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晚榆并不否认:“在我这里。”
“你把戒指还我,我就答应你。”司慕说。
宋晚榆神情忪怔,随即她应声说:“可以。”
司慕道:“下午两点,孩子要午睡,你那个时候过来。”
宋晚榆在下午的时候,果然来了。
梦里的小蝴蝶睡得香甜,宋晚榆只是远远的看着,司慕站在她身后,一言不发。司母也格外安静。
世界都好像静止了。
宋晚榆最后离开的时候,客气的跟司慕说了一声:“戒指等我回去,我就寄给你。”
“嗯。”他的嗓音很浅,鼻音也很重,并不看他。
她犹豫不决,还是另加一句:“希望你以后,可以幸福。”
司慕朝外走去,甚至不愿多说几个字,只简单道:“你走吧。”
宋晚榆在这时候,又很决绝,当天就回去了。所有人都以为,她去出差了,不会有人知道她去见了孩子,这是属于她的秘密。
……
宋晚榆想着想着,就睡着了,等醒来之后,在床上躺了很久很久,第二天,又变成了工作狂。
王宇鑫最后因为情感丑闻,被几个女性连番锤,导致王氏陷入危机。
他怀疑过宋晚榆,可是她温温和和,他又打消了猜疑,她做事向来坦荡,长得就不像搞这些小动作的。她是针对王氏,但不至于这样卑鄙。
王氏一蹶不振,王宇鑫也从此再也没有机会打扰宋晚榆。
宋晚榆的身边,又多了一些新的面孔。
宋英芝再问她小蝴蝶的事情,她只会笑着说不清楚了。
“你呀,也不去找找女儿,时间一久,就真的生疏了。她以后铁定不亲你了,你生下她,难不成希望当她生命中的陌生人?”
宋晚榆笑道:“她过得好就行。”
她觉得真的挺好的。
宋晚榆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见到司慕和小蝴蝶。她只在很久之后,从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
——我们这一辈子,有一种结局,叫没有结局的结局。
宋晚榆想,这样挺好,挺好。
264
【卷二.复生】
——我期待柳暗花明,期待绝处逢生,也期待你.
宋晚榆在叶晨曦独挡一面的时候,离开了宋氏,然后悄无声息的不知道去了何处。
一同消失的,还有司军。
众人哗然。
这一消失,就是两年。哪怕宋氏陷入过几次危机,她也没有再出现。
两年时间,足够沉淀一切了,于是宋晚榆这么一号响当当的人物,也随风散去,无人再提起。
只有在提起宋氏的时候,才会有人表示惋惜:“当年宋氏在叶总姐姐手里,还是很可观的。叶总到底是年纪小些,对于经营方面,不太擅长……”
宋氏已经大不如前了。
市场总是这样诡谲多变,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宋氏一不行了,自然会有无数个“宋氏”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
谁又能想到,当年陷入绝境的王家,如今会站在金字塔顶。
有道是,有恩报恩,有怨报怨。王家最先对付的,当然是宋氏,王家王宇鑫是没了,王家这不还有王励肆,王家这小儿子,相比起大哥来,是一个狠角色。
做生意的,越自私越冷血最好,谁都占不到便宜。
“这小王总哪,连自家人都不认的,王家那些亲戚,非但一个不扶持,反而便宜占尽了,没半点人情味。”
“这无情才叫好呢,你看看当初的司慕,可不就是多情,你看看结局……”
说话的人长叹一口气,没再说下去。
二楼看台上,王励肆似笑非笑的看着面前的男人,并不言语。谁知对方对此半点反应都没有,一杯茶,安安静静的喝着。
“你被叶晨曦姐姐骗了?”
“嗯。”
“怪不得你非要在我面前说宋氏是块大饼,合着就是要我替你报复这女的。”
“我现在并不恨她。”男人声音寡淡如水,不惊波澜,并无半分恨意,准确来说任何情绪也没有,“帮你是因为宋氏确实是块好饼。”
王励肆道:“我真好奇这是个什么女人,王宇鑫当年也喜欢她。她长得很好看?还是……那方面有点本事。”
男人没有回答,但是眉间隐隐可以看出些许不耐烦。
“司慕,听说初恋永远是一个男人心里的白月光。”王励肆想窥探点什么。
司慕也没有回答,用脑子想一想,不难想通,即便有白月光,总有一天,也会重新有朱砂痣。朱砂痣才叫心头刺。
司慕心里有了一根刺,但不是宋晚榆。
至于那段过往,最开始,司慕的确是装没事。
但某一天,他想起宋晚榆时,只觉得厌恶。再后来,想起她,心中平平不起波澜。越到后来,他偶尔也会对某个女人心动不已,反而越来越想不起她。
就连当初的婚戒因为搬家丢了,他分明知道戒指丢了,却沉浸在搬家的喜悦当中,根本懒得去找,于是司慕知道自己真没事了。
后来他只差助理去找了一趟,没找到,也就算了,毕竟不值钱,也无关紧要。
如今再听到这个名字,除了总被人捆绑在一起的棘手感之外,再无其他。
司慕干干净净把宋晚榆给从心里刮干净了。
“我赶时间,你尽快签合同。”司慕说。
王励肆摇头说:“还说你多情,我看你如今分明最无情。我们也算是合作伙伴,而你只看得见利益。”
司慕抚摸着食指上代表单身的戒指,嘴角牵起一个弧度,这弧度不会让人觉得亲近,反而让人觉得不好接近。他说:“等你再长几岁,就知道做人还是无情些好。”
几分钟后,司慕起身离开。
王励肆若有所思的看着他的背影,问身边的助理说:“司慕当年跟宋晚榆,是怎么样的?”
