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为初遇往别的抖音小说(沈文静陆扬)讲的是什么-主角为初遇往别的小说叫什么
时间:2023-04-18 20:02:1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敲了好一会儿门没人开,惊动了邻居,她告诉我,叔叔阿姨去取旗袍了。
我一直想要一个中式婚礼,叔叔阿姨也在配合我,这件旗袍就是打算在那天穿的。
阿姨追求完美,跑上跑下改了好几次尺寸。
这次也不知道能不能让她满意。
忍着鼻酸道完谢,我随意地坐在台阶上等,两个小时后,叔叔阿姨才回家。
见到我,阿姨笑得很热情,拉着我展示她今天采买的东西,还要换上旗袍给我看。
我不忍心坏她兴致,也真心好奇,一直扯着笑容陪她,其间好几次差点哭出声。
眼见叔叔要出门去买菜了,我连忙拦住他,怕他太过折腾,又要浪费了他一番心意。
「叔叔阿姨,对不起。」我顿住,深吸一口气,「我身体出了一些问题,不能结婚了。」
尽量简短地把自己情况说完后,我安慰他们:「陆扬不知道这些,你们别担心,我不会拖累他的,你们也别告诉他,别怪他,我走了,你们照顾好自己,别记挂我,我心态很好的。」
怕他们挽留,也怕他们不挽留,不等他们从震惊中反应过来,我跑得飞快,直到坐上车我才松懈下来。
像我这种没什么亲人的人,其实真的很喜欢一大家子热热闹闹,老人讲过去,小孩盼未来。
可惜,福薄。
8
又花了两天时间,交接工作办理离职。
离开公司时,上司突然追到门口:「沈文静,你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
我眨眨眼睛,哼笑:「被我炒了鱿鱼受刺激了?要不,我请你吃个饭?」
宋均这人比我大两岁,平日里嘴巴很毒,每次我犯错,他骂我都不重样,但骂完,他会告诉我解决方法。
正因如此,我在他手下,进步飞快,提成越拿越多。
职场上很多规则和人情世故,也都是他骂着告诉我的。
与我而言,他是良师益友,我很感激。
宋均挑了家火锅店,人声鼎沸,烟雾缭绕,香味伴随着欢声笑语四处回荡。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此时此刻,深有体会。
「都要结婚了跑来辞职,婚假不浪费了吗?」宋均从翻滚的红汤中夹出好几块肥牛,一股脑塞嘴里,像仓鼠一样的吃相,傻乎乎的,和平日西装革履的形象大相径庭。
我撑着下巴,看得津津有味,下意识敷衍道:「老公有钱,用不着我上班。」
他顿时放下筷子,囫囵将刚塞进嘴中的丸子吞下:「你要有这想法,赶快多看看『王宝钏挖野菜』,是不是傻?」
我扑哧一笑,刚想说话,余光便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陆扬罕见地穿了一身休闲装,头发剪短了,露出饱满白皙的额头,更显年轻,和身边白裙飘飘的陈诗诗,十分登对。
我慌张朝里侧过身子,害怕被他们注意。
宋均注意到我的反常,抬眼往那边看去,发出一声讥笑:「见了老公你躲什么,扑过去啊。」
我没吭声。
他望向我,目光沉了下来:「你不会被绿了吧,所以才辞职?」
「吃你的吧。」我低声凶道。
9
我想着躲,可陈诗诗却不懂啊。
她看到我,非要过来打招呼。
「姐姐,你也在这里啊。」
我抬头,望着她眉眼弯弯的样子,没来由一阵恶心:「别这么喊我,我真不喜欢。」
