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如果是我,我绝对不会接,我说这是法律人缺乏信仰的体现。他觉得我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罔顾法律的公平性。
说来惭愧,我从小的职业理想就是当检察官,我把我的职业当作我的终身事业。虽然我的理想主义早就被现实消磨得差不多了,我已经变得庸庸碌碌,变得非常现实、功利,妥协,不再是天真幼稚的象牙塔学生思维,但是我还是习惯了站在所谓「正义」的立场去看待案件。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正义,一个时候的正义,在另一个时候,你会发现中间蕴藏着极大的不正义。大话谁都会说,只不过,真正放在生活里,该吵的架永远还在吵。
所以我们经常争吵,他说我较真到不可救药。而我觉得他简直是没有良知。我想,他赚得比我多得多,这是他可以拿出来压制我的资本。他说法律是程序正义不是道德正义,觉得我实在太过固执不懂得变通。我们可以理解对方的职业追求,承认对方的优秀,但每一次争吵我都寸步不让。
我以为日子会这样过下去。可是命运总会给人嘲弄。
半个月前,我知道他出轨了。出轨对象是他们律所的一个已经解约了的客户家的女儿,那个女孩据说第一次对他一见钟情。律所和公司解约了以后,她又自己拉资源创业,专门找他做投资人。一来二去又开始往上扑了。
已经出轨了两个月。那个女孩算是个正宗的白富美,说起来我到现在依旧不明白她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要做第三者。
我是怎么发现的呢?呵呵,我压根没有发现。这还是我朋友告诉我的。我朋友是这个客户同一个公司的法律总监。这个事情已经传遍了他们公司。据说她同事已经被这个女儿气死了。我朋友听说律所名字,还听到是一个长得帅的大律师合伙人,就觉得怀疑,赶紧去一探听,没想到竟然就是他。
他应酬回来的时候,我很平静地问了他,得到了他本人的确认。
他没有说其他任何一句话,只是说:「现在我只能说对不起。但是我个人从来没想过离婚。但是离不离,怎么离,按照你的意思来,我都没意见。」
你没想过离,你出轨?我那一刻内心犹如刀割。
我点点头,说我考虑一下。换了衣服出门,在小区里逛了一会。我是个 35 岁的女人,过了 25 那种会为了一点生活的波折哭哭啼啼的年纪,职业训练也让我学会了临场的迅速镇定。
我很快冷静下来了,因为毕竟我很清楚,他也没有真正爱过我,我也没有真正爱过他。我们之间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导致的分离也许是必然的,只是我没想到他会用这种方式退场,这样让我难堪。
我冷静,不代表完全不愤怒,我绝不会为了他婚姻感情里的背叛而愤怒,我只是为了我这个独立的人没有被他尊重而愤怒,他永远是这样没有契约精神,永远是这样戏弄规则。我知道如果我在乎,我就输了。
我回家的时候,他已经走了。
我给自己制订了几个应对方案,最后全部推翻。我朋友建议我先和他聊聊,或者找找那个女孩问清楚。我只是笑,我说,和别的女人抢男人,这件事从来不在我的字典里。还玩什么正宫斗小三?我不屑,也不需要。
朋友说,我倒是建议你别离,以后各玩各的,人家沈 par 一年赚八位数,这些年也是要什么给你什么,你跟谁过不去别跟钱过不去。
我说,我早就和他讲过,我不接受多偶制,如果想要改变我们现在的规则,那必须和我沟通,不能隐瞒,不能擅自撕毁契约。离了清净,这些年我也被搞得累了。
朋友说,你傻啊,你亏不亏,外面的女人和你一样吗?你就甘心把自己的东西拱手让人吗?我心烦意乱地叹气。我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我没想到几天以后那个女孩来了检察院找了我,我们去喝咖啡。她让我放手,说我们本来已经感情破碎了,放手是给彼此解脱。还说她也只不过是真心喜欢他,我们本来是无冤无仇。她说她在她爸公司第一次见到他就喜欢他了,喜欢人不需要那么现实吧。
我无可奈何。我真心实意地劝她说,你一个什么资本都有的年轻漂亮女孩,为什么要做这种毁坏你自己声誉的事情呢?你又不图钱,又不是需要通过这种手段来跨越阶层,你这么好的条件,什么样的找不到?
