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刘耀文过完生日后,丁程鑫就跑回家找丁母说,自己想去学校读书。
一开始丁母是不同意的,虽然近期丁程鑫的孤独症好了不少,但她还是放不下心。
最后在丁程鑫的软磨硬泡下,丁母总算松了口,答应送他去刘耀文所在的小学上学:“好吧,你和耀文一起上学,我也放心一点。”
国庆假结束后,由丁母开车,刘耀文牵着丁程鑫小小的手,带着他一起去了学校。
因为和老师已经沟通过,所以他们两是坐在一起的同桌。
等丁母离开后,刘耀文抱着自己的书包问丁程鑫:“你猜我书包里面是什么?”
“书?文具?”丁程鑫不懂他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嘻嘻!”刘耀文傻笑一声,然后拉开书包拉链,从里面拽出一袋超大的大白兔奶糖。
是真的很大一袋,放在地上都可以到丁程鑫膝盖的高度了。
丁程鑫惊喜地接过它:“你买这么大一袋干嘛?”
刘耀文摇头晃脑地笑道:“庆祝你开学呀!”顿了顿又嘟囔道,“为了这袋大白兔奶糖,把我半个月的零花钱都花完了。不过鑫鑫哥哥值得!”
“那你为什么偏偏选大白兔奶糖?”
“以前我怎么和你说话你都不理我,就我给你吃糖那次开始,你就愿意陪我一起玩了。所以我觉得吧,你应该很喜欢吃大白兔奶糖!”
瞎扯。
其实是那天丁程鑫“穿越”来到这个世界,不然无论是什么东西,“丁程鑫”都不会理他的。
丁程鑫抱着那一大袋奶糖,在心里笑道耀文真可爱。
而他在另外一个世界认识的刘耀文,从来没给他送过像糖这样“廉价”的礼物。
去高级餐厅,送限量手表、限定跑车,反正都是怎么贵怎么来。
但是丁程鑫觉得,收到这袋堪称普通的奶糖,比收到那些昂贵的礼物更开心。
由班主任带着自我介绍完了之后,丁程鑫想着这么大一袋奶糖他也吃不完,于是就分给班里的小朋友一人两颗。
小朋友们的眼睛的亮晶晶的,新奇地看着眼前漂亮的小男孩,接过糖的同时道谢。
丁程鑫笑眯眯地一路走一路递糖。
他从小就喜欢人类幼崽,觉得小朋友们单纯又可爱。
在走到刘耀文面前的时候,丁程鑫伸进糖袋的手顿了一下,没有只拿出像给其他小朋友的两颗,而是小手一抓,抓了一大把出来塞到刘耀文怀里。
“鑫鑫哥哥,你怎么给我那么多呀!”小刘耀文眼巴巴地看着自己怀里奶糖,笑得很傻。
丁程鑫觉得他这反应实在可爱,没忍住又抓了一把出来给刘耀文:“因为我给别人的爱是两粒奶糖,给你的爱是好多好多。”
是偏爱,独一无二专属于刘耀文的坚定选择。
刘耀文一愣,随即坚定地说:“我给鑫鑫哥哥的爱也是好多好多,比全世界所有人都多!”
“哈哈哈哈,等你有喜欢的小姑娘了,你就不会第一喜欢我了。”丁程鑫挤眉弄眼地开玩笑道。
大概是因为丁程鑫年长刘耀文两岁,所以他一直都比小朋友高上半个头,在班里一直都是鹤立鸡群。
而刘耀文总像个热烈的小狗一样,永远跟在丁程鑫身边,有时候老师要找刘耀文,都是问班里同学丁程鑫在哪。
“鑫鑫哥哥”这个称呼刘耀文喊了好几年,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不知道是因为害臊还是什么原因,刘耀文开始改口喊丁程鑫“鑫鑫”。
一开始丁程鑫并不适应,拽住刘小狗问道:“怎么突然不肯喊我哥哥了?”
刘耀文嘴硬道:“我不想当你弟弟!”
“反了天了哈!造反啊你!”丁程鑫蹂躏着刘耀文还软乎乎的脸蛋,佯装生气呵道。
但刘耀文打死不改口,丁程鑫没办法,也就随他了。
Chapter3
不可否认,丁程鑫是个温柔至极的小孩。
丁程鑫十五岁那年,刘耀文十三岁,虽然也长高了些许,但比起他哥更像个小孩。
当然,就算是升学到初中,他们也还是没有分开,依旧一个班,只是不再是同桌。
“鑫鑫~”
“嗯?”丁程鑫头也不抬,咬着唇和眼前的数学题搏斗。
初中的数学不难,但来到这个世界时的丁程鑫是二十七岁,已经近十年没有接触这个科目了,什么知识点都抛之脑后了。
半晌没有听见后话,丁程鑫从题海里抬起头:“怎么了?喊我又不理我。”
“没事,就是想叫你一下。”因为是大课间,丁程鑫的同桌也不在,所以刘耀文是坐在他旁边的位置,支着头盯着丁程鑫看的。
上了初中,进入青春期的孩子们纷纷情窦初开,看见长得好看的男男女女难免心动。
而丁程鑫就是其中无数少女的“初恋”。
随着年龄的增长,十五岁的丁程鑫并不像同年级初一的小屁孩。身高猛越过了175cm,眉眼张开了点,不是传统意义上刚毅凌厉的长相,明艳的狐狸眼,不点胭脂自带朱红的嘴唇。
明眸皓齿的少年啊。
所以上了初中以来,大大小小的情书络绎不绝地出现在丁程鑫的抽屉里。
但不知道是没开窍还是什么原因,丁程鑫从来没有认真看过那些情书,更别说回复了,只是专门用了一个收纳箱安放这些年少情谊。
收拾情书的时候刘耀文也在场,出于他自己都不明白的情愫,刘耀文吃味地问道:“你又不喜欢她们,干嘛还小心翼翼收起来?”