她脸色一僵,委屈地瘪瘪嘴,回头看向跟过来的陆扬,一句话没说,却足够让他心疼。
「沈文静。」他加重语气喊我全名,满脸责备。
「你们别这么热情,我不喜欢,以后……遇见了就遇见了,别打招呼了。」
我说得很慢,尽量让自己语气听起来冷静而认真,只是藏在桌子下的手用力地掐着大腿。
陆扬看了一眼宋均,唇角勾起一个冷笑:「这才是你非要分手的原因吧,沈文静,你真能装啊。」
我「噌」的一下站起身,但想到大庭广众之下,吵吵闹闹太丢人,又坐了回去。
宋均不想我有所顾忌,他却一点不怕,歪着头,直勾勾地望着陆扬:
「我看着确实比你优秀,你自卑能理解,但是呢,我和文静比你讲道德,干不出这样的龌龊事,瞧你这老黄瓜刷绿漆的样儿,可别说你没对身边这小姑娘开屏啊?」
「你乱说什么?」
陆扬不喜欢被人围观,见四周的视线都聚过来了,丢下陈诗诗扭头就走,更像做贼心虚。
陈诗诗愣了下,连忙跟上。
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我没忍住露出一丝笑意:「谢谢啊。」
「没用的东西,上前挠他的脸啊。」
宋均不领情,还白了我一眼。
10
这顿饭最后还是宋均买的单,我抢不过他。
分别时,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半晌后,严肃道:「沈文静,我怎么瞧着你这么不对劲呢?不会为了个男人想不开吧?」
我恍惚了一下,摇摇头:「不会,我回去就看王宝钏,加深印象。」
要是没生病,我可能会因为陆扬和陈诗诗钻牛角,折磨他们,折磨自己。
可现在最大的事情,是面对自己的生死,他们就变得很无足轻重了。
回到酒店,又只剩下我一个人,周围静悄悄的,床是冷的,天花板一片空白,和我的脑子一样。
我觉得我应该想点什么,可想点什么呢?
我最亲近的人,就是陆扬了。
可他不爱我了,即使癌症可以捆绑他陪我最后一段时光,对我体贴,供我差遣,哄我开心。
但有意义吗?
我从他的细节里爱上他,又从他的细节里对他失望。最后的最后,还要两具皮囊各怀心思,各自远行,徒留一地虚情假意。
没必要啊。
倒不如,让他连我死了都不知道,他爱过的人,往后的往后他再也见不到了。
我没来由笑了一下,拿过手机,想给自己来场旅行。
翻着翻着,手机进来一个电话,是陆扬的。
犹豫了下,我还是点了接通。
但没想到,那头传来的会是陈诗诗的声音。
「姐……师哥他胃痛,但我找不到药放哪里了。」
「卧室柜子里,第三个抽屉。」
在火锅店里,我就想提醒他的胃病,只是忍住了,他愿意顶着风险陪别人,自己都不心疼自己,我也不想管。
但这会儿他真出事了,我还是会担心。
「吃了胃药最好再去一下医院,他的医保卡和病历都放在书房的抽屉里,你记得拿着。」
对方沉默了一下,再开口竟是陆扬,声音明显听起来很虚弱:「沈文静,你要真担心我就回来,让她一个小女孩折腾什么。」
「可是,我也折腾不动了。」
挂断电话,心脏一阵阵抽紧,痛得几欲喘不过气,鬼使神差地想起宋均的话,我打开视频软件,真看起了王宝钏。
弹幕上都在刷:恋爱脑要挖十八年野菜。
11
哪怕是生命的最后,我也舍不得奢侈一把买正价机票说走就走,而是选择了特价机票,日期和时间都被固定死。
不得不说,骨子里里根深蒂固的东西,挺不好改的。
离出发还剩四天时间,我无所事事,睡不着也吃不下,也没有什么朋友需要道别,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发呆。
