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陆锦裳秦云璋的小说叫做《逆天神医嫡女》,它的作者是九歌最新写的一本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
进了屋子,陆依山脸上那种仓惶的怒气却是消失的一丝不见。
他负手立在窗边,年纪轻轻的脸上,写满了沉稳镇定。
他在外头那焦躁易怒的样子是装出来给人看的?
陆锦裳在心里琢磨了片刻,我听方氏说,你字丑,不爱读书,不完成课业,不会背书,不想去襄王府?
陆依山冷笑一声,你是替方氏来的?
陆锦裳没说话,她向窗边的桌案走去。
桌案上铺了泛黄的宣纸,上头押着古朴的粗石镇纸,一旁还摆着湿哒哒的笔墨。
她来以前,小山正在练字?
陆锦裳停在桌边。
陆依山猛然伸手,要扯去桌上已经写了满大张的字。
陆锦裳比他动作更快。
啪的一声,她双手按在那质地粗糙的宣纸上。
她净白的指尖沾上了黑黑的墨汁,她也浑不在意。
粗糙的宣纸,墨迹未干,纸上的字却极其漂亮,下笔稳健有力,勾画间透出熟稔,胸有成竹,笔力更是力透纸背。
带她长大的爷爷喜欢写毛笔字,她自幼耳读目染,有几分鉴赏能力,这字写的真是漂亮,可以拿出去展览了。
你写的?陆锦裳狐疑的看了小山一眼。
陆依山轻蔑的嗤笑一声,没理她。
陆锦裳又看向桌头放着的几本书,那书看起来很有些年头了,书角都被翻薄了。可书却被保护的很好,看得出,看书的人翻动很勤,并十分爱惜。
陆锦裳收回目光,再次落在陆依山的脸上,她微笑起来,看来,你并不是像方氏说的那么不堪,不争气嘛?
陆依山冷笑了笑,去,赶紧去给方氏汇报,去告状,让她来折磨我啊!
陆锦裳面色沉了沉,我不会去的。
这种事情你又不是没干过!陆依山冷笑说道,我若不露出笨拙的样子,还能读书吗?方氏会让我活到现在吗?
陆锦裳恍惚想起一件事来。
那时候小山才六岁,刚刚开始到私塾里读书。
父亲考教他和两个哥哥的功课,两个哥哥才学的一首诗文,背不出。
个头最矮,面孔稚嫩的陆依山仰着脸,脸色微红,爹爹,小山背的出。
哦?小山才读了几天书?字认全了吗?就能背诗?陆雁归笑着问。
陆依山摇头晃脑,当真一个字不漏的把哥哥们学得诗文侃侃背出,抑扬顿挫,稚嫩的嗓音带着软糯的甜,煞是好听。
陆雁归大喜,赏了一套文房四宝给他。那文房四宝还是沈氏的哥哥送的。
陆依山捧着舅舅家送来的文房四宝,激动的眼含热泪,爹爹放心,小山一定努力读书,不叫爹爹失望。
陆雁归摸着他的头,说,你比你的两个哥哥强!也比沈家人强,是爹的好儿子!
可当晚陆依山就被方氏关在了梧桐苑,不许他出门,不给他饭吃。
他站在门口,嚷嚷着要去学堂,方氏鼓动了陆家二小姐来。
陆二小姐来的时候,恰撞上楚嬷嬷偷偷给陆依山送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