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沈阳男子用搓澡巾、袜子冒充口罩售卖!这种行为最高死刑!
时间:2020-02-04 13:08:1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沈阳一男子用搓澡巾、
袜子等冒充口罩售卖
被抓了!
2月1日,市公安局于洪分局经过48小时连续工作,破获一起利用微信以搓澡巾、袜子等冒充口罩售卖的系列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肇某某(男,23岁)被抓获,涉案价值1万余元。
1月30日,于洪分局城东湖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微信群内支付500元用于购买N95口罩,但收到快递邮寄的物品竟是搓澡巾。与此同时,报警人还反映该微信群内有多人上当受骗。
接到报警后,于洪分局立即抽调警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根据报警人提供的快递信息,民警迅速找到发货的快递点,发现犯罪嫌疑人登记的个人身份信息为虚假信息,并且在发货时全程配带口罩,这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困难。经详细了解,犯罪嫌疑人为沈阳口音,年龄20岁左右,眼睛有些斜视。通过进一步排查,警方最终锁定肇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确定其藏身地点。2月2日凌晨,民警经过5个多小时的蹲守,在沈河区一公寓附近的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肇某某抓获。
经审讯,肇某某对其利用微信群发布虚假信息、诈骗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肇某某交代,为了让购买者相信其购买的口罩已经发货,肇某某在便利店购买廉价搓澡巾、袜子冒充口罩,按照购买者提供的地址到快递点发货,并将快递单号提供给购买者,以此骗得对方的信任。
经警方初步核实,肇某某利用相同手段实施诈骗作案23起,涉案金额1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肇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于洪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
最高可判刑死刑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发《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涉及的9类36种刑事犯罪。
其中,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死刑。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工具罪”,最高判刑死刑。
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最高判刑死刑。
来源:沈阳网、沈报全媒体记者杨硕 图片由警方提供,成都商报、头条新闻、腾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