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发文!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印发

时间:2021-09-01 12:32:0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8月31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8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据了解,这是5月2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后,正式全文公布。

《方案》将医疗服务分为通用型医疗服务和复杂型医疗服务。通用型医疗服务的政府指导价围绕统一基准浮动。医疗机构普遍开展、服务均质化程度高的诊察、护理、床位、部分中医服务等列入通用型医疗服务目录清单。

而复杂型医疗服务的政府指导价引入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形成。未列入通用型医疗服务目录清单的复杂型医疗服务,构建政府主导、医院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公立医疗机构在成本核算基础上按规则提出价格建议。支持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确有必要开展的医疗服务适当体现价格差异。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加强成本管理和精算平衡、统筹把握调价项目数量和幅度,指导公立医疗机构采取下调偏高价格等方式扩大价格调整总量。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到了不改不行的时候。”《看医界》专栏作者,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副局长徐毓才表示。

徐毓才认为,一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成了三医联动的短板。近年来三医联动改革中“医药”改革快速推进,成效显著,“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今年将在大范围内(30个DRGs城市和71个DIP城市)试点进入实际付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明显滞后。2018年3月医保局组建,被委以协调推进“三医联动”重任,应该有所动作。

据了解,本次方案中提及,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政策协同,价格管理总量调控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区域点数法协同。探索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管理制度。深化以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加强监督,在考核基础上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进医用耗材全部挂网采购,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同时,医疗机构运营出现了普遍困难。徐毓才表示,随着“医药”改革(带量采购、谈判采购降低药品耗材价格)的快速推进,之前靠灰色收入生存与发展的医院不能再继续下去;打击骗保雷霆出击战果辉煌,医疗机构靠医保“吃饭”的日子也不复存在了;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冲击,全国医疗机构的运营普遍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明显困难,在经济下行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企图通过大幅度的财政支持来缓解公立医院运营困难不太现实,因此急需通过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为已经干渴的公立医院浇上一桶“水”,使其一方面尽快换发生机活力,加强经济管理,另一方面提高运营质量,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据《看医界》了解,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初期在科学评估基础上遴选5个城市,重点围绕总量调控、价格分类形成和动态调整、监测考核等机制开展试点,并加强直接联系指导。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组织设区的市参与试点。试点城市要因地制宜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稳妥有序推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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