姜甜之后的人生,于是想了个办法,制造出一个他变心的假象,让姜甜不得不和他离婚。
温见明想着这样,姜甜就可以放下他,去寻找更安稳的幸福。
无奈人命天定,最后却是她先一步离开了他。
眼泪从眼角无声滑落。
静谧的夜里,只能听到男人压抑着的嘶哑的哭声。
第十三章 不曾知晓的过往
温见明辞去了大学博导师的工作。
无论校方怎样追问原因,怎样挽留他,他都坚决地递上了辞呈。
他的病越来越严重,有时候胃会疼上一整天,有时候又会吐很久,他吃不下饭,人也越来越消瘦。
温见明知道,自己就快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所以想把剩下的所有时间都用来陪伴姜甜。
他没有将她的骨灰葬入墓地,他想着等他死了,托人将他们葬在一起。
那时候,他会亲自好好地跟她道歉。
温见明开始着手收拾房子里的东西,既然人都要离开了,这房子留着也没了用处,他打算了卖掉之后,将钱留给父母养老。
其实东西不是很多,有一大部分是书籍,他整理好之后悉数捐赠了出去。
在收拾卧室的时候,温见明在床头柜的深处发现了一个日记本,还有一份病历。
他一怔,翻开病历本,看见患者后面写着姜甜的名字,而确诊病症后面写的赫然是——中度抑郁症!
他的记忆一瞬被拉回到那天,她苦涩地扯起嘴角,说自己患上了抑郁症,可很快她又笑起来,说自己是骗他的。
现在细细想来,她那时候的笑,分明是那样的勉强。
可他就那样相信了。
那天晚上,是他们时隔一年的第一次共眠,也是他们之间最后一次共眠……
他是存了私心的,那晚他并没有睡着,而是认真地看了姜甜的面容整晚。
轻飘飘的纸张散落一地,温见明咽了下喉咙,心如刀割。
他的目光落在那本褐色封面的笔记本上,他伸出手缓缓拿起,抿紧唇翻开第一页。
“2012年,2月28日,天气晴。”
“今天,我喜欢的那个人,他送了我一份礼物……”
——
今天,是我十八岁的生日,我喜欢的那个人送了我一份礼物,是一个水晶球,里面是童话故事中的白雪公主。
他有着墨一样黑的双眸,我见到他的时候,清晨的阳光恰好落在他的眼眸中,变成了无法让人移开目光的深茶色。
他是个很温柔的人,也很有礼貌,是只看一眼,就再也无法忘怀的人。
他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温见明。
笔墨的墨,琛琲的琛,是珍宝的意思。
……
好奇怪,自从小时候有记忆之后,我就开始做梦。
梦中的我深爱着一个人,他的容貌和温见明相差无几,只是,梦里的他并不爱我。
我们在梦里结了婚,成为了夫妻,可最后他还是爱上了别人,离开了我。
我想,梦都是反的,现实中的我们也许会有个好结果吗?
……
今天我约了温见明一起去逛书店。
谈起我们读过的诗时,他说他印象最深刻的便是拜伦诗中的一句话。
“我从没有爱过这世界,它对我也是一样。”
我觉得他还有未说出口的话,但是我没有问。
……
我是个没有什么优点的人,从小我便不受重视。
父亲偏爱弟弟,虽然母亲会关心我,但我总觉得她有心事,让她不够快乐。
在这样的生长环境中,我变得很自卑。
可是关于温见明,我真的想努力地争取一下。
……
我又做梦了。
这一次,我梦见后续。
梦里的我,死在了二十八岁生日的那一天。
……
最近,我开始频繁地做梦。
梦中还是那样的故事情节,除了身份职业不同,结局没有改变。
我爱他,他不爱我,我们结婚了,他爱上了别人,他离开了我,而我独自死去。
为什么我总是做这样的梦,难道人真的有前世今生吗?
……
今天,我们在一起了。
他对我很好,处处都很体贴,照顾我。
可是,他始终没有说过一句喜欢我。
第十四章 可是我喜欢
温见明一字一句看完,呼吸微微滞住。
从相识到结婚,两个人其实已经共同经历了数十年。
而这数十年之中,他的确是没有对姜甜说过一句喜欢,更别说爱。
“我从没有爱过这世界,它对我也是一样。”
温见明曾觉得这句诗写的就是他自己,他对这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任何人都没有兴趣,学习是为了考大学,工作是为了赚钱。
他按部就班地活着,听从家里的安排,从来不忤逆什么。
父母说学习比打篮球更重要,他就再也没有打过篮球。
父母说考这个大学好,学这个专业好,他就报考。
父母说做一个老师好,他便做了一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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