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倒闺蜜亲哥的一百零八种方法》这部小说的主角是方浅赵宣,《扑倒闺蜜亲哥的一百零八种方法》故事情节经典荡气回肠下面是章节试读,内容情节极度舒适。主要讲的是:...
住进去的第一天晚上,我就成功扑倒了闺蜜的亲哥。是真的扑倒。没喝酒,纯清醒,生扑。据我事后回忆,我从厕所出来滑倒时,他应该是想扶我的。
奈何我体积太大,冲力过猛,他不仅没扶住我,还被我成功推倒在地。
他倒在地上,我倒在他身上。他手放在我腰上,我手撑在他胸口。我们互相交缠着,躺在厕所门口——
入住闺蜜家的第一天,我就凭实力,把房东和我自己全都砸进了医院急诊。因为我的冲力过大,所以闺蜜亲哥的后脑勺,狠狠磕在了地板上。
我则是因为起来太急,一手按到了地上的碎玻璃。急诊科医生看闺蜜哥哥的目光,充满深意。欲言又止了半天,憋出来一句。
「年轻人,玩也要有个限度。」闺蜜哥哥脸都绿了。
跟闺蜜风风火火小话唠的性格不同,她亲哥是个打闷棍都不一定能喊疼的钢铁直男。从进医院,到取完药,他只跟我说了三句话。
第一句:「身份证。」
第二句:「我去交钱。」
第三句:「回去吧。」
我觉得我很有可能面临被扫地出门的结局,并达成露宿街头的成就。毕竟我借住的,是闺蜜她哥的房子。一出医院,我就给闺蜜发了一条微信。
大意是我果然还是得出去租个房子,让她跟她哥好好再求一求,千万再收留我两晚。再然后,我就看到闺蜜哥哥的手机叮地一亮。接着人就不走了。
就站在马路牙子上,把我拉到马路内侧。
「手痛不痛?」他突然低下头问我。
夏天的风带着些许太阳的余温,路灯暖黄色的光在他身后拖出一条长长的影子。影子尽头,和我重叠。我下意识摇摇头。
他就没再问,临进小区的时候,还特意绕到边上的蛋糕店,打包了一份千层塞给我。附了两个字。
「吃吧。」
我:???所以……这算是请我吃最后的晚餐?
吃完这一顿,你就从我房子里滚出去的意思?不知道为什么,我捧着这盒小蛋糕,感觉更忐忑了。
闺蜜今天加班,不在家。
我抱着必死之心,给她打了个电话,想要探探她家亲大哥的口风。
电话对面听完我的描述之后,非常诡异地,沉默了半晌。然后,我就听到闺蜜的声音,冷淡,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
「我哥先是问你手痛不痛,然后就给你买了个蛋糕,让你吃掉,对吧。」
我对天发誓,我绝对没有掺杂任何个人情绪,事实就是这样。他看了一条消息之后,就有了如下操作。闺蜜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给我吃定心丸。
「放心吧有我呢,大不了我把我床让给你睡。」
大概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闺蜜的声音里,透出了一股浓浓的疲惫,和无奈。
原本我是想着下班之后再问问闺蜜,她哥到底有没有记恨我。然而我实在是低估了他们兄妹俩的沟通效率。因为第二天我下班一到家,就发现,整个厕所的地板,都被改造了一遍。
淋浴用防滑垫做了干湿分区,门口还放了个毛茸茸的小地毯。那造型还挺萌。
她哥听到门响,从厨房里冲出来的时候,手里还拎着一把血淋淋的菜刀。我差点没当场就给大哥跪了。
我就把你推摔一跤而已,大哥你也不用对我动刀子吧……下一秒,闺蜜哥哥说:「我没生气,也没有让你搬出去。」
「厕所地板我重新铺了一下,地垫是销售推荐的,你看颜色喜不喜欢,不行我明天去换。」
「你要觉得用公共洗手间不习惯,待会儿我主卧跟你换一下,你住主卧,里头带厕所。」我:……
我严重怀疑,闺蜜给她亲哥吃了一键降智散,但是我没证据。说实话,我和闺蜜她哥不算太熟。
读书时我去闺蜜家的次数就不多,而且她哥和她差了三岁。
我读初中时,她哥已经羽化登仙,考上了了全市最好的高中,跟我这种学渣就不在一个学校。如果非要算的话,我和她哥充其量只能算是在特定场合内的点头之交——在闺蜜家见到了,能认出彼此并点头的交情。
如果跑到大街上,那可就说不准了。当天晚上的餐桌上,除了几道小炒之外,摆在桌子中间的,是满满一盆,黑乎乎的,看不出生前是个什么玩意儿的,肉块。
闺蜜捏着鼻子,拿筷子戳了戳那盆碳状物,看向她哥。
对方面不改色,直接介绍。「红烧猪蹄,火候过了点儿。」
然后补充。「你朋友伤了手,吃点猪蹄能补补。」
说完还殷勤地夹了一块,放进我的碗里。
我:……
闺蜜:……
神他妈补补!我可谢谢你了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