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当年的事情我作为帮凶,没有指责你的权利。可我作为汐汐的母亲,我替她感到委屈!”
“她一个尚未经济独立,刚刚成年,几乎没有什么话语权的小女孩,都甘愿为了爱情对抗世俗,可你呢?你当年掌管着陆家的半壁江山,就连嘉俊他爸都会看你几分薄面。如果你执意要阻挠那门婚事,甚至是提出你想和汐汐在一起,又未尝不会成功。可你却什么都没有做,任凭她毫无章法的撞了个头破血流!”
“你可知道,当年汐汐高烧不止,迷迷糊糊的醒来后,第一句话便是问我,你来看她了没有。你生日那天,她特地去学做生日蛋糕,就是为了想要让你开心。可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做过这些事情,于是一个蛋糕便做了一整天。她兴高采烈地跑去找你,可你当时和叶宁在一起,并没有回来,后来那个蛋糕被她扔进了垃圾桶。”
“汐汐是我的女儿,她的秉性我最是了解。我知道她不愿意嫁给嘉俊,只是因为她心底想嫁的那个人是你。我也知道,她其实根本不在意被千夫所指,甚至是皮肉之苦。她在意的,从始至终都是你对她的态度。可你对她的态度,始终都只有拒绝和退缩。”
话及此处,曲母的嗓音早已嘶哑。
她站了起来,准备离开。
“我不知道,汐汐和那个男孩究竟是什么关系,但我猜他们绝不会是情侣。我不敢说汐汐还喜欢你,但是,她必定还没有放下你。”
“我们作为长者,甚至都还没有汐汐活得通透。你好好想想,你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吧。”
“谨寒,不要等真正失去之后,才知道后悔。”
暮色四合,曲汐站在云城大酒店的顶层天台吹风,刚刚跑出去采风的霍修文这才姗姗来迟。
刚刚被曲汐一个电话喊回来,霍修文甚至连景点都才刚逛到一半。
他本想问曲汐自己能不能晚点再回酒店,可曲汐那心如死灰的语气让他心惊。
霍修文已经好久没有见过这样的曲汐了,上一次看见那样毫无生气的曲汐,还是她刚刚来到佛罗里达的时候。
那时候,霍修文就是被曲汐那副如枯槁的面容吸引,觉得自己这个新同学有点特别。
第二十一章
艺术细胞浓厚的霍修文,脑袋里素来天马行空,他当时还以为曲汐每天黑眼圈差点掉到下巴的模样是在搞什么行为艺术。
直到二人逐渐熟络了起来之后,霍修文才知道,原来曲汐当年那副模样,都是因为失恋和养伤。
身心俱疲,又有谁能睡得好。
霍修文匆匆赶到云城大酒店的楼顶,看见的便是曲汐靠着天台栏杆,长发飞舞的模样。
他走到近前,刚想问曲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便率先注意到了她脸上红肿的巴掌印。
霍修文大惊失色道:“汐汐,你怎么了?谁打你了!下手这么狠,小爷去帮你报仇!”
曲汐摇了摇头,没有接话,而是示意霍修文往下看。
“这里是云城最高的建筑物,在这个位置,能看见整个云城,特别美。”
霍修文顺着曲汐的目光往下看去,果然能看见云城所有的建筑物,都笼罩在夕阳的余晖下,美不胜收。
可此时,他却半分没有想要举起相机拍照的心情。
霍修文匆匆扫了这美景一眼,随即看向曲汐,问道:“汐汐,是不是你爸……他又打你了?”
对于曲汐的家庭,霍修文知道的不多,但也知道她有个严厉到令人窒息的父亲。
当年她那身上的鞭痕,就是她爸打的,霍修文知道之后,唏嘘不已。
尤其是在知道曲汐为什么挨打之后,他更是为之动容。
曲汐点了点头,眼中泪花闪闪,看向霍修文。
“修文,我刚刚和我爸妈说了,我不会再回曲家了。你知道吗?我竟然有一种久违的轻松感。可是为什么,我在看见他的时候,我的心还是会痛……”
霍修文自然知道曲汐口中的那个“他”是谁。
其实今天在机场看见陆谨寒的时候,霍修文就有些诧异。
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怎么也不像是比曲汐大了十岁。
他穿着驼色大衣,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气质出尘,帅的惊为天人。
而且,陆谨寒对他那语气带刺的态度,也不像是对曲汐没有情意的样子。
只是那情意究竟是男人对女人的占有欲,还是长辈对晚辈的关怀,霍修文就不得而知了。
看见曲汐这副痛苦的样子,霍修文叹了口气,忍不住上前抱住了曲汐。
“汐汐,既然放不下,那不如再给彼此一次机会。我感觉陆谨寒对你,并不是没有情意的。”
“那又如何?三年前我也以为他对我有情,可他不照样一次又一次的推开了我!而且,他早在三年前就已经订婚了,如今,可能早就已经结婚了吧。我的这点感情,对他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曲汐语气激动。
霍修文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的陪着她发泄情绪。
直到太阳的最后一丝余晖被黑暗吞噬之后,曲汐说道:“我们明天就离开这里,好不好?”