夜晚,我实在无聊,胸口憋得慌,于是,裹着大衣出门散步。
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再停下时,是在一个老旧小区前。
竟然来这儿了……
我仰头看着面前的楼房,一个个小方块中透出的灯火在夜色里凝结成一片暖色。
一直以来,这里都是我不敢靠近的地方。
医生说我的肝癌很大概率是遗传,我这才明白,为什么当年爸爸直接放弃治疗,为什么妈妈逃得那么快,头都不曾回。
而今,那个丢下我的女人就在这栋楼的某一层,家人闲坐,灯火可亲。
忘了我,又或是偶尔愧疚。
秋末的晚风吹在身上很冷,天幕低垂,寒星点点,一弯月亮,望着人间出神。
我站了不知道多久,等终于舍得走时,腿已经麻了,脖子酸痛。
「姐姐,你不等了吗?」
身后传来一道稚嫩的嗓音,回头看去,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眼神清澈,肉嘟嘟的小脸上透着疑惑。
我心生亲切,费力蹲下身,揉了揉他毛茸茸的脑袋:「是啊,等不到了,你呢,这么晚还不回家,爸爸妈妈该担心了?」
他撇着嘴,不太开心:「我在这里等我的糊涂妈妈,她带我去超市竟然忘记给我买我最喜欢的零食,我生气了,她又跑回去买了。」
刚说完,他又高兴起来,指着远处一个女人的身影雀跃道:「你看,她回来了。」
只一眼,我就方寸大乱,下意识转身逃走。
她老了,体态臃肿,唯一不变的是,她笑起来还是那么温柔。
可惜,她不是向我而来,不是对我笑。
我也再不要等她了。
12
回到酒店,我浑浑噩噩往床上一倒,任由脑海里各种杂乱无章的念头纠缠。
其实想想我还挺幸运的。
要死了,也没什么人让我牵挂,患的癌症是最沉默的一种,平时都不折磨人,反应只留在后期。
工作上,有贵人相助;爱情里,也曾如胶似漆,心心相印。
遗憾嘛,有是有……
算了。
都只能算了。
长夜好难熬,理智根本压制不住纷飞的思绪,眼泪又开始往下淌,胸口钝痛得如同压了一大块石头。
抽了几根烟,也缓解不了,反而又被拉进了回忆。
我第一次抽烟,是陆扬教的。
那时,我 22 岁,陆扬 24 岁。
还没确定关系,处于他单方面向我传输热情的阶段。
因为工作不顺,我在江边吹风,发了一条很失落的朋友圈。
他看到后,竟然对比着照片上的景色,找到了我的位置。
极其有心和主动。
然而,我一向慢热,轻易不会对人产生分享欲,他问了我很久也没问出个什么来,就递给我一支烟。
「你不能把自己憋坏了,人就像气球,憋到一定程度就炸了,抽根烟吧,把浊气吐出来,我就是这么释放压力的。」
我震惊了一下,然后接过。
他递来打火机帮我点燃,抬眼看向我的瞬间,火光倒映进他的瞳孔,我看在其中,看到了一些很真挚的东西。
自那之后,我就开始偶尔抽烟。
和他真正在一起时我又戒掉了,因为我觉得烟味会藏进头发里,有点难闻。
而他睡觉又喜欢抱着我,埋在我发间,蹭着我说一些情话。
回忆会上瘾,情绪会加剧,突然哭得喘不上气时,我求救般地翻找手机联系人,想要一个出口。
可为什么,没有啊。
绝望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将我包裹其中,重重挤压,又撕裂。
一遍又一遍。
癌症可怕,孤独也好可怕啊。
我失控地将手机砸向地面,「嘭」的一声过后,手机忽然毫无预兆地唱起了歌。