“就算我不喜欢那些女孩子,但是这份心意很珍贵,不能被糟蹋了。”
后来刘耀文回想起说出这句话的丁程鑫,发现只能用这样一个形容词来形容丁程鑫的神情——温柔。
不同于表面大大咧咧,爱笑开朗的性格,丁程鑫一直都是一个温柔的男孩。
在那个大家都情窦初开,不少人随意对待他人感情,以别人的喜欢作为炫耀的资本的年纪,丁程鑫却能温柔地拒绝和感谢他们给予的爱意。
想来许多许多年后,当那群少女再想起年少时喜欢过的男孩时,一定也可以笑着说:“我第一次喜欢上的人是个闪闪发光,优秀又温柔的男孩子。”
刘耀文十四岁那年终于开始蹦身高了,短短两个月的暑假,就长到了和丁程鑫差不多的高度。
丁程鑫一开始没有察觉,因为他们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是天天见面的,对于这些细微的变化,他很难察觉。
找到暑假后的某一天,丁程鑫才突然意识到面前这个天天粘着自己的小孩一跃成了少年人的模样,越来越像他记忆里的另外一个世界的“刘耀文”。
好几次丁程鑫看着刘耀文的侧脸出了神,明显的连后知后觉的刘耀文都发现了异常。
“鑫鑫,你在看谁?”刘耀文无奈地问。事实上他已经发现好几次了,总觉得丁程鑫在透过他看另外一个人。
“嗯?”丁程鑫迟钝地回过神,“你长得……越来越像我之前的一个朋友了。”
没有人不想成为独一无二,更何况是在爱慕的人面前。
“像谁?”
丁程鑫半晌没说话,那三个字如鲠在喉,怎么也说不出“刘耀文”。
刘耀文像刘耀文?丁程鑫觉得自己还没荒唐到把这说出口。
刘耀文笑了,但眼眸里却是委屈:“我们俩从小睡一张床一起长大,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个朋友和我长得像?”
“是我眼瞎,不像。”丁程鑫无法,打岔过去。
事实上除了那张脸,的确不怎么想。
丁程鑫和“刘耀文”是在高中认识的,认识时,刘耀文就已经是沉默稳重的模样了,谁也不知道才十六七岁的少年为什么很难表露笑容。
因为同在学生会任职,即使他们来自不同年级,但还是渐渐熟悉了起来。
熟悉一点后的“刘耀文”很偶尔很偶尔的时候才会流露出稀少的脆弱和痛苦。至于原因,丁程鑫无从而知,也不敢过问。
丁程鑫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刘耀文”需要的时候,陪在他身边一起喝喝酒,聊聊天。
上了大学后,丁程鑫选择了演艺道路,考上了国内顶尖的表演类院校。
而“刘耀文”听从家里安排,选择了P大的光华管理学院。
这或许不是他喜欢的专业,却是他不得不的选择。
人生在世,总是有那么多的身不由己,不管是谁都不能幸免于难。
这样想来,在这个世界和丁程鑫一起长大的刘耀文真的就像只真诚热烈又孩子气的金毛,看见喜欢的人便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
他和“刘耀文”之间除了脸,确实没有一点相似。
甚至丁程鑫只要一眼就分清他们的差别——除非自欺欺人。
Chapter4
初中毕业后两人顺利升上了市重点高中,只是不再是同班。
后来仔细想想,他们成长的过程好像一直都在渐行渐远,从同桌到同班再到同年级,从亲密无间到隔着一层楼,你在最左边,我在最右边。
但是人走散了,心不会走散。
高一的暑假,气温升到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步,绿叶在晚风中摇曳沙沙作响,但即使是这样,也无法抵挡少年出去溜达的冲动。
晚上十点,正是夜市最热闹的时候。
丁程鑫老早就收拾好自己了,到了约定时间等在两家的路口之间。
“你怎么说服你妈的?大半夜跑出来可以吗?”丁程鑫看刘耀文小跑向自己。
少年穿着清爽的白T恤,裤子是牛仔裤,最简单的装束,却意外地少年意气。
刘耀文挠挠头,比了个嘘声的动作,狗狗祟祟地搂着丁程鑫往外走:“没说,偷溜出来的!”
“那你单车出不来的话我们怎么去后街?我单车坏了,本来还指望你带我呢。要不咱打车去?”丁程鑫一边走一边嘟嘟喃喃地。
刘耀文弹了下他哥额头,佯怒道:“我像是这么不靠谱的人吗?!我下午的时候就偷偷把单车放在路口锁好了!打什么车,小爷载你去!”
丁程鑫也不恼,笑骂道:“就你还小爷,别以为长得比我高点就无法无天了哈。”
“那还不是你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