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瓶红酒都洒在衣服、地板上……
程承丢了酒瓶,眼里闪过不悦。
我强忍着不适,直起身冷冷地看着他:「如果你气消了,我们换个地方谈谈。」
「那天在夜市里,你欠琳琳一个道歉。」
他取出手机,打开录像功能,吩咐道:「你跪下,说你欺负了祝琳,如今真心地悔过。」
程承打了一个响指,仿佛施舍道:「或许我可以考虑,继续和周氏合作。」
他语调讽刺:「当然我不勉强你,你自己做决定,要前程还是要尊严?」
话虽如此,他却神色笃定,我一定会向他低头。
片刻,不见我动作。
男人挑着眉毛,语气透着不善:「装什么?」
「我早查过了,你平常根本不在那条夜市摆摊,琳琳说得对,怎么偏偏那么巧,就遇见了我们?」
「是啊,我也觉得挺晦气。」
我笑了:「程承,你觉得这份工作是什么香饽饽吗?」
「我江宜就非它不可?」
他的冷笑滞在嘴角。
我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身后,男人却似恼羞成怒。
他猛地上前几步,率先堵在门前,眼里浮现的狠劲儿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江宜,你欠我的,这辈子都还不清。」
我深吸了一口气,抬眼看他:「你的画,当真是我偷的吗?」
程承沉默了一会儿,眼里闪过一丝羞恼。
他兄弟口中所谓的「小偷」,一个我与他都心知肚明的栽赃。
他却并不打算澄清。
我的妈妈死于八年前的煤气泄漏。
也许在世人眼里,她算不得什么好人。
父亲和她离婚后,有了新的家庭,从没回来看过我们。
她被一个有钱男人用花言巧语骗得团团转,直到人家的老婆带人找上门。
那晚,她喝得醉醺醺,脸上全是泪,糊了一脸妆。
她扯着我的领子声嘶力竭地问:「你不是说你没有结过婚吗?」
由奢入俭难。
高昂的消费让她回不到从前。
她开始领不同的男人回家,邻居们看我们的眼神也从同情转为鄙夷。
变故的前一晚,妈妈破天荒地烧了一桌子的菜,弄得手上全是水泡。
看着满桌焦黑的菜,她又哭又笑,最后扯着嘴角对我说:「小宜,妈妈其实是个不负责任的胆小鬼。」
第二天放学,冲天的火光,几乎要将房顶掀翻。
我没能见到妈妈最后一面。
关于她的流言也并没有因为那场死亡而终止。
我剪掉长发,刻意地打扮得乖张,将头发染得花花绿绿,好像这样,走在回家路上那条深巷里,会变得更有勇气一些。
妈妈只教过我要乖一点儿、懂事一点儿,却从没有教过我,怎么对付坏人的恶语与粗暴。
那个混混找上门时,正值程承来找我道歉。
他将一本画册送给我,让我不要把祝琳的话放在心上,这是他亲手画的,算作一点儿弥补。
谈话间,一个喝醉的混混隔着走道的破窗探进头来:「哟,死了个老的,还有个小的在营生?」
程承当时便涨红了脸,冲出去和他扭打成一团。
最后,程承失手将人推下了二楼。
对方的家里张口就是五十万,否则就要告他,送他进少管所。
程承哭着问我怎么办?
十几岁的年纪,一点点的波折便是惊涛巨浪。
祝琳找到我,趾高气扬地告诉我,她可以摆平一切。
「对于我祝家来说,不过是一点儿闲钱而已。」
条件是让我从此滚出她与程承的世界。
我麻木地问她:「既然这么在意程承,当初为什么要拒绝他?」
她轻蔑地笑了:「难道要像你一样,别人对你一点点好,就像一条哈巴狗似的感恩戴德?」
祝琳说她之所以拒绝程承,是一种情调,她享受被人追捧的快感。
哪知道心高气傲的程承被拒后,从此不再围着她转。
后来,我去南方上了大学,也断了和程承的一切联系。
他也联系过我,打过很多个电话,也发过无数条的短信,我从没有回复过。
最后一条是:「琳琳说得对,金子和垃圾混在一起,又怎么被人发掘?」
我将卡注销了,从此销声匿迹。
至于那本他送我的画册,早被我连同旧物一起烧了。
大学毕业后,听曾经的高中同学提过一嘴,程承也的确不负祝琳所望,成了名噪一时的画家。
一别两宽,这样很好。
男人阴鸷的眼神将我的思绪扯回现实。
程承的目光从我身上扫过,是探究货品的,而非打量人的。
他扣住我的手腕。
拉扯之间,我的大衣滑至手肘,薄毛衣露出肩头。
他的目光自我的脖颈向下,落至锁骨,眼神戏谑道:「处心积虑地出现在我面前,这难道不是你想要的吗?」
我约程承在餐厅见,是他说感冒了,要我过来给他开车送他过去。
现在却倒打一耙。
「放手!」我冷声地呵斥。
程承却攥得更用力了,他绷紧牙关,双眼通红:「江宜,你现在一定很得意吧,能让我惦记这么多年。」
我背着的另一只手想要开门,却被他用力地扣住双肩,脚下一个趔趄,身体倒向地面,后脑也撞上门。
脑袋是钝疼的,眼前重影得厉害。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程承呆愣在原地,有些无措。
我下意识地摸向口袋,电话拨通了紧急联系人。
听筒那头,一道清清冷冷的嗓音,略有些迟疑:「江宜?」
还没等我说话,手机就被程承夺走。
我用尽气力地扯着嗓子道:「是你说你身体不舒服,要我来平江路的斯尔威酒店接你。」
他愣了一下,恶狠狠地挂掉了电话。
我捡起地上的酒瓶,爬起来砸向他。
程承被我眼里的狠劲儿吓住,捂着胳膊吃痛地后退了两步。
我找准机会,爬起来打开了门,跑向走廊的那头。
身后,程承愤怒地喊道:「江宜,你要是敢走,我保证让你从今往后在业内混不下去。」
9
深秋的晚上,凛风钻进毛衣袖口,榨净身体最后的一点儿温意。
这里距离租的房子太远,我的手机和大衣都落在酒店里。
我蹲在酒店门口,漫无边际地想了很多。
直到大脑一片空白,我起身准备借酒店门口保安的电话,打给闺蜜小语。
这时候,一辆黑色的宾利,驱散深秋的雾气,悄无声息地停靠在酒店的路边。
车窗降下,露出男人干净的侧脸。
沈括皱着眉看我:「上车。」
我下意识地应了一声。
上车后,沈括侧身替我系好安全带,随后摘下腕表递给我,一番动作利落得不像话。
「你要做什么?」
他唇线上挑,似笑非笑:「揍人。」
我一着急,扯住他的袖口。
单薄的纯黑色衬衫,露出沈括的一截手腕,有一种筋骨分明的漂亮感。
他一向是个过于老派的人,显然听到那通电话,就仓促地出门,连外套也没来得及穿。
我颤声道:「沈先生,犯不上为一个混蛋……搭上自己。」
他眼睫颤了颤:「把别人莽撞的行为揽在自己身上,七年了,放不下?」
我看向他,男人眼下淡淡的浅青色,显然最近又没有好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