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胖子逆袭史》这本书大家都在找,《重生之胖子逆袭史》其实这是一本都市言情小说,是一本已完结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薛绾绾段时渊,讲述了:这哪儿是什么黄连?这可是人参!叶子呈复叶掌状,浆果鲜红扁圆形,赵阿福闻了闻味道,没错!妈呀,发财了!这东西可难得得很,她在现代时候,野生的更是少之又少,大多都是人工种植,药性远没有野生的好。...
握拳捂住嘴咳嗽一声,拿出手边的猎物,“你看看,是不是这个小东西。”
赵阿福睁开眼,原来是贺荆山回来了,心里顿安,又顺着他的手看去,果然是一个白色的动物。
“这是......狐狸?”
贺荆山点头,“对,小狐狸崽子,饿了出来觅食。”
原来是狐狸,怪不得能跑那么快。
贺荆山射了一箭,小狐狸的腿上还插着箭。
小狐狸的腿那么细,贺荆山居然能射中,箭法这么好?
贺荆山将小狐狸扔给赵阿福,然后往前走去,他来得快,刚刚陷阱里的野兔还没来得及收。
赵阿福接住小狐狸,看到那受伤的腿,第一时间就想起实验室里拿来训练的小白鼠。
“没伤到要害,还能治治,”赵阿福这么想着,下一秒摇头,不行,得拿去卖了,她缺钱。
转身,却被刚刚她摔倒地方的一处东西吸引了眼球,赵阿福眯了眯眼睛,蹲下仔细看了看,顿时心里一喜。
这哪儿是什么黄连?这可是人参!
叶子呈复叶掌状,浆果鲜红扁圆形,赵阿福闻了闻味道,没错!
妈呀,发财了!
这东西可难得得很,她在现代时候,野生的更是少之又少,大多都是人工种植,药性远没有野生的好。
而且在这寒冷的深山里,这么多年头,估计价格更高。
没想到啊,看来她今天是走了狗屎运了,居然还能找到成熟的人参,而且看这浆果的颜色,已经成熟了,这可是好东西,药用价值也高的很。
要是拿去镇上的药材铺子里,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想着,赵阿福就赶紧将背篓取下,想了想,拔下头上的木簪子,就小心翼翼的挖了起来。
嫁人后,女人要梳发髻,但赵阿福怎么会,就拿了梳妆台上的木簪子,随便扎了个啾啾。
没想到现在派上了用场。
这挖人参是有讲究的,要温和,不急不躁,不能吓着了,他们的中医老教授说,上了年岁的人参有灵,你要是急功近利,挖疼它了,它就跑了。
虽然是开玩笑的,但是老一辈传下来的,赵阿福没打算反驳,一点点的刨开泥土,这人参最重要的就是根须完整,不能破坏一丝一毫,否则就毁了大半。
赵阿福爬着,腿差点都麻了,终于最后全须全尾的挖了出来。
明明是大冬天,因为激动,赵阿福最后额头上都是汗。
赵阿福刚起身,盯着自己挖出来的人参笑得合不拢嘴,穿过人参须的空隙,就看到去而复返的男人,“我们该走了。”
“没什么猎物,陷阱里有一只野鸡,这只狐狸我拿去镇上卖了。”说着,贺荆山就准备往山下走。
赵阿福赶紧追了上去,眼睛一亮,“你要去镇上?我跟着你一道,给你看个大宝贝儿!”
说着,赵阿福就将人参小心翼翼的捧到贺荆山面前。
贺荆山看了一眼,又看了看赵阿福,“根须完整,看这大小,有百年左右,你在这儿这么久,就是为了这个人参?”
她是医学专业的,懂这个理所当然,但贺荆山一个猎户怎么也懂?连这个人参的年龄都说了出来。
赵阿福疑惑的看他,“你怎么懂这么多?”
“我常年在山里,山里的东西,自然认得。”
赵阿福一想也是,于是高兴的说,“我挖得可仔细,你看根须都是好好的,年岁也不少,咱们拿去药铺卖了,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瞧着赵阿福那高兴的模样,眼睛都笑成月牙,贺荆山却盯着她的眼,“你怎么认识药材的?”
赵阿福生在宁古塔邙山村,大字不识,从不知道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