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林霜路放的书名叫《咎由自取知乎》,是一部关于主人公的火热小说,凭借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林霜吓得后退一步,眼中闪过一丝防备。顾思明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不由笑了起来:“别怕,你脸上有饭粒。”林霜也尴尬一笑:“原来这样。”两人相顾无言,沉默地朝着写字楼走去。倒是顾思明又说:“林霜,你能继续做你喜欢做的事,我很开心。”林霜打趣:“只要你能在将来抗住苏玲妃的压力,我可以在DE一直跳下去。”顾思明眸光含笑:“行,那就跳一辈子。”两人上了电梯,朝着舞室而去。等林...
林霜吓得后退一步,眼中闪过一丝防备。
顾思明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不由笑了起来:“别怕,你脸上有饭粒。”
林霜也尴尬一笑:“原来这样。”
两人相顾无言,沉默地朝着写字楼走去。
倒是顾思明又说:“林霜,你能继续做你喜欢做的事,我很开心。”
林霜打趣:“只要你能在将来抗住苏玲妃的压力,我可以在DE一直跳下去。”
顾思明眸光含笑:“行,那就跳一辈子。”
两人上了电梯,朝着舞室而去。
等林霜晚上下班后,几个同事又约她去吃烧烤。
同事们都是舞室的老师,只是每个人擅长的舞种不一样,可等林霜来了之后,林霜很快就成了他们的核心。
主要是林霜长得漂亮,跳得又特别好,好到能秒杀电视里的那些跳舞综艺冠军的那种。
烧烤配酒,一群人说说笑笑,气氛非常放松。
酒过三巡,小方满脸感慨地问林霜:“霜姐,你跳得这么好,留在舞室是不是屈才了?就凭你的水平,哪怕去参加《热血舞团》,也能轻松夺冠啊。”
林霜笑着说:“我才不去参加,我只想做个安安静静的dancer。”
一旁的小王连连点头:“就是就是,霜姐要是走了,我崇拜谁去!”
众人嘻嘻哈哈说着,氛围非常到位。
等聚会散了,林霜叫了个车回了华庭公馆。
只是等她下车后,走到小区门口时,就看到有一道修长的身影站在夜色里。
是路放。
他穿着一套运动衣,靠在柱子上,一边抽着烟。
就算路灯光线不亮,也是帅得让人一眼就注意到的程度。
林霜脚步微顿,然后继续朝前走。
路放当然也看到了她。
不过才短短一个星期没见,林霜竟然完全变了个样子。
她穿着卫衣和运动裤,长发高束,额头上还绑着根发带,化了妆的缘故,五官艳气逼人,整个人展现出一股特别向上的力量。
没了之前在银行上班时的古板,也没了故意讨好他时,穿着的那种性感。
就像是突然间找到了自己的灵魂,整个人都在闪闪发光。
就好像回到了十五岁那年,她就是这个样子,整个人散发着蓬勃的力量,眼中充满自信,好像拥有全世界。
路放看着这样的她,有刹那失神。
恍惚之间,他仿佛看到当年那个灵动的少女,和眼前此时此刻的她相互重合,竟让他分不清楚真实和虚幻。
林霜面无表情经过了路放身边,可却被路放一把子抓住了手臂。
路放低声:“林霜。”
林霜瞥了眼路放的手,笑得娇柔:“路总,我没记错的话,我们好像已经断了?”
路放静静看着她:“我后悔了,不行?”
林霜笑得更肆意了:“没搞错吧陆总?你走之前,你说了什么你还记得吗?”
路放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到时候不要回头求我,免得让我看不起你’。
林霜的眼中夹上了嘲弄:“这才几天,你就忘了?”
路放当然没忘。
他一下子就拉过了林霜,将她压在了墙壁上。
他靠近她,在她耳边恶狠狠道:“老子就是反悔了,怎么,不行?”
林霜十分冷静地看着他:“我和你已经结束了,阿放。我要谈正常的恋爱,我要嫁人,你能明白吗?”
路放气笑了:“你可真是好样的,捞够钱了就想走?!”
林霜非常理直气壮:“捞够钱了当然想走,谁想做一辈子见不得光的菟丝花?”
路放气得不行,他看着林霜美艳逼人的脸蛋,一下子就对着她吻了上去。
而与此同时,角落里的摄影机,依旧在疯狂拍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