透过模糊的视线看去,碎掉的屏幕上跳跃着宋均的名字。
那一瞬间,我几乎是手脚并用地爬过来,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按下接听。
「无业游民,我这个社畜刚加完班,要不要可怜可怜我,陪我过个生日。」
听他说完,我才后知后觉自己屏住了呼吸,连忙用力喘了两下。
他问:「嘛呢?」
「没,能喝点酒吗?」我问。
「小酌没问题,大醉得付费。」
见面的地方是一个烧烤摊,油烟伴随着食物的香气飘过深夜的长街,人们围坐在小桌边,高谈论阔,卸下白日的伪装,姿态随意,时而有酒瓶碰撞和烤肉滋滋作响的声音。
这种朴实和美好的烟火气,最能击退内心阴暗处的魑魅魍魉。
我很喜欢。
虽然已经很难有食欲了,但看着也是一种满足。
宋均举杯和我相碰:「这是我和你一起过的第五个生日了。」
我喝了一大口酒,咂咂嘴:「我什么时候陪你过了五个生日?」
他伸手越过桌子,用力敲了下我的额头:「你没良心啊,哪次过生日我没请你吃饭?你来公司第一年,还给我送了生日礼物呢。」
我真没印象,宋均为人大方,经常组织部门聚会,次数多了,我也就没注意原因,带着嘴就去了。
但单独吃饭,是没有的。
见我迷茫地看着他,他叹了口气:「算了,不说了,钱白花了。」
我笑了一下,又继续喝酒。
「你眼睛这么红刚哭过吧,唉,男人不自爱,就像烂白菜,你扔颗烂白菜心疼什么呢?你看我,母胎单身,我这样的人,被扔了才值得可惜。」
他想活跃气氛带动我,说话时候故意眉飞色舞,看着不太聪明。
我笑笑,回道:「嗯,说得不错,别说了,大白菜,生日快乐。」
他眼睛很亮,举起酒杯直直看着我:「谢谢,希望明年这个时候,也能听到你这句话。」
我心沉了一下,举起杯子:「祝你长命百岁,健健康康。」
「哎呀,你词汇量太少了。」
今晚的宋均话特别多,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我没印象的事。
比如,他刚升职时被竞争对手孤立,全公司都拿他当透明人,只有我,一看见他就和他打招呼,大声喊他「宋总」。
他还说,我分享在朋友圈的歌他都有听,甚至为此组织了几次部门唱 K,想着要惊艳我。
还有什么,全公司他最喜欢骂我,骂着骂着会上瘾,因为我的小表情最多,简直就是把心里话写脸上了。
不知道是不是酒喝多了,说着说着,他的脸越来越红,从耳朵直接蔓延到了脖子根。
眼睛却越来越亮,黑白分明,似有星辰。
我一直在笑,偶尔附和两句,更多的是喝酒,麻痹自己的感官。
没去在意他表达什么,只图个热闹,有人陪。
13
次日醒来,难得是上午,精神很不错,应该可以干很多事。
我去医院开药,给旅途做准备,却不想在长廊里迎面撞见了陆扬。
也没分开多久,四目相对,我竟恍惚了好一阵。
他瘦了,眼神疲惫。
「聊聊,好吗?」他问,声音有点哑,又让我有一种深情的错觉。
「嗯。」
在长椅上沉默地并排坐了好一会儿,他侧头看向我:「这几天你住哪儿了,我找过你。」
如果真心想找一个人,怎么会只有这点动静,我是拉黑了他一切联系方式,可他也没有想过其他方法问我啊。
总不能随意在街上晃荡两圈,就是找了吧。
以前我又不是没有拉黑他。
那时他怎么做的?
一遍一遍用备用手机给我发消息,求原谅,甚至还手写了一封情书,以老式的邮票方式寄到我手上。
现在怎么就不愿意再做这些呢?只上下嘴皮一碰,就好像能把事情翻篇了一样。
他的热情用完了,就要用冷淡拿捏我吗?
