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穷那年,我三十万把自己卖给周靳砚,做他白月光的替身。
我被他朋友起哄灌酒,喝到胃出血。
他们问他:“心疼吗?”
他垂眼,语气淡漠:“替身而已。”
后来,为了救白月光,周靳砚眼睁睁看着我从悬崖坠海。
搜救人员始终没找到尸体。
他忽然疯了,满世界找我。
五年后,我受邀回国,在活动现场和他相遇。
他死死盯着我,眼圈发红:“我知道你没有死,我一直在找你——”
我后退一步,礼貌而生疏地笑了笑:“不好意思,你谁?”
在周靳砚心里,我空有一个女朋友的名头。
其实只是陆丝丝的替身,还是很低配的那种。
谁让她是众星捧月的高贵女明星。
而我出身寒微。
周靳砚花三十万,就足够买下我的自尊。
陆丝丝回国那天,有关她的话题高挂在热搜。
周靳砚去机场接她参加聚会,临走前,只给我撂下一句话。
“今晚不回家吃饭了。”
结果才看了一个小时书,他又打来电话。
“酒柜里有瓶珍藏的红酒,你找出来,来餐厅送一趟。”
刚进入学习状态就被打断,挂掉电话,我叹了口气,还是去柜子里找出那瓶酒,开车给送了过去。
隐私性极好的餐厅包厢里,灯光明亮,一派奢靡。
最中间,是众星捧月般的陆丝丝和周靳砚。
她穿着流光溢彩的银色长裙,身体微微靠向周靳砚那边,姿态亲昵。
所有人都在起哄:“丝丝终于回来了,你不知道阿砚等你等了多久。”
我走过去,在周靳砚面前站定:“你要的红酒,我按照标签找的,应该没出错。”
原本异常和谐的气氛,因为我的到来,凝滞了一瞬。
放下酒瓶,我转身要走。
陆丝丝在身后淡淡开口:“站住。”
“过来把酒开了,给我们倒上。”
我转过头,下意识看向周靳砚。
他穿着解开两颗扣子的衬衣,靠在椅背上,目光淡淡望向我:“听不懂吗?”
“能听懂。”我垂眼,“我出去找人拿个开瓶器。”
出门的一瞬间,身后传来陆丝丝的诘问:“你现在喜欢的就是这种货色?”
周靳砚沉默不语。
身边的朋友替他辩驳:“别生气,丝丝,砚哥心里只有你一个。”
“是啊,也不能怪砚哥,是她一直死缠烂打,赶都赶不走。”
酒倒好了,陆丝丝还是不肯放我走。
她心里憋着气,要我帮她盛汤、剥虾,然后笑盈盈地问我:“哪个大学毕业的?”
“理工大。”
“这么出名的学校,没教会你什么叫自尊自爱吗?”
她沉了脸,忽然抬手,把大半碗汤泼在我胸前,“死皮赖脸地缠着阿砚,贱不贱?就这么想攀高枝?”
液体浸透衣服,在皮肤表层留下灼烫的痛感。
周靳砚握着陆丝丝的手,动作轻柔地安抚着,看都没看我一眼。
“你喜欢的粉钻项链给你订了,不生我的气了,嗯?”
有好事的朋友,把红的白的啤的混成满满一杯,推到我面前:“喝了吧,就当给丝丝道歉。”
另一个人不满地叫嚷:“这么贵的酒,给她喝也太糟蹋了。”
周靳砚的朋友圈子里,陆丝丝是所有人的白月光。
也因此,没一个人看得起我,想方设法地刁难戏弄。
周靳砚从不阻拦。
何况这次,还是当着陆丝丝的面。
我把那杯浑浊的酒液端起来,一饮而尽。
酒精带来的强烈灼烧感,从喉咙一直蔓延到胃里。
眼泪一瞬间就涌出来。
我弯下腰去,忍不住撑着桌面干呕。
“好了,别倒胃口,滚出去。”
周靳砚随手拿起开瓶器,丢给我。
力道没控制好,砸在我额角,尖锐的刺痛过后,鲜血涌出来,顺着我脸颊往下淌。
他愣了愣,下意识站起身,往我这边走了一步。
我捂着额头,鞠了一躬,转身匆匆跑了出去。
回家后,我洗了个澡,简单处理了下伤口。
才发现周靳砚也回来了。
脸色很不好看。
我有些明白过来:“陆丝丝和你吵架了?”
