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裴之欢沈冰兰的书名叫《丫鬟光辉》,它是作者裴之欢写的一本言情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内务府给我送了一个新侍女,名为「小春」。小春,我想着这个名字,这可真是让我记忆深刻入骨的人。曾经,小春是我最喜欢的婢女,因为她在我最孤立无援的时候,为我引荐了许多面首。那些貌美的面首抚慰了我孤寂的宫里生活,也让我彻底名声败坏。因为她是被裴冰兰收买的人啊。如今,小春盈盈一拜:「以后就由奴婢来服侍公主。」内务府总管问我是否满意,我挥挥手,还是将她留在了身边。虽然是个定时炸弹,也可能是个好用的武器。小春...
内务府给我送了一个新侍女,名为「小春」。
小春,我想着这个名字,这可真是让我记忆深刻入骨的人。
曾经,小春是我最喜欢的婢女,因为她在我最孤立无援的时候,为我引荐了许多面首。
那些貌美的面首抚慰了我孤寂的宫里生活,也让我彻底名声败坏。
因为她是被裴冰兰收买的人啊。
如今,小春盈盈一拜:「以后就由奴婢来服侍公主。」
内务府总管问我是否满意,我挥挥手,还是将她留在了身边。
虽然是个定时炸弹,也可能是个好用的武器。
小春正如前世那样,刚来不久就揣度了我的喜好,给我引荐了许多面首。
她不知道,我前世收那么多面首是因为爹不疼娘不爱,情感寂寞罢了。
如今的我完全不需要,但我还是将计就计收下了。
我要一步步提前把裴冰兰摧毁我的计划拔掉,让她露出原形。
很快,我收面首的消息就从宫中传了出去。
但奇怪的是居然没人有反应。
前世我收十个面首他们骂我荒淫无度不成体统,这次我收二十个居然没人过问?
我试探了一下周围人的反应。
我母后啜了一口茶:欢欢喜欢就好。
我父皇皱了皱眉:面首倒是无所谓,但他们的姿色不一定能配得上伺候我女儿。
我哥哥:不知欢欢喜欢什么样的,我在翰林院认识几个长得不错的学士,不如我再引荐几个?
多少有点双标了。
只有一个人有反应,那就是我的小叔叔裴黛。
按照规矩,像我这样从民间被请回来的公主在宫内都要接受皇室礼仪培训。
而前来培训我的,正是礼部老大,我的小叔叔——裴黛。
裴黛来我这里不需要通报,因此他来我这里的时候,我正被一帮美男簇拥着,而浑然不觉。
裴黛静静地看着我,直到我感受到周围的空气越来越冷,回头一看。
哟嚯,我貌美的小叔叔站在那里,光芒几乎要把我所有的面首都比下去了。
我正要扑向他:「小叔叔~」
小叔叔伸手把我拎开了,他盯着那些妆容浮夸、搔首弄姿的面首,语气平淡:「这是你养的人?」
我有些心虚道:「不,不是我养的。」
我边辩解边挥手让他们赶紧走。
其中有个面首认出了裴黛,不知死活地来了一句:「哟,小裴大人还管人家男欢女爱的事情?」
空气骤然降了一度,裴黛不知怎么了,他倏然抽出侍卫的剑,我不过一个眨眼的工夫,剑尖便以迅雷之势点在那人的额头上,一下就渗出了鲜血。
裴黛面无波澜,声音比冰窖还冷:「滚。」
那面首几乎是爬着走的,二十个面首在十秒钟顿时跑得不剩一个人影。
我拉着他的袖子:「小叔叔是否觉得我不知廉耻?」
裴黛如墨玉般的眼眸深深地望着我,眼神复杂,不加一语。
「臣改日再给公主教授礼仪,告辞。」
裴黛走了,莫名其妙地生气走了。
望着他的背影,有一瞬,我想起被遗忘的过往。
前世,正因面首之事,我才与裴黛决裂。
裴黛向来是向着我的,裴冰兰一直知道,这是她心里的一根刺。
裴冰兰和自己安排的面首串通好,晚上给我下了产生幻觉的药,然后派小春去找裴黛,说公主那边出了事。
等裴黛心急火燎地赶到时,我已经沉迷幻觉,看见裴黛还以为是我那貌美的面首,上来便亲亲抱抱。
「公主,沈之欢!你?」
「唔,美人,嘿嘿美人。」
我认不出他,一把把他揽到自己怀里,不由分说地强吻下去。
裴黛被我这一招弄得猝不及防,在他要被我拖到床上的时候,他猛击了一下我的后背,我瞬间昏迷不省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