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替我家小姐嫁给了一个杀猪匠,新婚那晚,我说:
今后你杀猪,我卖肉,咱们夫妻二人齐心把日子过好,生了孩子送去读私塾,争取摆脱屠户的命运。
然后,我那有点好看的相公抚额直笑。
天启十五年,夫人说:
莲莲,你已年满十六,我打算给你安排一桩婚事。
我赶忙就跪下了:
夫人,莲莲同小姐一同长大,还想留在小姐身边多伺候几年,莲莲不想嫁人。
见我如此,夫人笑了:
阿妍幼时曾有一桩婚约,许的是云州清河县安大人的独子,这桩婚事我原本就是不满意的,奈何安大人与老爷有故交, 也就推辞不得了。
然十年前受梁王一案牵连,他们家也没了,家中大人都不在了,原以为那桩婚事就此作罢,谁知前些天安家那个小子托人送来告帖,说是阿妍已经及笄,想不日迎娶她过门。
我隐约明白了什么,果不其然,夫人冷哼一声:
我早已打听清楚,安家没落后,那小子去京里投奔了他姨丈家,如今在京郊百里村支了个猪肉摊子,杀了几年的猪攒了一些钱,就迫不及待地想来糟践我的女儿。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索性他是没见过阿妍的,你就替阿妍嫁过去吧,也算成全了你对小姐的一片忠心。
震惊了那么一下,我沉默了,无力反抗,最终磕了个头:莲莲遵命。
不遵命也没办法,我自幼被卖到李家,与小姐一同长大,且不说卖身契还在他们家,小姐待我是极好。
夫人决定的事,向来是不可违背的。
李家是安阳有名的文士宗族,世代清流。
老爷开了家秋山书院,学子甚多。
我知道夫人的打算,学院里有个叫林思润的书生,文章策略做得甚好,老爷盼着他殿试高中。
等上一年,金榜题名,他们打算把小姐嫁给他。
我家小姐容颜秀丽,知书达理,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
半月后,我代替她上了花轿,先是嫁去了隔壁清河县安家。
新妇祭祖,为公婆上坟,然后跟着我夫君回了京城。
我夫君安元奇,身材挺拔高大,浓眉大眼,满面络腮胡,眉骨至耳颊处还有道疤。
其实仔细一看,他五官很端正,鼻梁挺拔,轮廓分明。
只因那道疤和胡子,平添了几分凶悍,身为屠户又总有股子煞气,所以人显得十分可怕,乍一看,如冷面修罗一般。
新婚那日,他挑了我的盖头,我们喝了合卺酒。
我其实是十分怕他的,心里也紧张得厉害,嫁衣袖口下,手微微地哆嗦。
但我更知女子出嫁从夫,今后都要指着他生活了,需得为自己铺一条好路。
他虽长相凶悍,望着我的眸光却清亮,还含着隐隐笑意。
于是我努力镇定下来,认真地看着他,十分贤良道:既嫁了你,今后你杀猪,我卖肉,咱们夫妻二人齐心把日子过好,生了孩子送去读私塾,争取摆脱屠户的命运。
他一愣,眼中的笑意更深了,忍俊抚额,身子微微颤动。
止住笑后,那双漆黑眼眸看着我,亮如星辰:好,一切都听夫人的。
他的声音低沉好听,人也不像外表那样凶悍,行周公之礼时有些笨拙,也有些温柔。
第二天我浑身酸痛,怎么也起不来。
但是想到今日还要去祭祖上坟,于是强撑着不得不起。
结果刚站到床边,手伸出去收拾被褥,突然被人横空抱起。
我惊呼一声,才发现是安元奇。
他似乎刚刚晨练回来,穿着单衣,额上有汗,身上气息温热。
他笑道:夫人醒了?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我们住的宅子是他远方亲戚家的,虽然明白不会有人大清早的来新人房间,但我还是脸红了。
快放我下来,让人看到了不好。
他亲了我脸颊一口,眸中含笑,故意逗我:我抱自己的女人,还怕别人看到?
我不好意思地把头埋在他胸口,心里着实松了口气。
对于这桩婚事的忐忑终于放下心来。
我是签了卖身契的奴婢,就算留在李家,将来也避免不了嫁个府邸管事或小厮的命运。
人生一眼看得到尽头,一辈子为奴为婢,有了孩子也是大户人家的家生子,注定是伺候人的命。
当然还有另一条路,小姐格外看重我,我随她出嫁,将来给姑爷做个通房。
相对于这两种人生,安元奇也算是不错的选择。
嫁他之前,我想过无数次,万一他是个行径粗鄙的屠户,婚后我该如何费尽心机地改变他。
若是引导不成,又该如何为自己筹谋一番。
我想得比较多,结果是我运气很好,他虽是杀猪的,煞气很重,但人真的不错。
不野蛮不粗鄙,还有点温柔。
而且我恢复了自由身,只要手脚勤快,日子是有奔头的。
将来老了,夕阳西下,我们俩手牵着手溜达、散步,儿孙绕膝,也算人生圆满。
这桩婚事,我很满意。
2
我与安元奇的婚礼操办得简单,但该有的流程一样不少。
走了六礼,清河县丞主婚,摆了几桌宴席。
安家在县里还有几房远亲,都是普通的平头百姓。
我们此次住的是他一个表叔家,叔婶都很热情周到,布置新房,忙前忙后,十分热络。
想他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还是个屠夫,表叔一家这样待他,颇是令人感动的。
此次随安元奇一同回清河县娶亲的,还有他京中姨家的表弟赵玉宁。
赵家在京城也是做生意的,据说生意做得还不错,反正挺有钱的样子。
表弟一身锦衣,风流倜傥,眉眼细长像一只狐狸。
新婚第二日他见了我,手中的扇子转了转,行了揖礼:嫂嫂安好,昨日受累了。
他面颊白皙,笑得意味深长,我顿时脸红了。
铜镜梳妆时,脖子上的吻痕太过明显,我已经尽力遮盖了。
别人都是即便看到了也假装不知,偏他话里有话,我有些不悦,觉得这人太过轻浮。
安元奇像是知晓我的心思似的,一脚踹在了那位翩翩公子身上。
闭上你的嘴,你嫂嫂文静,莫要同她开玩笑。
表弟吃痛,捂着屁股直嚷嚷:谁开玩笑了!大婚当日繁文缛节甚多,我问候一句怎么了?
