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大品种带量采购开始(附名单)
时间:2021-07-11 10:32:1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5个大品种,开始报量了。
1、正式开始报量
7月10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通知,豫中联盟带量采购正式开始报量。
通知显示,本次报量的填报时间为7月12日-7月18日18:00,由郑州市医保局牵头河南中部片区联盟开展15品种带量采购,并邀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和驻豫军队医疗机构参加。
从采购范围来看,虽然豫中联盟带量采购只是涉及河南省部分地区,但是不排除后续会有更多的地区会选择跟进,同步执行本次中标结果。例如今年年初广东牵头的11省联盟对头孢氨苄的带量采购,海南省就是未报量但执行中选结果的。
本次豫中联盟带量采购目录共有15个品种,其中有10个是注射剂型。纵观目录,有不少都是市场上销量较高的大品种。例如2020年国内医院市场规模超过30亿的拉索拉唑,规模接近20亿的羟乙基淀粉,规模将近30亿的奥曲肽等。
2、带量采购步入深水区
对于众多药企来说,今年可以说是有史以来应对带量采购最多的一年。除了国家集采,还有省级带量采购、联盟带量采购。
在近期的联盟带量采购中,涉及的联盟地区范围越来越大,品种也越来越多。例如目前正在报量的由广东牵头的16省联盟,将共同开展省级药品、耗材超声刀头带量采购工作。在药品带量采购方面共涉及281个通用名、1705个品规。还有“黑龙江牵头8省2区联盟”“内蒙牵头14省联盟”“陕西牵头10省联盟”“京津冀联盟”“四川牵头6省2区联盟”等等,随着带量采购的不断推进,如今各地已形成多个具有一定规模的采购联盟。
而在政策层面上,带量采购的地位也非常重要。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形成竞争充分、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供应保障体系。
7月8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健委体改司司长许树强在介绍三明医改的精髓时就提到,三明改革是整体联动,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降价腾出的空间主要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及时纳入医保支付,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
此外,在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负责人王国栋介绍,从前五批国家药品集采来看,共涉及218个品种,这218个品种按照集采前的价格计算,占到了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采购金额的30%。按约定采购量计算,预计每年可节省药品费用926亿元。
他表示,推进药品和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医保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基本原则,稳步有序扩大集中采购范围,改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根据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其中提到,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经过前几批国家集采,以及目前各地开展的联盟带量采购、省级带量采购,大家对于这个领域的药品集采逐渐已经形成共识。但值得注意的是,还有即将到来的专项带量采购,如生物药、中成药等等。
从目前的情况看,无论是国家集采还是联盟、地区带量采购都在提速和扩大品种范围。由此可见,无论是国家集采还是地方带量采购,已经成为药品集中采购的主流,都是药企必须关注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