「住酒店呢,你呢,来医院干嘛?」我压下心底的酸胀,淡淡问道。
他嗯了一声:「我不会做饭,这几天吃外卖,身体受不住。」
「诗诗也不会做吗?」
平平无奇一句话,却让他激动了起来,他扯过我的手,用力地握在掌心:「小静,我发誓,我和诗诗真的没有什么,我就是看她分手了,没地方去,收留她几天。」
这么一对比,陈诗诗真幸运,分手了没地方去还有我男朋友收留。我分手了没地方去,就只能住酒店了。
人啊,没皮没脸真的是一路畅通了,什么事都可以做。
我认真地看着他:「你很想和我过一辈子吗?」
「是。」他毫不犹豫,「我爱你,你呢?」
我一直想要一个中式婚礼,叔叔阿姨也在配合我,这件旗袍就是打算在那天穿的。
阿姨追求完美,跑上跑下改了好几次尺寸。
这次也不知道能不能让她满意。
忍着鼻酸道完谢,我随意地坐在台阶上等,两个小时后,叔叔阿姨才回家。
见到我,阿姨笑得很热情,拉着我展示她今天采买的东西,还要换上旗袍给我看。
我不忍心坏她兴致,也真心好奇,一直扯着笑容陪她,其间好几次差点哭出声。
眼见叔叔要出门去买菜了,我连忙拦住他,怕他太过折腾,又要浪费了他一番心意。
「叔叔阿姨,对不起。」我顿住,深吸一口气,「我身体出了一些问题,不能结婚了。」
尽量简短地把自己情况说完后,我安慰他们:「陆扬不知道这些,你们别担心,我不会拖累他的,你们也别告诉他,别怪他,我走了,你们照顾好自己,别记挂我,我心态很好的。」
怕他们挽留,也怕他们不挽留,不等他们从震惊中反应过来,我跑得飞快,直到坐上车我才松懈下来。
像我这种没什么亲人的人,其实真的很喜欢一大家子热热闹闹,老人讲过去,小孩盼未来。
可惜,福薄。
8
又花了两天时间,交接工作办理离职。
离开公司时,上司突然追到门口:「沈文静,你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
我眨眨眼睛,哼笑:「被我炒了鱿鱼受刺激了?要不,我请你吃个饭?」
宋均这人比我大两岁,平日里嘴巴很毒,每次我犯错,他骂我都不重样,但骂完,他会告诉我解决方法。
正因如此,我在他手下,进步飞快,提成越拿越多。
职场上很多规则和人情世故,也都是他骂着告诉我的。
与我而言,他是良师益友,我很感激。
宋均挑了家火锅店,人声鼎沸,烟雾缭绕,香味伴随着欢声笑语四处回荡。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此时此刻,深有体会。
「都要结婚了跑来辞职,婚假不浪费了吗?」宋均从翻滚的红汤中夹出好几块肥牛,一股脑塞嘴里,像仓鼠一样的吃相,傻乎乎的,和平日西装革履的形象大相径庭。
我撑着下巴,看得津津有味,下意识敷衍道:「老公有钱,用不着我上班。」
他顿时放下筷子,囫囵将刚塞进嘴中的丸子吞下:「你要有这想法,赶快多看看『王宝钏挖野菜』,是不是傻?」
我扑哧一笑,刚想说话,余光便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陆扬罕见地穿了一身休闲装,头发剪短了,露出饱满白皙的额头,更显年轻,和身边白裙飘飘的陈诗诗,十分登对。
我慌张朝里侧过身子,害怕被他们注意。
宋均注意到我的反常,抬眼往那边看去,发出一声讥笑:「见了老公你躲什么,扑过去啊。」
我没吭声。
他望向我,目光沉了下来:「你不会被绿了吧,所以才辞职?」
「吃你的吧。」我低声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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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着躲,可陈诗诗却不懂啊。
她看到我,非要过来打招呼。
「姐姐,你也在这里啊。」
我抬头,望着她眉眼弯弯的样子,没来由一阵恶心:「别这么喊我,我真不喜欢。」
她脸色一僵,委屈地瘪瘪嘴,回头看向跟过来的陆扬,一句话没说,却足够让他心疼。
「沈文静。」他加重语气喊我全名,满脸责备。
「你们别这么热情,我不喜欢,以后……遇见了就遇见了,别打招呼了。」