郊外,给公婆上坟的时候,我随安元奇一起磕了四个头。
安元奇声音沉沉:爹,娘,儿子成家了,新妇是当年你们为儿子定下的,安阳李家的秀妍,小名叫莲莲,儿子很满意,你们可以放心了。
我心里有鬼,连公婆的墓碑都不敢直视,只感觉手心出了汗。
回去路上,安元奇摸了摸我的额头:怎么了夫人,脸色那么难看?
我心虚道:有点不舒服。
他追问:哪里不舒服?
我看了他一眼,还未回答,他突然又笑了,神情柔软:知道了,来吧,我背你。
说罢蹲下身子。
我有些不意思:算了相公,我还是自己走吧。
快上来,不然我要抱你回去了。
他如此坚持,我也就不再推辞,趴在了他后背上。
安元奇身体健壮,肩背宽厚,莫名地让人心安踏实。
他背着我走在郊野小道,四下无人,轻声哄我:夫人,今晚我会注意的。
说罢,他耳朵有点红,我把脸趴在他脖颈,脸颊滚烫。
别再说啦,羞死人了。
三日回门,我们去了安阳李家,计划是从安阳直接返京。
秀妍小姐来见了我,握着我的手问:莲莲,那个杀猪匠对你好吗,有没有欺负你?
我摇头:小姐放心,他对我很好的。
好丫头,让你受苦了,你放心,等我日后出阁,你若过得不好,我就给那个杀猪匠一笔钱,接你来身边生活。
我与小姐一同长大,她性情柔顺,虽是高高在上的主子,却待我宽和,毫无架子。
她读书识字的时候,总是连带着教我写自己的名字,她说:莲莲,女子通文识字而能明大义,故为贤良,雀儿她们是没这个机会了,你既在我身边有机会识字,定要认真学习啊。
算起来我也是识文断字的,这大概也是夫人挑选我替小姐出嫁的原因。
没人比我更了解小姐,我能将她扮演得很好。
老爷和夫人是为小姐铺好了路的,日后嫁人,她改个名字,会以李家养女的身份出阁。
做戏要做全套,李家是清流,断不会有抛弃旧约这等丑事的。
我们在李家住了一日,我与夫人
母女情深
,任谁都挑不出毛病。
只是离开那日,送行的人群中有林思润那个书生。
代嫁之事,是瞒不住他的。
我曾是丫鬟时,经常受小姐之托给他送东西。
林思润是秋山书院最出色的学生,且家境很好。
他参加府试的时候,正值冬天,小姐亲手做了一副护膝给他。
我送去时,他正倚在书院雕栏,将一本书盖在脸上,仰面睡觉。
我唤他林公子,他抬手将书移开,睡眼迷离,神情慵懒,连声音都懒洋洋的。
小莲莲,你又扰我好梦。
因经常送东西,我与他也算熟悉,于是将护膝给他,吐槽了句:马上就要府试了,别人都在读书,偏公子在睡觉。
他莞尔一笑,十分耀眼:府试而已,本公子闭着眼睛都能考过。
他总是这样大言不惭,但是又似乎没毛病,事实证明他确实很厉害。
小姐说他已经是一榜进士了,原本可以直接做官的,但他心高气傲,家境也好,并不急着入仕,打算再考一次。
林思润说:以本公子这番容貌,不夺个探花之名,定不罢休。
古来多是女子注重容貌,男子中他这样惜颜的异类也是独一份了。
但没人觉得奇怪,林思润生得极好,眉眼漂亮,唇红齿白。
他日探花游街,仿佛理所当然之事。
否则老爷夫人也不会费尽心机地想将小姐嫁给他。
那日我受小姐之托而来,他的手指抚过护膝,眼眸流转,问我:你做的?
我摇头:小姐做的。
他
哦了一声:那你抽空也给我做一副吧。
为什么?
他凑近我,眼眸漆黑:你家小姐矜贵,她做的护膝自然也矜贵,还是你再做一副给我,免得我舍不得用。
我没理他,我是李家的下人,又不是他家的下人。
但后来,那副护膝我还是做了。
因为原话转述给小姐后,她挺高兴,让我按照他说的,再做一副给他。
他总是这样骄傲自大,给别人添麻烦。
回京那日,安元奇扶我上马车,我望向送别人群,竟不经意地看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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