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林归陈妙的小说叫做《错过的期望》,它是作者林归最新写的一本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我勾起嘴角,感觉此时的自己简直 A 爆了。我陈妙会缺男人吗?没了你宋松,多的是比你宋松更优秀的男人扑上来。跟我玩渣男偷腥那一套。趁早滚蛋。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呵。...
我和林归从一生下来就是邻居,打打闹闹又平平淡淡地一起度过了二十多年的春秋。
工作以后,我俩都从家里搬了出来,但我俩依然是邻居。
——房子是我们还小的时候两家父母就合计着买到一起的。
到了十一楼,我没进自己屋,直接输了密码推门进了林归的家。
果然如他所说,他在家里等我。
房间里开着落地灯,晕黄的,沙发上的男人嘴里咬了根烟,听到门口的动静抬头看了过来。
房间里寂静无声,我和他都默契地没有说话。
在我褪去高跟鞋的同时,他将烟体在烟灰缸中碾灭。
随后,他两臂伸开,朝我展开了怀抱。
我慢慢悠悠晃过去,跪坐到他身上,抬手搂住他的脖颈,也被他抱了个结实。
我把头埋在他颈间,闭上了眼。
他是避风港,也是补给站。
宽厚的大掌顺着外套钻进去,摸到紧身连衣裙下惹火的身材。
「去见那个男人,穿成这样?」
我嗤笑一声,右手揪上他硬茬茬的短发,在保证不斗鸡眼的情况下,将脸和他离得极近。
「你这张脸,看久了,其实也还行。」
类似于深夜丛林里野兽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把我整个人都浓密地裹进去。
他眼神幽暗,猛地一口咬上了我的嘴唇。
我揪着他短发的手瞬间失了力,仅是虚虚搭在他的发间。
这个男人,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也是我唯一睡过的男人。
我尝试过努力地去爱上他,可并没有如愿。
我是一个很肤浅的人。
我喜欢帅哥,喜欢穿漂亮的衣服,谈最典型的快餐恋爱。
或许因为每一段感情我都投入真心,认真对待,所以「渣女」这个称号暂未落到我的身上。
男友换了一茬又一茬,林归却是一个女朋友都没谈。
我知道林归喜欢我,可我不喜欢他,要是我俩互相喜欢的话早就在一起了,何必要等这么多年。
我总不能耽误人林归吧,所以在他第一次鼓起勇气和我表白的时候,我就果断拒绝了,让他看看别的女生。
要问林归哪里不够好?其实他都挺好的。
脾气好,身材好,长得高,气质又好,家里条件还挺好,最主要和我还青梅竹马二十来年,比其他任何人都要熟悉。
但就一点,他没长在我的审美点上。
倒不是说他长得不好。
相反,从小追他的人,比之我一点都不少。
极精干的短发,186 的身高,五官完美不显女气。
一张脸以那双眼睛为甚。
内双,狭长而危险,眼尾像挂了钩子。
不笑的时候像覆了寒霜,清冷又桀骜。
轻轻一眯,所有危险便蓄于一处,等待着最佳时机,倾巢而出。
大概是这时时刻刻又无法隐藏的男人味,多年来被戏称「行走的荷尔蒙」。
每次一见着他,都有一堆妹妹在旁边悄悄喊,好帅好帅。
但是吧,
我喜欢花美男,可他野得像头豹。
你说说,这点儿没对上,咋喜欢呢?
所以我说我是真的很肤浅。
刚拒绝了林归的时候,我俩也尴尬了几天,不过几天过后就好了,毕竟二十多年的情分在,做不成恋人还是要继续做朋友的。
之前还有人说我把林归当备胎,被林归用眼神射杀了好几遍,最后那人再也不敢提「备胎」俩字儿。
再后来,我有次生病,他在外面按了半天门铃我都没出去,他打电话问了我密码,进来以后忙前忙后,喂我吃完药之后他蹲在我床前,看了我很久。
「试一次吧,好吗?」
我睡得稀里糊涂,听不太清他在说什么,只觉得他的声音真是该死的性感。
然后他就覆了上来,声音在我耳边传开:「妙妙,再给个机会。」
也许是被他的气息蛊惑,我睁开眼,想着,要不,试试就试试吧。
在一起后,他适应身份适应得很快,对我的照顾事无巨细,以前不会对我说的一些矫情话和碎唠叨也会讲给我听。
可是我一下子有点适应不了,对他说让我先缓缓,这一缓就冷了他将近一个星期。
他找上门来,义正词严:「妙妙,你不能这样。我们之前说好的,要是合适的话,是要领证的,你这喜欢冷战的毛病得改改了。」
我有点尴尬,自从身份转变后,我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林归也改变了战略,开始温水煮青蛙模式,不再是一股脑儿地把他对我的依赖全然展示到我的面前。
慢慢地,我的思想终于从朋友到恋人的身份中转变了过来。
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在他准备牵我手的时候,我尴尬得能用脚趾抠个两室一厅,最后硬着头皮把自己的手塞到了他手里。
还真别说,我俩这么些年,真没什么太多的肢体接触。
他抱我,亲我,我还是无法接受。
我欲言又止,他对我说:「我知道,你先别急。」
我明白,这段感情有问题的,继续不下去的,但是他不想让我提。
我买了几瓶酒,全灌到自己肚子里。
酒壮怂人胆。
我在半夜输了密码进了林归家里,摸到他的卧室,关了他的床头灯,钻进了他的被窝。
怀里多出来一个人的时候,林归被吓了一跳,他刚睁了眼,我就亲了上去。
反正关了灯全都一个样,还有酒精作祟。
自从突破了这一关,我和林归的恋人关系逐渐稳定下来,甚至有了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但这样的感情始终是缺了东西的,我说不上来是什么,或许是火花,或许是别的。
也许我说,缺少那种「一见钟情」的快感,或许你们就明白了,就是那种见了一个人,你会整个人都沉浸在粉红泡泡里,在你的世界里,烟花绽放,清风月朗。
对,是心动的感觉啊。
这段感情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
和平分手。
我还是他的青梅,他还是我的竹马。
退回朋友线以后,我一身轻松自在。
林归也看出来了。
正逢他单位有个外出学习的机会,他问我,我随口就说:「去呗。」
然后他就报了名,南下广州待了将近三个月。
这三个月期间,我认识了宋松。
那时候的宋松还是以林归朋友的名义出现的。
林归的哥们儿我全见过,我心想着,这个宋松,我在林归身边也没见过他,大概他和林归的关系也没多铁。
不是铁哥们儿,也就不会伤害到林归。
所以宋松告白,我毫无心理压力就答应了。
宋松没什么安全感。
为了他,我和林归划清了界限,除了两家家里的事情之外,我俩交集逐渐减少。
宋松甚至看过我和林归的聊天记录,上面的对话终止在很久以前。
我朋友还笑话我,说感觉我还挺喜欢这位男朋友的,从眼神里就看得出来。
是啊,宋松年轻好看,染个红棕色头发,笑起来无敌了,治愈又可爱,妥妥一张韩剧男主角的脸。
在路上碰到过他前女友一次,那女的看起来清纯无害,跟朵小白花似的。
当时我还在心里琢磨宋松的审美跨度还挺大的,从前任小白花一下子就到了我这种的。
那时候谁又能想得到,清汤寡水的小白花,私底下原来这么会撒娇,这么会抓哥哥的心。
连老公都喊上了,也不知道两人以前进行到哪一步了。
不过这都不是我该操心的事了,分了就分了,从此宋松也就和我没任何关系了。
就是可惜了那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