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出手!口罩未明码标价?罚!口罩来源不明?严查!

时间:2020-01-29 23:10:3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梅州出手!口罩未明码标价?罚!口罩来源不明?严查!

最近一段时间

全国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报告患者人数不断增加

市民的防护意识也越来越强

出行纷纷戴起了口罩

一时间口罩成了“紧俏”商品

然而,个别药店商家

却打起了“歪主意”

前几天

日报君报道了一则消息

>>梅州一药店抬高口罩价格被查

今天,日报君还发现

梅城一些药店商家

存在 恶意囤积口罩的现象

更令人气愤的是

相关职能部门

在对 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

竟然还遭到殴打!

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该药店上述行为属违反价格法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该药店对此不服,在群众中四处散布称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允许其销售口罩,造成不良影响。

1月27日,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执法人员到该公司位于梅江区月梅的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该药店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武(男,45岁,陆丰人)态度恶劣、阻挠执法,并推搡、殴打执法人员。

接报后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随后将违法嫌疑人 王某武

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审问,王某武如实交代了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其店内进行检查时,其 心生不满而后推搡、殴打执法人员的违法事实。

目前,王某武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除了恶意囤积

还有一些药店商家的口罩

未按价格法规定明码标价

或者来源不明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就查处了 四宗违法典型案例

希望广大药店商家都能引以为戒

1、五华县某药店销售口罩未按价格法规定明码标价案

简要案情:1月27日,五华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五华县某药店销售的口罩未明码标价,且价格偏高。县局于当天到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2020年1月23日从东莞购进200包口罩,成本价是30元/包,销售价是50元/包,总货值是10000元,该店未明码标价售出13包,共获取违法所得260元。

该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产品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县局当场责令该店立即改正,并立案调查。五华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20年1月28日向该店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该店作出 没收违法所得260元,并处5000元罚款,合计罚没款526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3、袁某辉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口罩案

简要案情:兴宁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发现,位于兴宁市龙田镇炭子坪街18号的袁某辉(经营户)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口罩。经查,现场查获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口罩142只,售价2.5元/个,货值合计355元,执法人员现场实施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4、梅州市某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口罩案

简要案情:兴宁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发现,位于兴宁市兴城兴田一路金源大厦509号的梅州市某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口罩。经查,现场查获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口罩17只,售价5元/个,货值合计85元,执法人员现场实施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5、兴宁市某百货商店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口罩案

简要案情:兴宁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发现,位于兴宁市兴城青眼塘一街40号的兴宁市某百货商店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口罩。经查,现场查获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口罩204只,售价5元/个,货值合计1020元,执法人员现场实施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梅州日报(mzrbweixin),部分内容综合自平安梅江

记者:严伟涛

通讯员:陈国生

编辑:黄炜明

审核:梁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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