我说得很慢,尽量让自己语气听起来冷静而认真,只是藏在桌子下的手用力地掐着大腿。
陆扬看了一眼宋均,唇角勾起一个冷笑:「这才是你非要分手的原因吧,沈文静,你真能装啊。」
我「噌」的一下站起身,但想到大庭广众之下,吵吵闹闹太丢人,又坐了回去。
宋均不想我有所顾忌,他却一点不怕,歪着头,直勾勾地望着陆扬:
「我看着确实比你优秀,你自卑能理解,但是呢,我和文静比你讲道德,干不出这样的龌龊事,瞧你这老黄瓜刷绿漆的样儿,可别说你没对身边这小姑娘开屏啊?」
「你乱说什么?」
陆扬不喜欢被人围观,见四周的视线都聚过来了,丢下陈诗诗扭头就走,更像做贼心虚。
陈诗诗愣了下,连忙跟上。
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我没忍住露出一丝笑意:「谢谢啊。」
「没用的东西,上前挠他的脸啊。」
宋均不领情,还白了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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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饭最后还是宋均买的单,我抢不过他。
分别时,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半晌后,严肃道:「沈文静,我怎么瞧着你这么不对劲呢?不会为了个男人想不开吧?」
我恍惚了一下,摇摇头:「不会,我回去就看王宝钏,加深印象。」
要是没生病,我可能会因为陆扬和陈诗诗钻牛角,折磨他们,折磨自己。
可现在最大的事情,是面对自己的生死,他们就变得很无足轻重了。
回到酒店,又只剩下我一个人,周围静悄悄的,床是冷的,天花板一片空白,和我的脑子一样。
我觉得我应该想点什么,可想点什么呢?
我最亲近的人,就是陆扬了。
可他不爱我了,即使癌症可以捆绑他陪我最后一段时光,对我体贴,供我差遣,哄我开心。
但有意义吗?
我从他的细节里爱上他,又从他的细节里对他失望。最后的最后,还要两具皮囊各怀心思,各自远行,徒留一地虚情假意。
没必要啊。
倒不如,让他连我死了都不知道,他爱过的人,往后的往后他再也见不到了。
我没来由笑了一下,拿过手机,想给自己来场旅行。
因为有太多想去的地方,所以做决定的时候很纠结。
三到六个月,能走多远呢?
翻着翻着,手机进来一个电话,是陆扬的。
犹豫了下,我还是点了接通。
但没想到,那头传来的会是陈诗诗的声音。
「姐……师哥他胃痛,但我找不到药放哪里了。」
「卧室柜子里,第三个抽屉。」
在火锅店里,我就想提醒他的胃病,只是忍住了,他愿意顶着风险陪别人,自己都不心疼自己,我也不想管。
但这会儿他真出事了,我还是会担心。
「吃了胃药最好再去一下医院,他的医保卡和病历都放在书房的抽屉里,你记得拿着。」
对方沉默了一下,再开口竟是陆扬,声音明显听起来很虚弱:「沈文静,你要真担心我就回来,让她一个小女孩折腾什么。」
「可是,我也折腾不动了。」
挂断电话,心脏一阵阵抽紧,痛得几欲喘不过气,鬼使神差地想起宋均的话,我打开视频软件,真看起了王宝钏。
弹幕上都在刷:恋爱脑要挖十八年野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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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生命的最后,我也舍不得奢侈一把买正价机票说走就走,而是选择了特价机票,日期和时间都被固定死。
不得不说,骨子里里根深蒂固的东西,挺不好改的。
离出发还剩四天时间,我无所事事,睡不着也吃不下,也没有什么朋友需要道别,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发呆。
夜晚,我实在无聊,胸口憋得慌,于是,裹着大衣出门散步。
