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发文:落实三明医改经验推广!评价指标公布
时间:2021-12-31 11:10:3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2021年可谓是三明医改在全国全面推广的真正元年。
年初的2月9日,三明市被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认定为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到6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其中第一条就是“大力推广三明医改经验”;10月15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再次印发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临近年尾,全国推广三明医改再次迎来大招——12月29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印发《关于抓好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落实的通知》,提出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监测评价机制,定期调度各地工作推进情况。
具体监测内容为:重点监测评价地方各级医改领导小组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快推动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加快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等有关改革情况。
而监测评价方式分别为季调度、年通报和专项调研。
秘书处按季度对地方推广三明经验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调度,逐项跟踪监测每项任务推进进展和指标的完成情况;秘书处按年度向省级医改领导小组通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工作落实情况。
工作任务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方,秘书处将开展专项调研。
据了解,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32项,而指标性质分为深入推广和试点探索。
在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面,文件要求,2022年6月底前各省份要印发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相关文件。
在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评估方面,要求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同时,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
在深化人事编制薪酬制度改革方面,要求落实《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省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同时,按照不同层级不同性质医院,根据“两个允许”要求合理增加公立医院薪酬总量,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费用占费用总额的比例。推动公立医院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公立医院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所占比例逐步提高。
在因地制宜加大试点探索力度方面,可以探索实行年薪制、岗位薪酬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办法,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在薪酬制度改革方面开展的其他探索。
在社会办医方面,提出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相互补充、共同发展,落实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有关文件要求,推动非公医疗机构数量占比、诊疗量占比达到规划要求。
附: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来源:新浪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