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的《与程》小说主角是顾准陈程。在这里提供精彩章节节选:「三年了,陈程,逢年过节你连个群发都不肯给我。」 我闭上眼:「是啊,三年了。我实岁 25,虚岁 26,毛 27,恍 28 的人了,我还打光棍呢!」 「说人话!」 「寂寞了,想谈恋爱。」 顾准捏住了我的脸:「吃软饭就要有吃软饭的觉悟,别想那些杂七杂八的。」...
「三年了,陈程,逢年过节你连个群发都不肯给我。」
我闭上眼:「是啊,三年了。我实岁 25,虚岁 26,毛 27,恍 28 的人了,我还打光棍呢!」
「说人话!」
「寂寞了,想谈恋爱。」
顾准捏住了我的脸:「吃软饭就要有吃软饭的觉悟,别想那些杂七杂八的。」
我含糊不清地问他:「比如呢?」
他眸色一沉,不知为何隐隐觉得,里头盈满了笑意。
「360°无死角的舔狗服务。」
淦!
上大学时,我能认识顾准还得多谢我那左右逢源的交际花室友,不然,就凭我八辈子也不会认识这样的世家子弟。
彼时的顾准刚刚失恋,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一言不合就要出国深造,而顾准因为某些原因不肯离开这片深沉的土地,一来二去这对有情人就生生分离,天各一方。
好兄弟为了开导顾准,一口气在酒吧整了个包场,我那美女室友见白来的便宜,于是打包了我们整个宿舍。
就这样,我和顾准第一次见面了。
我依稀记得我和室友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追他!」
我那美女室友看着我唉唉叹气:「宝贝乖,咱就不要做梦了好吗?看到在座的各位了吗,没有一个是不馋他身子的,包括我。但是那株高岭之花,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说完这句话她一头扎进了舞池里,扭起水蛇一样的腰肢,看得我十分上头。
更上头的是顾准,我和他的距离有些远,但仍旧可以看见那张堪称完美的脸,在灯光闪烁下与各位妖孽们是如此格格不入。让坐在他身边的妹妹都变得不自在起来,气氛一度十分尴尬。
据许睿说,也就是顾准的好哥们,那段时间的顾准是相当伤心的。但单从面上来看,属实不大看得出来,他是面无表情一张脸,一杯接着一杯灌酒,也不说话。偶尔用眼神瞥一下四周也冷淡得很,里头分明写着「聒噪」两个字。
我当时就被他疏离冷漠的气质迷倒,只觉得他好高冷我好喜欢。恨不得一榔头把人敲晕绑回洞房,争取三年抱两,生他一个足球队再说。
但是顾准是看不到我的,我也只是隔着远远地偷偷看他。
可是缘嘛,妙不可言。
我在国王游戏里转到了国王,我还记得那时的心跳,如震雷,叫我呼吸困难。紧张到满手是汗,差点抓不住手机。
我说:「顾准,我要加你的微信。」
可能是声音太大,顾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醉眼蒙眬地应了声嗯,然后本能地掏出手机,机械性地加上微信。我才知道他醉了,只是不上脸。
我对面的青年眼神并不聚焦,好像透过了在座的所有人看到了另一个女孩。
他真的很伤心啊。
我也喝了几瓶酒,最后还是被美女舍友拖回去的。夜里做了个好梦,梦见我家毛豆卖了个好价钱,能让顾准入赘的那种。
刚到少儿不宜那儿,手机就响了,我烦躁地睁开眼,发现是顾准发来的信息。
「你是?」
好家伙,我在他的脑海里根本是查无此人。
我只能把昨晚发生的跟他复述一遍,顾少爷简直惜字如金,我说了一大堆他只回了个嗯。
我也不知道我是哪根筋搭错了,反手回道:「我可以追你吗?」
顾准回答很干脆:「不可以。」
我又紧接着回:「或者你缺舔狗吗?360°无死角那种。」
对方诡异地沉默了,半晌后发来了一个问号。
我就知道有趣的灵魂最能打动人心,于是乘胜追击:「舔狗,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顾准发了个微笑脸,看起来好像是呵呵。
但是管他呢,我陈程别的没有就是脸皮贼厚,不就是男人嘛,追就完了。
正所谓烈女怕缠男,调换一下想来问题也不大。我心里暗自打着小算盘,先和顾准把关系搞好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