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轻度酒精过敏,我并不怎么喝酒,也不知道是气氛使然还是葛秋太能说,我拿起桌上的酒杯就一口闷了。
可能是酒壮怂人胆,也可能是过去的委屈和不满都被酒精催发,我轻轻应了一声:「好啊,我分。」
葛秋巴巴不停的小嘴僵住了,很快回神:「那你现在就分。」
我愣了一下,拿起手机就准备出去。
葛秋突然又接了一句:「清清这么好,不该受这么多委屈。」
心里腾起暖流,直冲眼底,我低着头没敢看她,跑了出去,平复心情以后,宋远河接了我的电话。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是我生日,他居然都不挂电话了。
「宋远河,我们分手吧。」
那边沉默了仅仅一秒,就沉声道:「发什么疯?」
「你的东西我晚上回去就帮你全部顺起来寄到学校,不要再见面了。」我没理会他的嘲讽,挂断了电话。
我以为自己决心和他分开的这一刻会很难过,没想到竟然是轻松。
好像压在身上的担子被卸掉,整个人都轻飘了起来,但很快难以承受的疲倦就席卷而来。
和朋友们玩到十二点多才回去,也喝了不少酒,因为轻度酒精过敏,我并不会醉,只是整个人连肚皮都红了,头也隐隐作痛。
开门的时候,看到宋远河坐在沙发里看文献我是有些懵的,眨了眨眼睛。
「喝多了?」宋远河放下 pad,就朝我这走。
我扶住门口抬手示意他别过来,说这句话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哽咽:「不是……分手了吗?」
「认真的?」宋远河脸色略微冷了下来。
凭我对他的态度和感情,这四年我有拿这种话闹过吗,一次都没有。
因为我知道,如果提了,很有可能就会成真。
所以为什么会觉得我不认真呢?
我看着他无动于衷的模样,有些认不清,原来就是这样的人,我喜欢了四年,喜欢得没有自尊,喜欢成了一个傻子。
心里的刺痛感驱散了酒精挥发带给脑部的胀痛感,我整个人变得有点亢奋,说话也大声起来:「还能是假的吗?四年了,你不烦我都烦了,为什么不分手?」
其实明明可以控诉他有多么不把我当回事,有多么没有尽到一个男朋友应有的责任,有多么对不起我。
可决定放弃的这一刻,歇斯底里只会证明着自己有多可怜、忍受了多少,都不如现在说这样的话让我痛快。
因为我会真的以为,我烦了,是我不要他的。
「许梓清,再说一遍。」
我低头换了鞋,没看他,表面上若无其事,手却抓紧了包带,「再说多少遍都一样。」
果然回应我的是宋远河的一声冷笑,他避开我走出去,连房门都懒得关,就好像一个匆匆的过客。
我看了一眼亮灯的走廊,关上门,开始默默整理他的东西,连毛巾这样的小物件都给他放进箱子里,却也只不过放了大半箱。
原来他在我生命中的痕迹这样少,就连我用的杯子,都与他无关。
将箱子放到门口,改了密码,清除了指纹,打扫了屋子的每个角落,他就好像再也没来过。
天也蒙蒙亮了。
我缩在沙发上睡了过去,眼泪在梦里悄悄地流着,这是最后一次了。
和宋远河分手半个月,生活比我想象的还要平静,也没有那些会席卷而来的撕心裂肺的痛楚。
不必再等着他的消息,不必为电话被他挂断而难受,不必为了他的每句话想东想西。
离开他,比我想象中要快乐很多。
我可以和同事、朋友们吃夜宵、玩桌游到很晚才回家,不用担心错过宋远河回家。
还记得有一次,宋远河忙项目,我们整整一个月都没什么联系。
虽然想他又委屈,我也不敢闹,慢慢习惯之后就和同事们一起玩。
那天恰好还在外面吃饭,宋远河破天荒地给我打了一通电话。
我仍然记得当时自己手都有点抖,声音也抖:「怎么了?」
「我回来了,你不在就问问。」
「我和同事在外面吃饭,我现在就回来……」说这句话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开心,只是脑子热热的。
「不用了,你玩吧。」宋远河打断了我的话,利索地挂了电话。
可我还是和同事道了别,火急火燎地赶了回去,真的太想他了,好想见他。
偏偏等待我的只有一屋子黑暗。
他走了,多几分钟都没等。
我说不出当时的自己是什么心情,无措得像个迷路的孩子。
不过更让我无措的是现在。
断联半个月,走得干净利落的宋远河就在我家门口,靠着墙直勾勾地看着我。
「我不想分手。」宋远河不像是求复合的,倒像是谈要求的。
但是他说出来的话还挺让我震惊的,我真的完全没想过他会想复合。
我以为他和我分开不会有任何遗憾,甚至应该很快会和袁楠修成正果。
大概是出于困惑吧,我就问了出来:「为什么?」
宋远河现在倒是愿意告诉我自己在想什么,而不像从前一样什么也不说,闷在心里冷冰冰的,叫我想破头,焦躁难安。
「和你分开的半个月,我很不开心。」他垂着眼睛没有看我,看起来有些低落和纳闷,可能他自己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会不开心。
我盯着他瞧了一会,打开门,「你只是不习惯,但你迟早会习惯的,别来了。」
「是吗?」
我关门的时候听到宋远河低声反问了一句,不是质疑,好像他自己也在思考问题的答案。
靠在门上,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跳动得并不剧烈,只有一丝丝可以忽略的疼。
「是。」
这句话我讲给自己听,也讲给回忆听。
时间再长一点,他对我而言就是陌生人了,现在不要出现。
公司有去美国总部学习一年的机会,我争取到了,和爸妈沟通之后,就上了飞机,白云之上,所有被抛弃的自尊,丢掉的坚持,放弃的性格,我都找了回来。
在美国的一年因为没什么其他要分心的东西,感觉除了工作,生活一片空白,我就只能全身心扑上去,慢慢在总部站稳了脚跟,学习交流时间结束,也成功留了下来,成为了项目部的副总监。
公司和 M 大一个计算机实验室有合作要谈,我便带着几个人去了 M 大一趟,和史密斯教授见面的时候,他身边跟了一个学生,很高,是当初带我进 A 大的男生。
那一瞬间,被埋藏的记忆蜂拥而来,我想到袁楠说的那句「一般」。
忍不住偏头看了一眼墙壁上的镜子,还是那张脸,但四年里我被磨去的棱角又浮现,只是这一次藏在了眸底深处,原来一个人,真的可以脱胎换骨。
我冲那个男生友善地笑了笑,开始和史密斯教授谈合作。
教授是个爽快人,我们只谈了四十多分钟,就基本确定了初步合作的意向。
他让周致野带我们一行人逛逛实验室,顺便逛逛 M 大。
「你是今年刚来读研的吗?」我抬头看着周致野,随便问了问。
他乡遇故知,还是给我善意的故人,不免觉得有些亲近。
周致野点点头:「不是,研二了,我记得你。」
那件事对他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他还能记得我,我有些吃惊:「真的吗?你居然还记得,自我介绍一下,许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