助理直摇头,已经有好些年没有人提起他们了,还能有什么人记得他俩怎样好。
他们之间唯一让人记得的,只有父辈的仇恨,以及最后一桩谁也不知道真假的传闻:宋晚榆最后一次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那一天,有人说,那天晚上,司慕抱着一个孩子给她下跪,低声下气的恳求。
司慕嗓音嘶哑,泣不成声:“宋晚榆,我求求你,可是只有你能救小蝴蝶。既然你那么狠心,那天又为什么非要偷偷跑到我家里看她,你狠心到底,我也不会生出希望的。我可以不算什么,但是你行行好,小蝴蝶需要你。”
而宋晚榆摇摇头,最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
265
司慕回到住处的时候,小蝴蝶的早教老师就走了过来。
司慕眼皮也不抬,脱去西装外套:“孩子呢?”
“睡着了。”
司慕应一声,女人说:“先生,喝茶。”
他转过身欲接,却看见她俯身时的身材。
司慕绕有兴致的看着她:“屈老师。”
女人身材玲珑有致,脸蛋幼态清纯,眼神却会撩拨人,跟清纯的长相并不相符,她是个情场高手。
还是个很会钓男人的情场高手。
当然,男人对这类女人并不会很排斥。
“嗯?”
女人闻言,站直身子看着他。
司慕好一会儿没说话,女人打算去放水杯,只是路过他时,被他一把拽住。
“屈老师,撩拨我,是得付出代价的。”司慕意味深长的说。
“我知道,毕竟先生看我的眼神,已经不止一次那样直白了。”屈琳琅含情脉脉看他,笑得迷倒众生又无辜,“先生,你何必装正人君子。我在你这里,还不是一推就倒。”
屈琳琅长得好看,美艳又清纯,没有男人不会为她停留。
而她之所以能出现在司慕身边,那也是一次意外。他在国外正好撞见她被人揩油,司慕就顺道帮了她一把。
很俗套的英雄救美的故事。
原因无他,只因为司慕第一眼看到她时,就被她给惊艳到了,只是单纯因为她长得好。
男人对年轻漂亮的女人生出好感,那是本能。
再后来,司慕知道她是早教老师,便把他带到了女儿身边。
屈琳琅圆滑情商高,就连小蝴蝶,不久后也爱黏她夸奖她。
这一出现,就在司慕身边待了两年。
而此刻,屈琳琅更加无辜了,说:“先生,你觉得我会撩,但你一定不知道,你比我更会。你才是钓得我,见了其他男人也提不起兴趣。”
司慕却微微推开她,比起刚刚疏远不少,道:“不过屈老师,即便我觉得你挺有魅力,但我的原则是,不吃窝边草。如有冒犯,我跟你道歉。”
他说完话,朝她客气一点头,才往楼上走去。
屈琳琅站在楼下看他,嘴角也有意无意的牵起。
司慕刚才分明差点记不起原则这东西,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长此以往,她离成功就不会远。
屈琳琅知道司慕这颗死了的心没那么好撩动,但生理屈服了,那颗心也就跟着动了。
她坐在沙发上,咬着吸管,抬头看时,司慕正好看下来,两人一对视,她又扬起那种欲拒还迎的笑,偏偏眼睛被热奶茶的水汽熏得湿漉漉。
屈琳琅看见司慕喉结滚动了一瞬,随后消失了。
她摇着头,笑了。
男人啊。
……
屈琳琅趁小蝴蝶醒来之前,去了一趟超市,她得给小蝴蝶买礼物。
她开着豪车,身上也是一身名牌,超市里路过的人都会打量她几眼。
屈琳琅不在意,习惯了,司慕在金钱方面,对她很是大方。
不过今天走路太快,撞到了一个女人,带着口罩,也在挑礼物。
屈琳琅跟她道了歉,看她手里的东西被自己撞掉了,忙说:“我赔给你。”
她转了钱。
宋晚榆原本想说不用,但她速度快,她也就算了。
只是女人转钱时,她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微信头像,女人给他备注,准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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