我没想到她说:「你懂什么?」我反而笑了起来,真是越来越不明白年轻人的想法了,我说:「你现在才多大,你知道什么是喜欢啊,喜欢你的男人还会让你当小三?小姑娘你长点脑子。」
她拎着包就走,回头说了一句:「我只知道,喜欢一个人就不能折磨他,你除了伤他还会干什么?」
折磨?伤他?我苦笑。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我算是明白了,这就是个被宠坏了的漂亮傻瓜。就跟小孩子买玩具一样,看到喜欢的玩具就非要得到不可,才不管价钱,不问后果。
我心里对他更加鄙夷了,他背叛我不说,还用他的孔雀羽毛,轻而易举地骗取了这个年轻女孩子的感情。他到底想干嘛?从前,他通过征服对他不在乎的我来证明自己的优秀,现在上了年纪,又想通过征服一个女孩的青春和美丽,来证明自己那快要溢出来的男性魅力?
我也觉得疑惑,曾经比这个女孩更优秀、更美丽、更有资本,甚至更年轻的女人,对他暗送秋波的都不在少数,为什么这一回他这样。想想又觉得自己可笑,被出轨了就是被出轨了,还提替他找理由么。
离就离吧,一切都当做一场笑话。
他这几天一直住在另外的房子里,我们没有联系过一次。我这两天放假,本来在起草离婚协议,却屡屡失眠,哭了几次,心绪难平。
我不是为了他哭,而是为了我漏洞百出的人生而哭。
(3)
那个年轻女孩不知道从哪儿弄来我的电话,今天打给我,对我重复着和上次一样的话,叫我放手,不要缠着他。我告诉自己保持冷静保持客观,一个巴掌拍不响,是我自己婚姻里的另一个人出了问题,我没权力去追她这个第三者的责,也没有必要去追她的责。
我不出声,听了一会就跟她说:「你们的感情是你们之间的事情,你找他去,别找我。」然后挂了电话。
他是出轨了,但是我不知道他出轨到了什么程度,精神还是肉体,还是都一起。他不说我就不会问的。那天我只是很客气地问他,最近你身边是不是有这个女孩?你不会不承认吧?他好像不怎么惊讶地望我两眼,点头承认。
他不惊讶也不解释,看来他已经选择恶意经营了,大家认识这些年都留下体面,挺好的。
朋友能保证的确凿消息是,有人看见过他们在餐厅吃饭,神情举止暧昧,其他的消息多半是那个女孩子公开对他的表白,把她这位成熟帅气的大律师奉为神祇似的,真是可怜又幼稚。我忍不住想,他听到这种飞扬恣意的示爱,会怎么想呢?无感?满足?喜悦?还是对我的报复?不,他不会想着报复我,因为我对他来说本来已经无足轻重了。
其实都是这个年纪的人了,心知肚明,就算现在只是精神出轨,那肉体还远吗?床没上,总是接吻了吧,没接吻,总是牵手逛街吃饭买东西了吧。我不敢想象,也不允许自己多想,多想无意义。
就算他们还没到那个程度,难道还要我放下尊严,像个被鸠占鹊巢的可怜生物一样,自己下场去驱逐意图侵犯的外来者?这是不可能的。
这些年他身边各种各样的女人的示好,他拒绝得都算干脆。外界很多人都说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好一个片叶不沾身啊,从前怎样怎样,还真不能代表现在怎样怎样。
记得我们刚结婚的时候,一起制订了共同生活的「权利法案」,密密麻麻打印了不少份。最后没人遵守。记得其中有一条是,大概通俗地讲就是如果其中一方喜欢上别人,需要提前告知另一方,然后共同决策。
这十几张纸现在不知道被落在哪儿了,我想到就觉得讽刺。
去年大学同学吃饭的时候,老同学还说羡慕我们,我们疑惑,他回答说没想到我们这么多年,一点没堕落到他们俗人的世界里,一直是上学时候那个精彩纷呈的相处状态。真可笑,当时聚会我们还是刚吵了架去的,旁人又能懂什么。
出轨,是人性的一种可能,这件事随情况不同,不能和人格和人品直接画上等号,所以我还不认为我当初选择的人是个人格上有污点的人,这点我还是可以理智看待的。理智上我可以理解他找别人,毕竟我从来也不是个讨人喜欢的女人。
一夫一妻制度也不过是一种制度,有了人类以来人性这东西就一成不变,变的只是制度而已。我们只不过是用人类社会的规范来约束人性,让一夫一妻制度运行下去。被出轨要不要生气,当然要,违反规则好不好,当然不好。但是能不能接受呢?没办法你必须接受,这就是真实人生。
我们走到这一步,不可能是单方面哪个人的问题,所谓感情的事情,置身事外看总是容易,更何况我们是掺杂不清的十几年。
爱不爱,我是不知道的,说出口的东西也未必是真的,不少人觉得学法律的人冷酷无情,其实我们不管学什么恐怕都是一样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