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大家认识的败家子吗?什么时候败家子也有如此嘴皮功夫了,他不一向是只会花钱吗?论起时政竟也是头头是道。张庆瞪大了眼睛看着李不二,像是第一次认识,他呢喃着问道:“二少你是被雷劈过后开窍了吗?你说的那些我虽然不懂,但却感觉好厉害的样子。”...
这还是大家认识的败家子吗?什么时候败家子也有如此嘴皮功夫了,他不一向是只会花钱吗?
论起时政竟也是头头是道。
张庆瞪大了眼睛看着李不二,像是第一次认识,他呢喃着问道:“二少你是被雷劈过后开窍了吗?你说的那些我虽然不懂,但却感觉好厉害的样子。”
“完了,完了!我唯一自豪的就是比你强点,因为我没你败家,现在你不但败家,还学会作诗了!”
张庆呢喃着,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
看到沈临风一脸惨白的样子,郭栋才是反应过来,什么情况,沈临风竟然完败了?
竟然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被如此抨击?郭栋感觉到一阵不真实,可事实就在眼前,由不得他不信。
可他还是不想如此认输,沈临风是在他的示意下作诗嘲讽的,他必须做些什么。
当下他便是喝道:“你不是作诗嘛,你那作的是什么乱七八糟,根本就不是诗。”
听了郭栋这话,李不二毫不客气的怼了过去,“你个纨绔子弟懂什么是诗吗?”
这话听得郭栋直翻白眼,我纨绔子弟不懂,你败家子难道就懂了?
“这是由我李不二自创的诗体,我称之为打游诗,”李不二傲然道:“这诗体不太讲究格律,也不注重对偶和平仄,但一定是会押韵的。”
李不二说着,又好似想起了什么,“说起来我还要感谢沈公子呢,若不是看到他,我还没有灵感创出这么好的诗体!”
“为了感谢沈公子,我这首诗的名字就名为《送沈临风》就好了!”
听了这话沈临风直感两眼一黑,差点吐血,先前他所说过的话,被人家一言不差的还了回来。
这脸打的也太快了,也太痛了啊!
《送沈临风》?这首打游诗的名字竟然被那个败家子这样命名?
所有人听后都是目瞪口呆,而后目露怜悯的看着沈临风。
完了,沈临风完了,今日之后,这首打游诗定是会流传开来。
虽说他之前暗讽李不二那首诗写的更好一些,寓意也更加的深刻,但相对李不二所作打游诗的这种大白话。
显然是后者更容易令人接受,谁都可以诵读几句,哪怕是不识字的白丁,都能背的通顺。
沈临风的文名经此之后算是毁了,这首诗会跟他一辈子。
而他也会成为别人的笑谈,不如人,也不如狗!
沈临风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他的脸色由青变白,又白变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听着周边的议论,李不二笑而不语,想当狗?哪有这么简单,让你连狗都当不成!
还作诗嘲讽?我倒要看看谁嘲讽谁,打游诗从格调上确实比不上正体诗,但胜在通俗易懂,朗朗上口。
而且打游诗本就暗含讥讽,风趣逗人,用做此时,是最为合适的。
沈临风与郭栋坐立难安,别以为此诗说的是沈临风,就没有郭栋什么事。
他可是此诗中,除了沈临风的另一个主角,也好不到哪里去。
“郭二少,要不……我们先……走吧!”
沈临风坐不住了,之前饱受奉承的他何曾受过如此之辱。
此刻只觉后背如有刺芒,如坐针毡,他受不了了!
这个败家子太狠了,用词也太过毒辣,把他直接搞懵逼了,此刻脑海中尽是一团浆糊,更别提什么反击!
离开,只有先行离开!
等缓过劲再做一首暗讽之诗,不!再做十首!定要让那败家子好看,沈临风如是想到。
郭栋的面色也是难看之极,真的就这样灰溜溜的走了吗?那可就真的成笑话了。
几日之前,还是他跟沈临风连手让李不二灰溜溜走的,莫非情景就这么快的转过来了?
不行!不能走!绝对不能就这么离开。
更何况今日是谢姑娘的独场,谢姑娘寻常难露一面,更不要说这种独场的机会,更是难得。
郭栋想着,蓦然眼睛一亮,还有机会让那败家子丢脸掉面的……
想到这里郭栋直接对着沈临风说道:“我们还是有机会的,再等一会谢姑娘便会出场布题,那败家子爱慕谢姑娘已久,这样的机会定然不会放过!”
“谢姑娘素爱有才之人,反之则是讨厌那些满身铜臭之人,以你才学定会最后夺魁成为谢姑娘的入幕之宾,到时那败家子定会失落之极,说不定又会像上次那样做出什么荒唐事来!”
郭栋的眼睛越说越亮,“到时我们便可大做文章,让那败家子无地之容!”
“对啊!”听了此话沈临风也是瞬间心头一亮,这确实是个不错的反击机会。
上次谢姑娘只是短暂露面,李不二便觉惊为天人随后沉迷其中,妄图用万金买下谢姑娘的初夜权。
最终被谢姑娘奚落了几句,碰了一鼻子灰,而后被他作诗暗讽,成为一段笑话。
这次只要把握好时机,定还能向上次那般,这样他便扳回一城。
沈临风越想越觉得可行!对,就是这样,他来此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