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宴汐写的一本小说,小说主人公是宋宴汐沈崇的书名叫《羊了个羊小说》,小说情节刺激诱人,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 我说:“可是我周六晚上已经有约了。” “但大老板平均两年才莅临E国分公司一次。”汤姆说,“我刚刚与你分别,回公司时才知道,F.H已经入股了你所在的公司,这真是一件喜事,以后他也是你的老板了。” 要么我说汤姆是好人呢。 他的意思很明白了,这顿饭是个难得的机会。那种大人物不可能等我的时间,如果我希望在事业上有好的发展,就不应该错过这顿饭。 于是我说:“那好吧,就请你告诉我,你们大老板喜欢吃...
我说:“可是我周六晚上已经有约了。”
“但大老板平均两年才莅临E国分公司一次。”汤姆说,“我刚刚与你分别,回公司时才知道,F.H已经入股了你所在的公司,这真是一件喜事,以后他也是你的老板了。”
要么我说汤姆是好人呢。
他的意思很明白了,这顿饭是个难得的机会。那种大人物不可能等我的时间,如果我希望在事业上有好的发展,就不应该错过这顿饭。
于是我说:“那好吧,就请你告诉我,你们大老板喜欢吃什么,要什么档次的餐厅?有什么忌口,我这就去安排。”
“他喜欢唐人街的美食。”汤姆笑着说,“他喜欢那种正宗一点的餐厅。”
早就听说F.H是华人企业,老板也是华人,所以有这种需求倒也不奇怪。
正宗的我知道好几间,其中一间我跟权御经常去。因为权御怕吵,所以那间的环境很清幽。
我将地点告诉汤姆,挂电话前,又问他:“对了,我还不知道董事长的名字叫什么?”
汤姆笑着说:“他叫沈祟。”
沈祟……
是个完全陌生的名字呢。
但虽然这么想,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心脏却好像被什么攥了一下似的,传来了一阵清晰的痛意。
挂了电话后,我打给权御,但他没有接。
对此我并不感觉意外,每当工作忙时,权御都不会接听我的电话,他是把我排在他工作之后的。
这一点,我完全没资格抱怨,因为在我这边,他只能排到第三位。
虽然他使我心动,但我的脑海中总有个声音在隐隐地提醒着我:赖以生存的工作和家人都要比爱情重要。
我发短信将约会取消的事告诉权御,随后便进了商场。
买套西装并不费事,化妆品也可以依靠导购小姐,因此不到半小时就搞定了。
然而刚要离开商场,导购小姐就追了出来。
她涨红着脸,气喘吁吁地说:“很抱歉,小姐。我们卖错了衣服,这套西装是被人订好的,请您回去跟我换一件。”
我是无妨,便跟着她回到店里。
然而一进店门,就听到了里面传出了尖利的谩骂声:“你们店简直太糟糕了,竟然做出这种事?就算要回来又如何?我绝不要碰那种下等人才穿的衣服!”
她骂的同时,我已经走近了。这是个看上去最多不到二十三岁的姑娘,模样像是个混血,模样相当精致美丽。
这会儿她正铁青着脸,气得嘴歪眼斜,瞪着面前的导购,咄咄逼人的样子令人厌恶。
我们一走过来,她立刻看向了我,自然也一眼就看到了我身旁导购手里的衣服,瞪时瞪圆了眼睛,说:“就是这个肮脏的女人抢走了我的衣服?”
导购解释说:“是我们误卖给她的。”
“白痴!”混血女说到这儿,又瞪向我,“你是哪里来的脏女人?不认得我是权大小姐吗?竟然敢抢我的衣服!”
我……
我问:“你是权大小姐?权御是你什么人?”
权这个姓氏还是很少见的,何况这里又是欧洲世界,华人本来就少。
混血女伸手撩了一下头发,高傲地仰起脖子:“那是我未婚夫!”她的目光随即危险起来,“你是哪来的婊子?为什么知道我未婚夫的名字?”
我……
我说:“我是从财经杂志上看的。”
“哼,”混血女放松下来,冷呲一声:“看你这种脏兮兮的穷鬼也不像是能认识我未婚夫的人。我警告你,你必须把抢衣服的事给我解释清楚,否则我绝不让你好过!”
这间商场的确非常高级,这套西装卖给我时候也没说是定制的,价值两千多镑,既然是卖错了,实际价格肯定更高。
也就是说,这个满嘴脏话的女人确实是挺有钱的。
我这种上有老下有小的小老百姓自然是不想跟她一般见识的,至于她是不是权御的未婚妻,那我还是问权御吧……
于是我说:“衣服我只试了一下,我现在愿意把它还给你。希望你不要生气了。”
“还给我?!”混血女就像是受到了侮辱似的,冷笑一声,随即瞪起了眼睛,往前走了一步,指着我的鼻子说,“我告诉你,我绝不能忍受其他脏女人穿我的衣服,你已经玷污了我的衣服!这不是还给我就可以解决的!”
我说:“那你想如何解决?”
难道要讹钱?
那我就报警!
“我要你!”她眯起了眼睛,冰冷地瞪着我,“跪下向我道歉!”
我说:“不可能。”
她眼睛瞪得更圆了,这样看上去,显得那颗蓝眼珠子特别小,的确有点吓人。
我身体一直不太好,于是退了一步,说:“现在是文明社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