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安胶囊转换为非处方药
时间:2021-02-06 21:44:5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2月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胃安胶囊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1年第19号)。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胃安胶囊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1年第19号)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胃安胶囊由处方药转化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一并发布。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2021年4月25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品种名单
2.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月26日
附件2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胃安胶囊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胃安胶囊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养阴益胃,补脾消炎,行气止痛。用于胃脘嘈杂、上腹隐痛、咽干口燥。
[规格] 每粒装0.5克
[用法用量] 饭后2小时服用,一次4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有皮疹、呕吐等不良反应报告。
[禁忌]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阳虚,主要表现为遇寒则胃脘痛,大便溏。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