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天,春夏秋冬,转眼,就是一年一年。
当初跟颜泽说的“暂时”,一下子就变成了没有期限的等待,颜泽固然也把江氏经营的很好,但是大家心底还是一直等着那个男人。
那个在用自己的方式,赎罪的男人。
他在伦敦了待了一年多,把这个全球瞩目的城市逛了个遍,每一条小街,但他仍然不满足。
沈清晚喜欢的是英国,不仅仅是伦敦,这才只是一个开始。
江庭洲离开了伦敦之后,他接连去了伯明翰、牛津、爱丁堡,又是一年多过去了。
最后,他启程去了温彻斯特,江庭洲一来到这里,就觉得这个沧桑古老的城市适合他极了。
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心中的后悔更甚。
为什么现在才来这里?为什么明白自己的心意那么晚?为什么他不能跟沈清晚一起在这个城市生活。
每每想完,却又怅然若失,因为,这一切,都是他的咎由自取……
他时常坐在自己租的小院阳台上,抱着那个黑色骨灰盒,自言自语。
“当初结婚的时候,我应该带你来这里,清晚,我想这里比伦敦更适合我们。”
“清晚,我总是觉得你还没有离开。”
“清晚,清晚。”
不像在伦敦的为了沈清晚而走遍大街小巷,江庭洲真正开始爱上这里的生活。
天气有些冷了,现在回秋天,江庭洲穿着一件黑色的欧式长格子风衣,去了一趟超市。
现在是已经是下班时间,超市里正是人多的时候。
江庭洲只简单的买了一些做饭用的食材调料,他正在学习做料理,以前沈清晚在的时候,她做的东西不管有多香,他却连个眼神都吝于给予。
现在想吃也吃不到了,江庭洲却对被人做的饭菜也没了兴趣,于是就开始自己做。
他一只手推着购物车,一只手拿着笔记本,几个中学生一直在后面打闹,他的后背突然被猛地推了一下,手里的笔记本就掉在了。
手里的购物车也被一用力穿过人群,推向远处。
“oh,sorry!”
几个男孩子立即道歉,但是江庭洲并没有理。
笔记本“啪”的一声掉在地上,他立即脸色大变,蹲下身去捡,然后手中像珍宝一样碰在手里,细心擦去灰尘,甚至没有立即站起来。
在人群拥挤的超市里,这里凭空空出一大块,让人们很不解。
不过更不解的是,这个被几个中学生撞了一下的东方男人,为什么要看上去这样难过的蹲在地上?还捧着一个看上去并不名贵的黑色笔记本。
“Dude,youareintheway.”
一个留着脏辫儿的黑人男人不客气的说。
江庭洲没有理他,但是手中抱着那个笔记本,还是没有立即站起来,人们更加难以理解。
然后是一阵咕噜咕噜的推车的声音,有人帮他把购物车推了回来,那脚步声很轻,走到他身侧时,江庭洲正好微微抬眸,看到了一双秀美的腿,是个女孩子,穿着肉色丝袜。
淡淡的百合花香,好熟悉的味道……
那个女孩子并没有多做停留,把购物车推在他旁边,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就在这时,江庭洲却突然猛地起身,眼里似乎闪着惊喜的光芒。
第十六章
他起身后,立即朝女孩离开的方向望去,但是他一站起来,原本空出来的地方也立刻涌满了人群,女孩的身影瞬间被淹没……
江庭洲连购物车都没推,紧紧抓着笔记本,目光焦急的拨开人群寻找。
但是一眼望去,全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他嘴里激动的念着:“清晚,清晚……”
然后一次次拨开一层层人群,却始终没有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他眼里的光瞬间黯淡下去,直到把超市找了个遍,那股熟悉的味道,他也没有在闻到。
离开超市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他颓然的坐在路边的长椅上,眼神不知在看向何处。
坐了很久,最后自嘲一笑,江庭洲,你是真的入魔了……
是真的太想她了吗?只不过是有几分相似的味道而已,你就真的以为是她回来了吗?
“呵呵……”他伸手覆在眼睛上,苦笑一声。
原来,思念一个人久了,真的会看什么都像她,江庭洲打开日记本,从口袋中拿出黑色的钢笔,在空白页上写着什么。
10月24日晚上,坐在温切斯特一个超市旁边的公交长椅上,我很想你。
江庭洲觉得自己最近可能真的有些痴狂了,自从那次在超市之后,他只要出去,在街口转角,在某家咖啡小店,在教堂周围,他似乎总能看到沈清晚的影子。
看到一抹熟悉的背影,一阵熟悉的味道,一道熟悉的声音……
明明是一个英国女人的背影,他竟也能看出几分熟悉,然后出神好半天。
江庭洲自己都觉得在自己眼里,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变成了沈清晚的替代品。
他觉得自己真的魔怔了。
有时候他自己都会觉得奇怪,这两年以来,他对沈清晚的感情,不仅没有因为天人相隔有丝毫的消减,相反,他思念她的次数越来越多。
一边幻想着她还在自己身边,一边在午夜梦回时,因为内心的巨大空洞而堵的几乎无法呼吸,然后整夜整夜的失眠。
这样在外人看来就是发疯了一样的生活,江庭洲却甘之如饴。
早上七点,他从床上醒来。
盯着自己右手小指上的那枚戒指,每天早上醒来后例行亲吻,看着外面的阳光,是温彻斯特现在这个时候难得的好天气。
因刚刚而还有些朦胧睡意的脸上,展开一个淡淡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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