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保姆》主角是沈舜徐烟,该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第三人称的写作视角,带来极佳阅读体验:每天故意等沈瞬回家的时候在他面前擦桌子,还特意用心学了好几道菜,虽然沈瞬每次吃完都和我说:「做得很好,下次不要再做了。」我等啊等啊等,没等到戒指,但等到了我的辞退函。沈瞬神情冷漠:「徐烟,你就做到这个月月底吧。下个月不用来了。」...
沈瞬快搬家前,沈存和他又在家里一起吃了一顿饭。
一想到沈瞬马上就要搬走了,我的心情犹如草原上奔跑的骏马,那叫一个欢畅。
我终于又可以回归以前那种摸鱼混薪水的快乐日子了!
不懂是不是我笑容的弧度过分明显了,沈瞬非常不爽地看着我:「小保姆,我要搬走了,你看起来很开心啊。」
我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怎么会呢少爷,你想多啦。」
沈瞬冷哼了一声。
吃饭时,我照常在一旁待着。和以往一样,餐桌上无人说话,安静无比。
沈存突然开了口:「沈瞬,有件事我要和你说。」
沈瞬抬头。
沈存:「我和叶蝉要订婚了。」
哇哦。
我迅速看向沈瞬,他没说话,表情晦暗不明。
沈存接着说:「沈瞬,我知道以前你也喜欢叶蝉。除了叶蝉,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沈存和沈瞬沉默着对视。餐厅很安静,只能听见时钟「滴答」的声音。
好土的台词,好土的剧情。
但我是土狗,我爱看。
我猜了猜,按照狗血文的套路,男二肯定不会轻易就放弃女一,为了体现出男二对女一的深情,他接下来应该会说:「我和你一样,我也只要叶蝉」。
大概过了一分钟,沈瞬终于出声。
沈瞬:「那我要……」
我内心激动:来了来了!经典台词要来了!
「那我要你家的小保姆,反正她在你家也不干活。」
?
一定是最近工作太过疲惫了,我已经开始出现幻听的症状了。
然而当我看到沈存惊讶地看向我的眼神,和沈瞬幸灾乐祸的笑容时,我发现,这不是我的幻听。
什么情况啊?
我只是一个保姆啊,有我什么事啊!
还有,谁不干活了啊!
我紧紧抱着二哈,痛哭流涕,向沈存诉说衷肠。
「沈总,你可不能让我去小少爷家啊。虽然我偶尔摸摸鱼划划水,也只会煎太阳蛋,但我还是一个好保姆啊。而且我和小哈都有感情了,我不舍得小哈啊。」
沈存没说话,十分疑惑地看向沈瞬。
沈瞬像是早就预料到了我的反应一般,非常冷静地看着我,吐出四个字。
「工资加倍。」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沈瞬:「你来我家,工作量不变,工资加倍。」
我:「当真?」
沈瞬:「当真。」
天空一声巨响,老奴闪亮登场。
我瞬间停止假哭,放开被我勒得不行的二哈,径直跑上楼。
沈瞬叫住我:「你去哪!」
「收拾行李啊!」我的声音轻快,「咱啥时候走呢小少爷?不然今晚就走你看行吗?」
餐厅两人一狗,都无语地看着我。
对不起了小哈,那可是双倍工资唉!等我有钱了,我就买全世界最好的狗粮给你吃!
没过几天,我就搬去了沈瞬的别墅。
搬过来之后,我的工作量确实没什么变化,就是沈瞬经常有些莫名其妙的要求。
就比如说,沈瞬有次回来,意味深长地跟我说:「沈存最近的午餐,都是叶蝉亲手做的爱心午餐。」
惨,好惨,被喜欢的人喂了这么一嘴狗粮,沈瞬心里肯定很难过。
于是我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表示安慰。
沈瞬不说话,直直看我。
嗯?
这么看我什么意思?
沈瞬:「明天开始,你负责做我的午餐,我要带去公司。」
?
不是吧!这也要攀比啊!
人家那是女朋友做的,我一个保姆做的性质也不一样吧!
更重要的是──
我不会做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