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再停下时,是在一个老旧小区前。
竟然来这儿了……
我仰头看着面前的楼房,一个个小方块中透出的灯火在夜色里凝结成一片暖色。
一直以来,这里都是我不敢靠近的地方。
医生说我的肝癌很大概率是遗传,我这才明白,为什么当年爸爸直接放弃治疗,为什么妈妈逃得那么快,头都不曾回。
而今,那个丢下我的女人就在这栋楼的某一层,家人闲坐,灯火可亲。
忘了我,又或是偶尔愧疚。
秋末的晚风吹在身上很冷,天幕低垂,寒星点点,一弯月亮,望着人间出神。
我站了不知道多久,等终于舍得走时,腿已经麻了,脖子酸痛。
「姐姐,你不等了吗?」
身后传来一道稚嫩的嗓音,回头看去,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眼神清澈,肉嘟嘟的小脸上透着疑惑。
我心生亲切,费力蹲下身,揉了揉他毛茸茸的脑袋:「是啊,等不到了,你呢,这么晚还不回家,爸爸妈妈该担心了?」
他撇着嘴,不太开心:「我在这里等我的糊涂妈妈,她带我去超市竟然忘记给我买我最喜欢的零食,我生气了,她又跑回去买了。」
刚说完,他又高兴起来,指着远处一个女人的身影雀跃道:「你看,她回来了。」
只一眼,我就方寸大乱,下意识转身逃走。
她老了,体态臃肿,唯一不变的是,她笑起来还是那么温柔。
可惜,她不是向我而来,不是对我笑。
我也再不要等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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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酒店,我浑浑噩噩往床上一倒,任由脑海里各种杂乱无章的念头纠缠。
其实想想我还挺幸运的。
要死了,也没什么人让我牵挂,患的癌症是最沉默的一种,平时都不折磨人,反应只留在后期。
工作上,有贵人相助;爱情里,也曾如胶似漆,心心相印。
遗憾嘛,有是有……
算了。
都只能算了。
长夜好难熬,理智根本压制不住纷飞的思绪,眼泪又开始往下淌,胸口钝痛得如同压了一大块石头。
抽了几根烟,也缓解不了,反而又被拉进了回忆。
我第一次抽烟,是陆扬教的。
那时,我 22 岁,陆扬 24 岁。
还没确定关系,处于他单方面向我传输热情的阶段。
因为工作不顺,我在江边吹风,发了一条很失落的朋友圈。
他看到后,竟然对比着照片上的景色,找到了我的位置。
极其有心和主动。
然而,我一向慢热,轻易不会对人产生分享欲,他问了我很久也没问出个什么来,就递给我一支烟。
「你不能把自己憋坏了,人就像气球,憋到一定程度就炸了,抽根烟吧,把浊气吐出来,我就是这么释放压力的。」
我震惊了一下,然后接过。
他递来打火机帮我点燃,抬眼看向我的瞬间,火光倒映进他的瞳孔,我看在其中,看到了一些很真挚的东西。
自那之后,我就开始偶尔抽烟。
和他真正在一起时我又戒掉了,因为我觉得烟味会藏进头发里,有点难闻。
而他睡觉又喜欢抱着我,埋在我发间,蹭着我说一些情话。
回忆会上瘾,情绪会加剧,突然哭得喘不上气时,我求救般地翻找手机联系人,想要一个出口。
可为什么,没有啊。
绝望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将我包裹其中,重重挤压,又撕裂。
一遍又一遍。
癌症可怕,孤独也好可怕啊。
我失控地将手机砸向地面,「嘭」的一声过后,手机忽然毫无预兆地唱起了歌。
透过模糊的视线看去,碎掉的屏幕上跳跃着宋均的名字。
那一瞬间,我几乎是手脚并用地爬过来,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按下接听。
「无业游民,我这个社畜刚加完班,要不要可怜可怜我,陪我过个生日。」
听他说完,我才后知后觉自己屏住了呼吸,连忙用力喘了两下。
他问:「嘛呢?」
「没,能喝点酒吗?」我问。
「小酌没问题,大醉得付费。」
