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警方依法查处5名传播疫情谣言者!

时间:2020-01-28 07:23:4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庆阳警方依法查处5名传播疫情谣言者!

(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大家目前关注的焦点。环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严格落实7*24小时网上巡查制度,做好本地网上舆情监控处置工作。在全国上下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少数网民却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近日,庆阳市环县3名网民因在网络散布谣言被环县公安局依法查处。

2020年1月25日14时许,环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微信昵称为“@Fortuna”的网民发布信息内容为:“环县医院刚刚收进一名从武汉回来的疑似患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戴口罩,请不要往人多的地方扎堆儿,不要以为病毒离我们很远,也许就在我们身边,珍惜生命,切记切记!”并配有“武汉封城前夜,29.9W人离开武汉”的朋友圈动态,该动态经多人在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转发。环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工作人员立即启动信息共享机制对该条信息进行核实,发现该动态为不实信息, 并对发布者进行落查环县公安局指令网安大队、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查处工作,任某到案后对其发布的不实信息供认不讳并积极消除影响,环县公安局对任某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任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作出治安处罚。

2020年1月25日,两名网民分别将内容为“西峰地区已经确证2例,请大家一定做好防护,不要出门,也不要惊慌,相信这一段黑色日子很快会过去的,只要在自己的空间里,一定都会安全的”信息转发到微信群,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环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工作人员立即启动信息共享机制对该条信息进行核实,发现信息为不实信息,对发布者进行,经查该信息发布者石某某、李某某均为环县罗山川乡人。环县公安局指令网安大队、罗山川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查处工作,石某、李某到案后对其转发的不实信息供认不讳,遂对两网民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处罚。由于该不实信息源头发布者系环县环城镇网民杨某某,现环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正在对杨某某依法进行查处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石某、李某依法分别作出治安处罚。

(二)

在全国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之时,有人无事生非,肆意发表不实言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1月26日,正宁警方及时采取措施,对一名网络造谣者进行了处罚。

1月26日,正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时发现,网民巩某14时12分在其微博编造“离我家不到五公里的村子已经确诊了2例,隔离11个”的不实言论。

正宁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网安、湫头派出所民警展开调查,当天18时,民警将巩某在其家中抓获,经讯问,巩某对其在微博上发布的不实言论供认不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巩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罚500元罚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三)

在社会各界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际,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日,西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1起网上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并依法行政处罚。

1月23日,有网民在微信群发布消息称“市医院发现1粒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的,后官寨村医某某他弟是武汉回来的,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西峰口罩都买断货了。西峰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接此举报后会同温泉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经核实系虚假信息。

1月24日鲜某某被西峰公安分局温泉派出所依法传唤,鲜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鲜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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