“郁宁!”
他冷声呵斥,大步走到我面前,拎着我的手腕,把我整个人抵在床边。
我挣扎着想推开他,可周靳砚和我的力气,是天壤之别。
灯盏摇晃,光芒刺得我下意识闭上眼睛,却有眼泪止不住往外渗。
他动作停顿了一瞬,掐着我下巴,强迫我抬起脸:“哭什么,觉得委屈了?”
“郁宁,不是你说过,你喜欢我,只要能留在我身边,什么身份都行吗?”
落在嘴唇上的吻带着恶狠狠的力道。
很快让我尝到了血的甜腥味。
周靳砚命令我:“之前教你的都忘了?闭上眼睛。”
“你的眼睛,最不像她。”
在他丝毫不轻柔的动作里,疼痛加剧。
无措睁眼的一瞬间,恰好对上他莫名晦暗的目光,像是某种情绪宣泄。
忽然明白过来。
我让陆丝丝不高兴了,周靳砚在惩罚我。
我被巨大的耻辱感吞没,恍恍惚惚想到从前的事。
刚认识的时候,我是一贫如洗的穷学生。
而他是高高在上的周总。
我打工的酒吧里,他喝醉了,看着我的脸,发了火:“别顶着和她相似的一张脸,在这里做这么下贱的事!”
后来和我相依为命的外婆病了,我借遍了所有平台,还差三十万。
为了这三十万块,我把自己卖给了周靳砚。
主动投怀送抱。
代价是,他不许我继续上学读研。
“替身要有替身的样子。”
他语气平淡,三言两语就决定了我的人生,“不是说喜欢我吗?起码这三年,就留在我身边,哪里都别去。”
当初陆丝丝就是因为出国进修,离开了他。
周靳砚不会允许同样的情况发生第二次。
从那天起,我科研深造的梦想,就真的变成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外婆没能挺过手术后的并发症,撑了半年,还是走了。
我精神恍惚,在墓园里坐了一整夜。
半夜,淅淅沥沥下起雨。
头顶忽然出现了一把伞。
是周靳砚。
他垂眼,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语气却罕有地温柔:“你还要在这里待多久?我陪你。”
我们在一起三年。
我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某些相处的间隙里,也曾有过短暂的温情。
但我知道,周靳砚其实是看不起我的。
那次也是他跟几个发小攒局,我去接他,被几个人起着哄拦下。
他们打量着我,笑着说:“的确和丝丝有点像——听说是理工大的高材生,还跟着做过专利项目的?”
“真的假的,诶,你怎么做项目的,高材生,就在这儿给我们表演一下呗。”
我掐着手心,看着他们:“科研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不是用来打趣表演的。”
带头起哄的男人神色轻蔑:“装什么?嘴上说着科研,不就是为了给自己卖个好价钱吗?”
酒瓶被推到我面前:“不乐意啊,那就喝酒吧。这瓶喝完,就让阿砚跟你走。”
自始至终,周靳砚就倚在沙发上,把玩着指间的打火机,看着我。
大概因为醉意,一贯冷淡的人望过来时,唇角微微勾着,眸色慵懒。
“喝吧,让大家见识下你的酒量。”
我沉默两秒,问他:“如果今天是陆丝丝站在这里,你也会让她喝酒吗?”
那天,周靳砚发了好大的火。
他劈手夺过酒杯,直接砸在我身上:“你是什么东西,也配和她放在一起比较?”
“她没你这么贱,不会为了三十万就出卖自己。”
我用力眨了眨酸涩的眼睛,捡起骨碌碌滚落在地的酒杯:“好,我喝就是了。”
穷人的命都不值钱,何况是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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