见面的地方是一个烧烤摊,油烟伴随着食物的香气飘过深夜的长街,人们围坐在小桌边,高谈论阔,卸下白日的伪装,姿态随意,时而有酒瓶碰撞和烤肉滋滋作响的声音。
这种朴实和美好的烟火气,最能击退内心阴暗处的魑魅魍魉。
我很喜欢。
虽然已经很难有食欲了,但看着也是一种满足。
宋均举杯和我相碰:「这是我和你一起过的第五个生日了。」
我喝了一大口酒,咂咂嘴:「我什么时候陪你过了五个生日?」
他伸手越过桌子,用力敲了下我的额头:「你没良心啊,哪次过生日我没请你吃饭?你来公司第一年,还给我送了生日礼物呢。」
我真没印象,宋均为人大方,经常组织部门聚会,次数多了,我也就没注意原因,带着嘴就去了。
但单独吃饭,是没有的。
见我迷茫地看着他,他叹了口气:「算了,不说了,钱白花了。」
我笑了一下,又继续喝酒。
「你眼睛这么红刚哭过吧,唉,男人不自爱,就像烂白菜,你扔颗烂白菜心疼什么呢?你看我,母胎单身,我这样的人,被扔了才值得可惜。」
他想活跃气氛带动我,说话时候故意眉飞色舞,看着不太聪明。
我笑笑,回道:「嗯,说得不错,别说了,大白菜,生日快乐。」
他眼睛很亮,举起酒杯直直看着我:「谢谢,希望明年这个时候,也能听到你这句话。」
我心沉了一下,举起杯子:「祝你长命百岁,健健康康。」
「哎呀,你词汇量太少了。」
今晚的宋均话特别多,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我没印象的事。
比如,他刚升职时被竞争对手孤立,全公司都拿他当透明人,只有我,一看见他就和他打招呼,大声喊他「宋总」。
他还说,我分享在朋友圈的歌他都有听,甚至为此组织了几次部门唱 K,想着要惊艳我。
还有什么,全公司他最喜欢骂我,骂着骂着会上瘾,因为我的小表情最多,简直就是把心里话写脸上了。
不知道是不是酒喝多了,说着说着,他的脸越来越红,从耳朵直接蔓延到了脖子根。
眼睛却越来越亮,黑白分明,似有星辰。
我一直在笑,偶尔附和两句,更多的是喝酒,麻痹自己的感官。
没去在意他表达什么,只图个热闹,有人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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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醒来,难得是上午,精神很不错,应该可以干很多事。
我去医院开药,给旅途做准备,却不想在长廊里迎面撞见了陆扬。
也没分开多久,四目相对,我竟恍惚了好一阵。
他瘦了,眼神疲惫。
「聊聊,好吗?」他问,声音有点哑,又让我有一种深情的错觉。
「嗯。」
在长椅上沉默地并排坐了好一会儿,他侧头看向我:「这几天你住哪儿了,我找过你。」
如果真心想找一个人,怎么会只有这点动静,我是拉黑了他一切联系方式,可他也没有想过其他方法问我啊。
总不能随意在街上晃荡两圈,就是找了吧。
以前我又不是没有拉黑他。
那时他怎么做的?
一遍一遍用备用手机给我发消息,求原谅,甚至还手写了一封情书,以老式的邮票方式寄到我手上。
现在怎么就不愿意再做这些呢?只上下嘴皮一碰,就好像能把事情翻篇了一样。
他的热情用完了,就要用冷淡拿捏我吗?
「住酒店呢,你呢,来医院干嘛?」我压下心底的酸胀,淡淡问道。
他嗯了一声:「我不会做饭,这几天吃外卖,身体受不住。」
「诗诗也不会做吗?」
平平无奇一句话,却让他激动了起来,他扯过我的手,用力地握在掌心:「小静,我发誓,我和诗诗真的没有什么,我就是看她分手了,没地方去,收留她几天。」
这么一对比,陈诗诗真幸运,分手了没地方去还有我男朋友收留。我分手了没地方去,就只能住酒店了。
人啊,没皮没脸真的是一路畅通了,什么事都可以做。
我认真地看着他:「你很想和我过一辈子吗?」
「是。」他毫不犹豫,「我爱你,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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