霍修文顿了顿,尴尬道:“汐汐,我倒是没什么意见,只不过刚刚我接到了杂志社的消息,说是有个项目需要我们跑一趟。”
第二十二章
曲汐和霍修文前一段时间刚签约了全球知名的旅游杂志,成为了这个超一线杂志专供的风光摄影师。
好在这份工作不需要坐班,只需要定时定量的提供符合杂志社要求的风光摄影作品,倒是很符合霍修文和曲汐爱天南地北跑的性子。
霍修文本就是个摄影狂魔,为了拍一只犀鸟可以在深山老林待上一天,而曲汐自从决定离开曲家之后,对于工作也是无比认真的。
于是她擦了擦眼泪,问道:“是什么项目?”
“杂志社那边和云城签了旅游推广项目,他们得知我和你正好在云城采风,而你又是云城人,所以他们希望这次的旅游推广,由我们俩来出图。”
曲汐点了点头。
云城旅游业极其发达,风景独美。
曲汐也正是在这美不胜收的景色下长大,所以才打开了她热爱风光摄影的大门。
作为风光摄影师,能替家乡拍摄旅游推广的宣传照,曲汐也很高兴,于是她当即就把此前的伤心事抛到了脑后。
“那杂志社那边有没有说,要我们去哪个固定的场景拍摄?”
霍修文摇了摇头,“没说。他们只说要我们拍出云城的特色美景,至于地点,并不局限。怎么了,汐汐,你有什么好的提议吗?”
曲汐想了想,说道:“云城作为国内大热的旅游城市,其实著名的旅游景点大家都已经知道了,那些地方出的大片也不少。我们既然要做旅游推广,再推广那些大热门的景点就没意思了,所以我这次想开辟一些冷门的景点,给那些地方引引流,你觉得怎么样?”
霍修文表示赞同,“我也是这么想的,刚刚我做攻略的时候,就发现云城的热门景区其实根本无需宣传了。基本上人人只要一想到云城,都会想到这几个地方。所以我刚才还想问你来着,云城有没有什么你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特别喜欢的地方?”
曲汐看向远方,只见在万家灯火中,隐隐有一座山的轮廓。
“其实云城之所以叫云城,是因为云城的边界处有一座山,名为云山。云山常年积雪,尤其如今快到冬季,山上的雪景很好。而那半山腰处,有一家云山寺。云山寺处在云山的背风坡,终年无雪,风景独美,很奇特,我很喜欢那里。”
一听见曲汐这话,霍修文几乎要两眼放光了。
“意思是雪山之巅有一处终年无雪的绿洲,这块绿洲还是个寺庙?寺庙,雪景,绿洲,天哪,我感觉那里肯定很出片!汐汐,我觉得你这个选题特别好,我今晚就报给杂志社那边。”
曲汐也被霍修文的激动所感染,露出了笑颜。
深夜,曲汐和霍修文回到房间时,房间里早已没了陆谨寒三人的身影。
霍修文替曲汐红肿的脸颊上了药,一面忍不住心疼:“唉,这么美的一张脸,你爸还真是下得了手。”
曲汐笑着宽慰道:“不碍事的,早晚涂一次药,过两天就好了。”
次日清晨,曲汐即将换上登山行头的时候,刚刚从酒店顶层拍完日出回来的霍修文却告诉了她一个不幸的消息。
第二十三章
听霍修文说,云城旅游局给他们安排了助手,说是要和他们一起行动,所以他们首先得去到盛世集团去找人对接项目。
曲汐有些无奈,只得换上了日常的大衣,和霍修文前往盛世集团。
只不过,这个盛世集团她从前好像没听说过。
或许是她离开云城的这三年,哪个新冒头的集团吧。
曲汐出门时,特地用粉底细细的遮了一层她右脸的青痕。
好在那红肿经过了一晚的沉淀之后,变成了青色的痕迹,慢慢淡下去倒是不会留疤。
因为粉底铺的厚,所以曲汐顺势给自己化了个浓妆。
曲汐鲜少化这样浓烈的妆,而她原本就属于浓颜的长相,配上这样的妆容,倒是显得愈发的美艳。
她今天穿了一件灯芯绒的暗橙色连衣裙,白色的娃娃领衬得她美艳中却不失一分俏皮。
曲汐喜欢的颜色和她这个人一样,张扬明媚,让人移不开眼。
……
盛世集团大堂前,霍修文正和前台讨论着些什么,身后百无聊赖的曲汐只得默默的打量着一楼的室内设计。
不知道为什么,曲汐总觉得这设计风格有些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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