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为幻想守则的小说(冯斯时沈雾)幻想守则全文完整版阅读

时间:2023-03-20 16:00:0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我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这一步迈出去之后,就没法再回头。
向下的自由从来都不是真正的自由,是堕落。
金丝雀守则第一条,抛开所有自尊,不要做自己,成为他希望的样子。
所以,那天敲开他房门后,我吻住了冯斯时。
气喘吁吁的间隙,他问我想要什么。
我顿住。
我说,我想要我弟弟活着回来,如果可以,还想能在晚上睡个安稳的好觉。
听到这句话,冯斯时一反常态,轻轻勾起嘴角:
「我也想睡个好觉,沈雾。」
冯斯时解救了我的困局。
我以为他只是帮我还上了那笔钱,做好一个金主分内的事。
可他还给我弟弟换了学校,而那群追债人也下落不明,没有再出现过。
他摆平了我的一切麻烦。
你看。
冯斯时是别人眼中的修罗,却是我如获至宝的护身符。
不仅如此。
某一次,冯斯时漫不经心地问起我的档期。
「阿雾,我知道你只是看上去很顺从,其实脾气倔得很,所以我从来都没有插手过你的事业。
「你说你喜欢拍戏,那你的成就感更应当由你自己来创造,无须做攀附着我的菟丝花。这些东西,我不会强加给你。
「当然,有我在,你随时可以需要我。
「别太辛苦。」
冯斯时长得本来就很好看,眉眼精致。
尤其是认真起来的时候,顶着这张脸,说要把全世界给我,恐怕我都会相信。
这番话很动人,让我脸红心跳。
后来,小助理告诉我,那时候其实冯斯时悄悄给了她很多角色,但怕我不高兴,终究是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只是说,有困难就偷偷告诉他。
那天晚上,等冯斯时睡着后,我偷偷溜去书房。
我想翻出陈初见的照片,让自己清醒一下。
奇怪的是……照片居然不见了。
我只好连夜把「金丝雀守则」里的「不心动原则」抄了 99 遍。
第 100 遍的时候,我写不下去了。
我就是很喜欢冯斯时,我没法欺骗自己。
大笔一挥,我索性加了一条——
金丝雀守则第四条。
如果喜欢上他了,请藏好心动。
然后,在可控范围内,好好爱他。
10
后来,冯斯时知道了周寂白的存在。
他非常生气。
冯斯时是众星捧月的冯小少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对于我的「不顺从」,一定会很不爽吧。
「沈雾,明知道我会不高兴,你为什么还是会去给他扫墓。」
我抗议:「我只是去看看他,我什么都没做。」
「你为什么连死人的醋也吃?」
彼时,冯斯时挑眉,说出的话却带了些认真。
「沈雾,你想的、惦记的,只能是我。」
「你去看他,我不高兴,也很介意。」
 是啊。
 我们这种并不对等的关系,注定冯斯时不需要我对他有什么真心喜欢。
或许,他需要的,只是我的绝对忠诚。
11
第二天,我腰酸背痛地拉开房门,却被脚边的场景吓了一大跳。
陈初见默不作声地抱住自己双膝,不知道坐了多久。
「你……该不会是坐了一夜?」
我想拉她起来,手却被陈初见拂开。
「别碰我!」
「吵什么?」
身后忽然传来冯斯时不悦的声音,他一直都有起床气。
陈初见的目光停留在我脖颈处几抹红痕。
「冯斯时,认真回答我。」
她大步来到冯斯时的面前,强忍泪意:「你怎么能突然说不要我了。」
这个时刻,冯斯时忽然抬眼看向我。
我心头一跳。
我和陈初见一样,在等待着那个答案。
但我还是别开脸。
她惨淡一笑。
「当年我们被绑架,你逃走之后,我被那群人找到了。」
「我度过了很多个痛苦的夜晚。」
陈初见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又拉住了冯斯时的衣角。
「你不肯碰我,是不是嫌我脏?」
一滴泪珠顺着长睫滑落,她这句话一出,整个氛围更加凝重。
而陈初见的话不亚于雷击。
当年他们之间,我未能知晓的全部真相,正在以另一种形式,在我眼前缓缓铺展开。
「无论你经历了什么,都没必要这么想。」
「你是受害者,和我一样,是无辜的。」
冯斯时放柔了语气,完全不是平时里对着外人的样子。
陈初见像是感动了,哭着抱住他。
我的指甲陷进掌心。
可我的心,明明比我的手痛多了。
11
「咳咳,我好像来得不是时候?」
 门口传来一道隐含笑意的声音。
 我顺着那声音看去,竟然是冯之砚。
冯斯时的大哥。
没人发现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也不知道他在这里站了多久。
「初丫头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现在你不知道珍惜,居然还把人给气哭了?」
冯之砚调侃道。
「你们刚见面,应该有很多话要说才对。」
「怎么还会有外人在场?」 
我想了想,他口中的「外人」指的应该是我。
冯之砚这个人给我的感觉一直不太舒服。
其实当年看到陈初见的照片后,我听了保镖的话,再三犹豫之后,还是决定亲自听听冯斯时的说法。
冯斯时皱着眉:「我从来就没有在书房放过什么照片,更别提是陈初见的。」
「陈初见是谁?」
我问。
「一个不重要的人,和我一起被绑架,现在失踪了。」
他的说法和保镖一致,看起来神色也没什么异常。
这话让我终于安心。可是,走出冯斯时书房的一瞬间,我撞见了一直在门外抽烟的冯之砚。
他笑得前仰后合。
然后,压低了声音对我说:「沈雾,有时候我对我弟弟的品位真的很困惑。
「我给他送了这么多女人,他都不喜欢,偏偏选了你这个最蠢的。
「以你们的关系,你又怎么会听见实话呢?
「不过也对,你们这种蠢女人最好哄了,给你们花钱就能让你们死心塌地。
「我来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吧。
「陈初见和他是青梅竹马。如果陈初见回来,你这个戏子随时都会从这个家里滚出去。

