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的小说叫《不见晚秋》,该文文笔极佳,内容丰富,内容主要讲述:我眉间一滞,急急伸手拉住他的袖袍,却还是固执地重复:「裴景濯,我没有。」可他却将我的手拂开,「还请自重。」我的手顿在空中。我的视线落在他搭在薛芳菲腰侧的手,忽然明白了些什么。...
我眉间一滞,急急伸手拉住他的袖袍,却还是固执地重复:「裴景濯,我没有。」
可他却将我的手拂开,「还请自重。」
我的手顿在空中。我的视线落在他搭在薛芳菲腰侧的手,忽然明白了些什么。
二人模样亲昵,好似他们才是自幼相伴长大的一双恋人。
他的语气未变,却如玄铁般压在我心口:「你不过是个卑贱的屠夫之女,同我有婚约的乃是薛府的嫡女薛芳菲。念在从前你我的交情,你同芳菲道歉,此事我便不再为难你。」
哈。可我究竟是做错了什么,需要向她道歉。
我没有推她,也没有害她。
我原以为父母疏离不算什么,可是就连自幼相伴的少年、未来的夫君也不肯信我。
那些年少时的记忆,青涩懵懂的悸动,全都化为一方泡影。
直到今日,那个我曾经打算相付一生的少年,却当众拂开了我的手,冷声和我说,我只是个卑贱的屠夫之女。
不过短短三月而已,薛芳菲就已经赢得了所有人的欢喜。至于我,不过是个冒牌货罢了。
血缘真的这般重要么?
重要到家人可以不顾过往的十七年情分便偏听偏信,重要到竹马翻脸悔婚,还要讥讽地留下一句,你不过是个卑贱的屠夫之女。
我轻笑一声,从腰间解下他送我的那块佩,递还给他。
他没接,只冷眼看着我。
也对。一块玉佩罢了,忠亲王府向来不缺这样一块佩。
我随手丢到湖中,看着它「咕咚」一声沉了下去,落在污泥之中没了踪影。
那颗曾经所有人见了都欢喜的明珠,终是蒙了尘。
到底是我鸠占鹊巢了。
薛芳菲落水的事传得满城风雨。延京中多了两桩新鲜事,其中一桩便是我被薛府扫地出门。
那日是个艳阳天,阳光明媚到刺眼。分明是个和煦的春日,可我却只感到了刺骨的寒冷。
爹娘失望愤怒的目光犹在眼前。我却半分也想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呢?
院中的桃花随风飘了出来,从我眼前一晃而过,落在脚边。
那是多么美好的颜色。我还记得去年这个时候,父亲亲手在院中的桃花树下埋了一坛桃花酿。他说当年母亲生我时难产,慌忙间他也忘记埋下一坛女儿红,那坛酒便算是了却他一桩心事。
如今想想倒也可笑。酒还是那坛酒,树亦还是那棵树,只是时过境迁,不知不觉中那些曾经的美好早已千疮百孔,徒留下物是人非。
院外隐约还可以听见围墙内的嬉笑打闹,可惜这些热闹都不再属于我了。
或者说,这些热闹本就不该属于我。
我没了去处,索性到了城西集市,去寻我传闻中的爹。
从前恍然不觉,如今这才发现,原来城东和城西的距离离得是这般遥远。
他生得凶狠,脸上挂着一道可怖的伤疤,将整张脸分割成了两半。手中一把锋利的砍骨刀,将骨头剁得哗哗作响。
见我在摊前迟迟未走,他不耐烦地问我:「姑娘,你到底买不买啊?」
我摇头,和他说,我是薛婉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