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后,我知道小傻子叫岚官。
他并不是雍州槐里人氏。
也绝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出身。
他是幼时流离失所,被外面的人牙子拐到雍州的。
洗干净之后,是个形貌昳丽的漂亮小孩,因而一眼被城里赵老爷家的管家看中,买进府里做仆童。
岚官这个名字,还是爱好诗文的赵老爷,亲自帮他取的。
可后来,他们又毫不留情地将他赶了出来。
因为这孩子是个傻子,什么都做不好,偏又能吃。
他还力大无穷,脑子有病,吃不饱饭就徒手勒死了老爷家的大狗,剥皮吃肉。
他们将他打得半死,扔了出来。
岚官流落在乡里破庙,已经两年了。
他能好端端地活着,得亏一身杀狗宰猫的本事。
有时也钻进林子,捉条蛇烤来吃。
我和他成了很好的朋友,他傻笑着叫我音音。
后来我们俩经常在雍州十五县转悠,最多的时候,一天偷宰了十条狗。
我还在槐里县城,捡到一只尺玉白猫。
那猫儿纯白如雪,干净得不染尘埃,脖子上还有个银颈圈,上面刻了个「姚」字。
姚家我知道。
若说我外祖黎家,在雍州本地也是富家大户,但到了人家姚家面前,怕是一根手指头也比不上。
京城皇宫,有个深得圣眷的姚贵妃,为十三皇子的生母。
姚家在天子脚下,高宅大院,声名显赫。
在雍州老家,亦是门楣高大,连知府来了,也要弯下了腰。
我捡到的猫,是姚二小姐的。
她是当今姚贵妃的亲妹妹。
那时未曾多想,我将那只猫装在麻袋,带回去之后,直接给宰了。
开膛破肚,和那些被剥皮的狗肉混在一起,被岚官推着小车,卖给了城内一家酒楼。
换来的钱,我们俩平分了。
我不是什么好人。
从小就不是。
生性残忍且凉薄,唯一的一丝真心,也就给了我娘。
她说要带我好好过日子。
我便当真的也想带她过好日子。
我用卖狗肉的钱,买了只烧鸡给她。
回去之后,她却直接给扔在地上,拿了根树条子抽我——
「你几日不回家,竟是做这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了?!阿音你才多大!怎就活成了这个样子?!」
她哭哭啼啼,我挺不耐烦的。
后来直接夺了那树条子扔地上,捡起地上的烧鸡,拍拍打打,自己撕了个鸡腿吃。
吃完之后,我看着蹲在地上痛哭的她,忍不住道:「娘你认命吧,人活一世,走到了什么境地,就要接受这境地的活法。」
「我做不成那京官的女儿,你也不再是黎家的小姐,那就学会接受,咱们好好过日子,我总归做的不是杀人放火的勾当,也没那个本事,你不要对我期望过高,在这世道,能吃饱穿暖就成。」
「不是这样的,阿音,你不该这样,这不是你该走的路。」
娘捂着脸,眼泪从指缝滑落:「是我不好,当初就该直接吊死在崔家,也省得他们将你带了出来,过这糟践日子……」
「阿音,你回崔家好不好,去京中找你爹,怎么说你也是崔家的女儿,他们不会不管你的。」
我闻言笑了:「算了吧,何必呢,你自己分明知道,我即便回了崔家,日子也不好过。」
「是我的错,都是娘的错……」
她号啕大哭,没完没了。
我无奈地叹息一声,撕下另一只鸡腿,递给她:「吃吧,吃了这只鸡腿,我就原谅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