「他们会结婚,懂吗?」

冯之砚笑得愈发得意,仿佛欣赏我的表情,他就会很快乐。
「如果不是我,冯斯时这辈子都不会告诉你这个真相,所以,你该谢谢我才对。」
他的话让我脊背生寒,也失去了判断。
「包养你这样的女人是很有面子的,可如果冯斯时真的爱上你,他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笑柄。」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我。
我强忍住怒意,反唇相讥:
「死心塌地没什么可笑的,这辈子得不到别人的真心才更可悲。」
他浑身上下,都充满那种刻在骨子里越过阶级的傲慢。
这就是我们唯一一次交集,不欢而散。
「唔,差点忘了。」冯之砚笑眯眯地看向我,「阿雾,杀青快乐。」
我梗住。
冯斯时上前一步,站在我身旁。
「难为哥这么忙,还为了阿雾费心,这种日子也放在心上。」
冯之砚笑得更加开怀:「当然了,我就你这么一个弟弟,而你身边就这么一个女人。」
「你昨天买了那么多花篮,可能不知道吧,现场也有我的花篮呢!」
他的目光在我和冯斯时之间逡巡。
冯之砚看向我:「不过,阿雾,现在,初丫头回来了。」
「你是不是也该搬出去了。」
冯斯时面无表情。
「哥,你可能还不知道,这栋房子,写的是沈雾的名字。
「要不要搬出去,只有沈雾一个人说了才算。
「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她先让你滚出去呢?」
12
我没有搬出去。
冯斯时给陈初见找了新房子。
她上了车后,我看见冯斯时的秘书也拎着行李箱下了楼。
「抱歉,沈小姐……」
他话音未落,我挥挥手,打断了他。
我知道他有难处。
我也有眼睛,自然能看出来,这是冯斯时要跟着陈初见一起搬出去的意思。
传闻,陈初见救过冯斯时的命,他怎么会嫌陈初见脏。
「非去不可吗?」
我看向冯斯时,轻轻问。
「嗯。」
「顺便处理一些事情。」
冯斯时撩起我额前的刘海,替我挽到耳后,我躲开了他的手。
「冯斯时,如果我说,我不想你去呢?」
我坚持道。
这大概是我第一次鼓足勇气,对他说出这么强硬的话。
冯斯时怔了怔,很快恢复常态。
「你等我回来,我们谈谈。」
等他回来?
他还能回来吗?
就算是重新回到这里,物是人非,跟我谈的也该是怎么分手的话吧?
我态度愈发硬起来:「要谈就是现在,不然以后也没得谈。」
在这一瞬间,我有一股冲动。
我只鼓足勇气挽留他这一次,要是这一次他没有选择陈初见,而是选择了我,那么我愿意袒露心迹,我甚至可以忽略他对陈初见作出的那一点回应。
哪怕是所有人都会笑我。
也哪怕……从今以后,我再没有任何底牌。
冯斯时忽然伸出手,还是替我把那一缕碎发放在了耳后。
随后,他低下头,盯着自己刚刚摸过我头发的指尖看。
良久,冯斯时露出一个愉悦的笑容。
「今天我们没吵架,真难得。
「你好像也很少在我面前露出这些张牙舞爪的样子。
「你总是故意表现得很温顺,让我觉得,在我身边你似乎不那么开心。
「明明这才是真正的你。」
冯斯时苦笑。
他捏了捏我的脸。
「我该走了,阿雾。」
等到冯斯时的背影踏出大门,我忍了很久的泪水终于冲出眼眶。
其实我很想说。
冯斯时,不是这样的。
在你身边,我很安心。
可我们之间还有那些真真切切存在的问题。
比如,横亘在我们中间的陈初见,当年那张没来得及解释清楚的照片,还有……周寂白。
在我们彼此伸出手试探的时候,怀疑又总是如影随形。
金丝雀守则第五条:
明知道很难走下去,我也愿意在有限的时间里无限地喜欢他。
——这是我能给予这段感情,最隐晦的回答。
13
冯斯时不在家的第一天。
偌大的房子,只剩下我和保姆,空荡又冷清,连脚步声都那么响。
我甚至闲到把家里所有的家具和地板都擦了一遍。
我做好了一大桌子的菜,全都是他喜欢吃的。
凉了热,热了又凉。
为了打发时间,我跑到冯斯时的书房去看书,结果上面全是他的注释。
我想到了他写给我的「宝贝阿雾」。
眼泪掉在书上,洇开了冯斯时的笔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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